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诉讼不可以调解解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所以行政赔偿部分可以调解。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额方面的证据。
行政赔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判的活动。
《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的,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在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时,依法由国家给予赔偿。
行政补偿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比如在行政许可中,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执行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要对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机关为行为时受法律、法规约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两种。由于羁束行为的内容、方式、程度等已由法律、法规作出了非常详细、明确、具体的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按照执行,不得有任何改变,不存在自由选择的可能,所以,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能适用调解。
对于一些违反行政规定的行为,我国法律是做了高标准的处罚的,一般的调解是不能解决的。所以税收的行政诉讼,法官不能对其以调解的判决审判,这样对受害者不公平。行政诉讼的审判结果一般是判刑和罚金。
税收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有哪些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一是征收税款;二是加收滞纳金;三是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四是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一是罚款;二是没收违法所得;三是停止出口退税权。
(4)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一是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二是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一是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税款;二是拍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
(7)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税务机关颁发税务登记证和发售发票,税务机关拒绝颁发、发售或者不予答复的行为。
(8)税务机关的复议行为:一是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期限届满,税务机关不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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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政复议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可以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因为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调解意味着争议双方在各自的权利义务问题上作适当让步,以便达成妥协,所以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对自身的权利,有完全的处分权。 行政争议中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职权不同于一般的权利,行政机关对其没有处分权,既不能超越,也不能放弃。超越是越权违法,放弃是失职违法。可见行政复议审查对象的特点决定了复议没有调解的余地。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