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05年第三季度全市医疗保险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3 19:17:13 248 人看过

文号:标题: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05年第三季度全市医疗保险专项检查的通知颁布日期:2005年10月21日实施日期:2005年10月21日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上海市保险沪东红十字医院46崇明县向化镇卫生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水利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水利厅、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和国务院全社会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资源节约工作,缓解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和重点检查目的:摸清高耗能
    2023-06-10
    271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军队驻京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1998年第2号令)和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对部分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专项监察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落实到实处,通过组织开展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专项劳动监察工作,加大推动全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扩大本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实现1998年全市提出的社会保险工作的任务和奋斗目标。二、时间安排总的时间安排从1998年7月1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具体划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7月1日至14日为准备阶段,主要根据开展专项监察的
    2023-06-05
    163人看过
  •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物价局发布文号:浙价检[2008]180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为规范电信、邮政企业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电信邮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049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一、检查的组织方式本次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市电信、移动分公司由省物价局直接检查,联通、网通、铁通分公司由各市直接检查,各县(市、区)做好配合工作;邮政资费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检查。专项检查从2008年6月1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检查分两个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为处理整改阶段,个别地方及情况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检查处理时间。重点检查阶段省物价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二、检查的范围和时限检查的范
    2023-06-07
    384人看过
  • 市医保局市经委关于公布本市第九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文号:标题:市医保局市经委关于公布本市第九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颁布日期:2005年9月1日实施日期:2005年9月1日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容:市医保局市经委关于公布本市第九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各有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近购药,推进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扩展工作,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现决定新增一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9月15日起为参保人员服务。各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遵守医保的各项规定,诚信经营,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附件:第九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五年九月一日第九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序号区县街道乡镇药店名称药店地址1黄浦董家渡街道上海国大药房连锁
    2023-04-23
    482人看过
  • 关于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
    全县各用人单位: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决定开展200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书面审查的对象书面审查的对象为我县除行政机关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外地驻平办事机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二、书面审查的内容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用工、职业培训、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七大方面情况。三、书面审查材料报送的时间及地点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材料报送的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各用人单位向各辖区劳动保障所提交审查材料,地址:昆阳
    2023-06-06
    222人看过
  • 上海市医保局关于试行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
    文号:标题:上海市医保局关于试行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颁布日期:2006年7月19日实施日期:2006年7月19日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内容:上海市医保局关于试行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各定点医疗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管理,我局决定试行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内容。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内容为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定点医疗机构部分住院单病种次均费用三方面的排位情况(见附件)。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依据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医疗机构类别,分为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医院、卫生院)。三、公示期限。医保费用信息原则上每半年公示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不定期公示),8月20日公示上半年的相关费用信息,次年2月20日公示下半年的医保费用信息。四、公示途径
    2023-04-23
    105人看过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非处方药医保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办、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02]18号)及《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医保管理的有关事项各区县医保办、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02]18号)及《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医保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是指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且列入《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的非处方药。二、符合上述规定的非处方药,本市参保人员可以不用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直接到本市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简称“定点药店”)购买,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支付。
    2023-06-09
    482人看过
  •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责任保险的通知
    发布部门: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文号:各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确立的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是我国律师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树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良好形象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为了落实《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为我市律师执业提供风险保障,市局在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律师系统中开展律师责任保险,并通过反复比较、协商,选择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律师责任险的保险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律师责任保险,是贯彻落实《律师法》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深化律师工作改革,减低律师执业风险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此,市局要求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包括专、兼、特律师ぉ都要从这一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律师责任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参加律师责任保险。二、律师责任
