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程序和特别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22:09 195 人看过

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布公民失踪和死亡的案件、确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以及确定财产无主的案件。今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还增加了确认调解协议和实现担保权益的案件。非诉讼程序包括监督程序和公示程序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指人民法院审理部分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适用的特别程序。相应的概念是普通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种:一种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种是非诉讼案件,这是一种民事审判程序,与普通程序相反。普通程序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采用的程序,一般包括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特别程序是指民事诉讼法单独规定的法院审理某类案件的程序。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审判程序也不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非常不一致,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三类:

非诉讼事件

包括宣告失踪人员死亡(见《失踪与死亡宣告》)、宣告公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督程序(签发支付令)、公开提醒程序(宣布证书无效或无效)等。法院审理此类事件的目的是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某些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于没有民事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案件处理程序从利害关系人(非原告)的请求开始;法院不解决有关婚姻和亲子关系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事件包括离婚、确认婚姻无效和亲子关系的存在。此类事件解决了人类身份关系问题,涉及社会公益。程序中应当有特别规定,不能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判。它不同于非诉讼事件。有原告和被告,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行政法律关系事件

包括对选民名单错误的上诉、对行政机关的职责行为的上诉、对公民的税收和其他欠款的上诉等,法院不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纠纷,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公务行为是否合法,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罚款、没收财产等强制措施。除破产程序外,理论上还应包括上述三类。然而,许多国家都有单独的破产法。作为独立的法律,破产程序不再包括在特别程序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刑诉中特别程序中的没收程序
    第二百九十八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第二百九十九条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
    2023-04-29
    228人看过
  • 民事特别程序诉讼费是多少?
    依据诉讼费收费管理办法,所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不收案件受理费。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
    2023-04-18
    121人看过
  • 督促程序和特别程序的关系是什么
    督促程序属于非讼程序,单章列于《民事诉讼法》中,不属于特别程序一章。督促程序的概念:督促程序,又称债务催偿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现实生活中,债的纠纷种类多、数量大,其中有许多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对于此类案件,债权人可不通过通常的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使债权人取得执行根据,以简便方式及时实现其债权。由于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是直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但并不经过审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所以它应当属于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金钱是指货币,有价证券是指设立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包括汇票、本票、
    2023-04-18
    310人看过
  • 诉讼离婚程序和诉讼程序的优缺点
    优点是当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办理协议离婚时,诉讼离婚,给想离婚的人提供了一条有效的离婚途径,而且当双方不能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由法官依法作出公平的裁决来解决双方的争议。缺点:1、时间比较长;2、费用比较高;3.压力大。一、结婚一年多可以起诉离婚吗?结婚一年可以起诉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所以婚姻当事人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了,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了,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就上述问题没有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办理诉讼离婚。二、小产权房离婚怎样分割离婚时,由法院处理的财产,必须是有合法性的财产,而小产权房,众所周知,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处理。实践中,法官为了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好财产分割问题,调解时会组织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比如哪一方所有;参照当地可以转让
    2023-04-06
    159人看过
  •  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的定义是什么?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院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独立第一审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特别程序则指人民法院审理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针对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院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独立第一审程序的。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而特别程序指的是人民法院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相应的概念是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特 别 程 序 与 简 易 程 序 的 区 别 : 审 理 非 民 事 权 益 纠 纷 案 件特别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审理期限:特别程序审理案件一般期限较长,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期限较短,原则上特别程序不超过六个月,简易程序不超过三个月。2. 审理程序:特别程序的审理程序更为复杂,包括证据保全、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判决前调解等环节,而简易
    2023-09-01
    4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讼的特征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审级不同、任务不同、适用的程序不同以及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民事诉讼的特征是指民事诉讼有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特定性和自由性,这四个特征是民事诉讼区别于调解和仲裁的重要特点。一、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区别:1.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2.任务不同。第二审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审程序的相同任务,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一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3.适用的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二审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4.裁判的效力不同。二审法院对第二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立即生效,为终审判决;而一审案件的裁判有生效与不生效之分,允许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二、民事诉讼的特征
    2023-07-12
    302人看过
  • 特别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和特点是什么?
