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妨害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可以罚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0:32:32 69 人看过

可以,协助执行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制度,协助执行制度构建上的不完善,运行中的不顺畅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扩大协助执行主体的范围、加重协助执行主体的责任是立法的方向与趋势。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原来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将适用强制措施的范围予以扩大,适用主体除了以前法律规定的银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外,还增加了其他负有查封、扣押财产等协助义务的主体,以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缓解执行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一、什么是协助执行义务人

需要协助法院执行有义务的机构。

协助执行人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不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协助执行人的范围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排除执行当事人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执行当事人即“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程序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债权债务人,也就是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包括:

1、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

2、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案外人;

3、执行担保人;

4、由于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所涉及的人。

以上各类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具有协助执行人的作用,应排除于协助执行人范围之外。

我国协助执行人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助执行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单位及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协助执行。如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根据法院的通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的、信用社、**储蓄所的存款;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权所有证、专利证书、车辆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部门根据法院通知而办理该财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扣交被执行人的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2、协助执行的法院。由于委托执行有一定难度,许多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进行直接执行,但人地两生、诸多不便,当地人民法院积极协助是做好执行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对外地法院派来的执行人员,当地人民法院应主动派人陪同,提供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并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和执行人员的工作,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对强制执行的态度;协助外地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协助外地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等。