    2023-04-24
    159人看过
  •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计厅豫劳社办〔2005〕30号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立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有的地方宣传落实政策不到位,有的事业单位借故拒绝参保缴费,有的事业单位参保不缴费或缴费不及时不足额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作,支持事业单位各项改革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审计厅决定自2005年9月10日至11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专项
    2023-06-09
    405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电梯建档普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自1989年本市对电梯等起重机械统一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以来,本市80%以上的电梯按规定办理了建档手续,但仍有部分单位的电梯未建档,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1994〕59号)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建档普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电梯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管理单位,应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1994〕59号和市劳动局《北京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试行规定》(京劳保发字〔1989〕42号)的要求,对本单位电梯建档情况进行自查。未建档的,应立即补办建档手续。二、市劳动局直接监察的单位,统一到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建档(名单附后)。其它单位按属地监察的原则,统一到区、县劳动局建档。三、已经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的电梯,其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应持原建档资料,按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2023-06-09
    107人看过
  • 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财务检查的通知
    文号:财社字(1995)82号标题: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财务检查的通知颁布日期:1995年8月18日实施日期:1995年8月18日终止日期:类别:大检查、小金库颁布单位:财政部内容: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财务检查的通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3),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煤炭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两项基金”)的管理,确保“两项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部决定从现在开始至明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两项基金”的专项财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财务检查的指导思想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
    2023-04-23
    92人看过
  • 上海市医保局、市卫生局等关于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疗费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标题:上海市医保局、市卫生局等关于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疗费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颁布日期:2006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6年7月3日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容:上海市医保局、市卫生局等关于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疗费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经研究,从2006年7月15日起,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医保支付办法㈠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疗费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类支付,具体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分类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基本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先由参保人员分类自负
    2023-04-23
    120人看过
  • 贵阳全面展开覆盖全市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从2006年1月1日起,贵阳市将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全部覆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每一户农民都能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病报销的实惠。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贵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起贵阳市农村将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带来的困扰。贵阳市实行政府支持、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全员参保,每人每年交纳参保费10元,市、县财政匹配每人每年35元专项补助资金,30元直接用于补偿,另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参保农民可以就近在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当场减免。转诊至县以上医院就诊的农民,自己先垫付医疗费,凭发票和处方按规定比例报销。据了解,近年来,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二元结构日益凸显,目前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已近万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200元,年收入825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还有20多万人,因此贵阳市率先在农村人口中全
    2023-06-09
    282人看过
  •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医疗保险卡及医疗保险手册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你中心《关于医保卡制补卡成本费用的说明》(津社保[2005]78号)和《关于医保卡制(补)卡收费立项的报告》(津社保[2005]9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疗保险卡及医疗保险手册工本费为行政事业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套6元,其中:医疗保险卡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卡5元,医疗保险手册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册1元。补办医疗保险卡、手册的收费标准按相应工本费收费标准执行。二、你中心应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取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四、上述收费标准自2006年4月30起执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医疗保险手册〉
    2023-06-07
    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医疗保险年交4500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以4500元为社保缴费基数缴费,缴费总额就是约1350元。如你所说个人缴费,无需什么4500,是按当地当年社保缴费基数划分的档次,个人选择一个档次缴费。
    • 关于医保跨省转移医疗保险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25
      医疗保险省内转移 (一)、有接收单位的: ①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填写完整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接收后,发出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②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生成凭证(一式三联)和信息表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清医保卡; ③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办理转入录入信息,通知参保人员,将凭证第三联交
    • 安徽六安市医保医疗保险要几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7
      1.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九成;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3.三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五千元的部分可补偿8成;五千元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4.退休人员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可再增加5%。
    • 市卫生局医院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4
      当地的话会多点。现在的。不仅可以聊天,这里的功能更全面,可以购买车票在百分之五十左右。现在。新开通了一项功能,。城市f务,。里可以购物,功能也很多,外省就少点,转账,打车等等,查询社保,缴纳和查询家里的水电媒费和宽带费等等。现在家里的老人都在使用。
    • 关于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4
      意外医疗保险是指承保被保险人遭受到意外伤害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的保险。因此保险公司在设计此类产品时,均以此为标准将疾病、个人体质导致医疗费用做除外责任。 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