    关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有: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3、实行一审终审;4、审判组织审理案件原则上采用独任制;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7、免交诉讼费用。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第一百七十九条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
    2023-07-03
    366人看过
  • 非讼案件六种特别程序包括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包括以下六种: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1、选民资格案件设立这一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5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依照特别程序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只是解决选举委员会所公布的名单有无错误的问题,如名单遗漏、姓名错写、将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列入名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1、132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于选民名单申诉所作的决定,向选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2023-06-21
    130人看过
  • 诉讼程序包括执行阶段吗,诉讼程序的特点
    一、诉讼程序包括执行阶段吗诉讼程序包括执行阶段,其中各个阶段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二、诉讼程序的特点诉讼程序的特点是规范性、对话性、程序结果的确定性。诉讼程序是法律规定的解决案件争讼的步骤和方法。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分阶段有连贯地进行活动。三、民事诉讼调解程序是怎么样的1.调解的开始2.调解的进行(1)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2)法院调解应
    2023-06-06
    259人看过
  • 宣传贯彻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为科学规范海事诉讼程序,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其他海事实体法律而设立的特殊的诉讼程序制度,是我国诉讼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正确贯彻执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进行海事诉讼,维护司法公正,特通知如下:一、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认识实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审判人员对这部法律逐条学习和研究,加强培训,准确理解立法原意,认真做好贯彻执行这部法律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搞好公开审判,以案讲法,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这部法律,提高依法进行海事诉讼的法律意
    2023-06-06
    350人看过
  •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海事担保
    海事担保第七十三条海事担保包括本法规定的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等程序中所涉及的担保。担保的方式为提供现金或者保证、设置抵押或者质押。第七十四条海事请求人的担保应当提交给海事法院;被请求人的担保可以提交给海事法院,也可以提供给海事请求人。第七十五条海事请求人提供的担保,其方式、数额由海事法院决定。被请求人提供的担保,其方式、数额由海事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海事法院决定。第七十六条海事请求人要求被请求人就海事请求保全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与其债权数额相当,但不得超过被保全的财产价值。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其申请可能给被请求人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由海事法院决定。第七十七条担保提供后,提供担保的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减少、变更或者取消该担保。第七十八条海事请求人请求担保的数额过高,造成被请求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九条设立海事赔偿责
    2023-06-06
    302人看过
  • 督促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一、督促程序的流程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开始。2、审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为迅速解决债务争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仅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需要询问债务人及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驳回。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及债权债务不合法等。3、异议的提出。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前仅审查了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接触被申请人,没有让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答辩,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这时,申请人如
    2023-06-18
    497人看过
  • 特别程序6种是哪些程序?
    一、特别程序6种是哪些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包括以下六种: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百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度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问章规定。本答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回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答用的程序,一般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
    2023-08-12
    413人看过
  • 代位诉讼审判程序的特别要求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并且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如果债务人已经行使了权利,即使不尽如意,债权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权;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5、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股东代位诉讼(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先找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任何一个股东
    2023-07-11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特别程序(及副程序) 诉讼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9
      民事诉讼,除了依照法律规定得减免诉讼费用的以外,都是要收费的,不管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还是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等等。
    • 特别程序与非诉程序有哪些异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一、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包括: 1、选民资格案件。 2、是非讼案件。 二、非讼程序的的使用范围是:狭义的非讼程序主要是指民事诉讼法。 包括: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 如何区别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9
      仲裁其实和诉讼的功能是一样的,都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途径,是指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认定,在权利义务上依法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破产程序是诉讼程序还是非讼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
      在原来的民事诉讼法中破产程序是非讼程序,但是后来被删除了。现在关于破产程序是诉讼程序还是非讼程序是存在争议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指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查受理,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分给债权人的特定的审理程序。它是一种独立的程序制度。
    • 法院的诉讼保全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诉讼中的诉讼保全与执行程序中的诉讼保全的区别: 1、依据不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在生效判决尚未产生之前;而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已经是在执行生效判决了。 2、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