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股东,行政处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13:55:45 117 人看过

一、对公司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股东

对公司的行政处罚不执行股东,而是执行公司,例如处罚款的,由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对公司行政处罚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行政处罚有哪些

机关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

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股东以其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责任,所以行政机关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由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行政机关执行公司财产,而不会执行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n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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