3、协助执行的公民。法院在执行中都有可能发生公民协助执行人员进行执行的情况,如公民交出被执行人存放在该处的钱、物、证券、车辆等,或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协助执行可不可以强制执行
    协助执行,就是法院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是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协助执行单位或者个人不予协助,法院会对有义务协助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罚的。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协助执行通知书属于法院强制执行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所发出的具有法定效的强制执行措施之
    2023-08-13
    116人看过
  • 协助执行义务人的范围有哪些
    协助执行人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不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协助执行人的范围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排除执行当事人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执行当事人即“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程序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债权债务人,也就是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包括:1、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2、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案外人;3、执行担保人;4、由于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所涉及的人。以上各类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具有协助执行人的作用,应排除于协助执行人范围之外。我国协助执行人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助执行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单位及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协助执行。如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根据法院的通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的、信用社、**储蓄所的存款;办理房产证
    2023-05-03
    197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的构成和刑罚执行
    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犯本罪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这种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其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即其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确实属于他的合法职权范围,并且活动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行为人如果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而是用其
    2023-07-06
    386人看过
  • 袭警算妨害公务执行吗?
    算。本罪可以说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罪名。与妨害公务罪相比,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和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行为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务的手段必须具有暴力性质,并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从严处罚。按照上述规定,对于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并非一律认定为本罪,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其一,对于以威胁的方法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威胁一般是指以告知对他人人身、财产等进行侵害或不利后果为手段,让人心理产生恐惧或者畏惧感。对于以威胁手段而非暴力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其二,对于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暴力、威胁之外的其他方法,主要表现为对于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
    2023-02-28
    457人看过
  • 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不协助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不协助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如果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现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
    2023-06-06
    39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执行过程中有义务协助而不协助单位的惩罚措施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2023-06-01
    103人看过
  •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哪些行为会被罚款
    1、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
    2023-03-22
    441人看过
  • 证明被告人负有执行义务或协助执行义务的证据材料是什么?
    1、被告人为被执行人、担保人的,应当收集由被告人承担履行义务的生效裁判文书(包括一、二审或再审判决书、裁定书,诉前保全裁定书,诉讼保全裁定书,先予执行裁定书,追加、变更被执行人裁定书等)及人民法院为了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而作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2、被告人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应当收集作为协助执行依据的相关生效裁判文书、人民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证明协助义务人应当承担协助执行义务的其他证据材料。3、对于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应当收集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以及人民法院为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而作出的裁定书等。上述材料中的书证应当收集原件,如确实无法取得原件的,收集副本或复印件。副本或复印件上须注明原件所在地及收集人,并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和收集人员的单位印章。如何证明没尽抚养义务证明没尽抚养义务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
    2023-08-17
    466人看过
  • 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湘潭县法院强制执行
    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因为你们,我们债权人的债权才能得以维护。10月10日,债权纠纷案件申请人周先生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手中。周先生诉张某债权纠纷一案于2012年3月8日经法院判决生效,张某应支付周某人民币44800元。由于张某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同年7月23日,周先生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立案后,法院依法通过银信部门、房产局、车管所,均未查询到张某的财产线索。随着调查深入,法官发现张某在市火车站的一个工程项目中还有部分工程款未结算。法院立即向工程项目负责人肖某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张某在这个工程项目中所应获取的工程款收入5万元予以扣留,不得支付。但协助义务人肖某不顾法律,仍将张某在该项目中所应获取的工程款全部支付。法院得知情况后,责令肖某立即追回擅自向张某所支付的工程款,如未能追回,则应向周某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法院的通告,
    2023-06-06
    475人看过
  • 不履行执行义务的执行人是被告吗
    一、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民事诉讼中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身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信息就是败诉方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财产情况。现在已经可以查询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3-06-18
    110人看过
  • 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一金融机构被罚款20万元
    不协助法院冻结被告的存款,反而擅自将账户上的存款划出,日前,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安徽省淮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法院罚款20万元。6月25日,吴兴区法院两名法官前往安徽省淮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一案件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时,被告知账户上有存款90余万元。法官遂向信用联社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要求冻结存款50万元,然而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却拒绝办理。僵持了一段时间后,工作人员告知法官,因该企业在信用联社有贷款,现账户上的钱已划出用于归还贷款,余额只有100余元。法官遂要求提供贷款合同等还贷手续,但工作人员均无法提供。鉴于该信用联社严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吴兴区法院法官于7月4日再赴安徽省淮南市,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对案件被告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同时向淮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送达了限期追回擅自支付款项通知书和罚款处罚决定书,要求信用联社在10日内将擅自划出的款项
    2023-04-24
    367人看过
  • 有义务协助调查或执行的单位妨害诉讼我们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呢
    (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法院调查取证的。拒绝法院调查取证,既包括不让法院调查取证,不向法院提供所需要的证据,也包括对法院调查取证的请求不予理睬。妨害法院调查取证,指对法院的调查取证设置障碍,使法院无法得到所需证据,有义务协助调查的单位主要包括管理某些文书档案的单位以及实际握有某一证据或者在该处可能查到某些证据的单位。(2)有关单位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2012年民事诉讼法将原来的“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修改为“有关单位”,从而涵盖了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股票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在内的负有管理金融账户义务的金融机构。并在原有的规定中增加了“扣押”、“变价”两种执行措施,扣押是指法院对有关的金融资产凭证予以扣留,避免被执行人占有、处分;变价是指对被执行人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金融资产予以折现,以达到清偿债权
    2023-06-14
    241人看过
  • 对监护人不执行义务教育的处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送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这是家庭所承担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他监护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其他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等。不履行这项义务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该怎么处理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相关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
    2023-07-06
    114人看过
  • 协助执行人是谁都可以担任吗
    不是,需要协助法院执行有义务的机构。协助执行人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不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协助执行人的范围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排除执行当事人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执行当事人即“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程序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债权债务人,也就是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包括:1、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2、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案外人;3、执行担保人;4、由于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所涉及的人。以上各类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具有协助执行人的作用,应排除于协助执行人范围之外。一、我国协助执行人的种类主要哪些?1、协助执行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单位及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协助执行。如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根据法院的通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的、信用社、储
    2023-02-26
    467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妨害协助执行有哪几种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4
      1、是擅自转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行为。 2、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行为。 3、是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证明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明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 4、是金融机构对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手续完备而拒不查询、冻结、扣划的行为;金融机构在接到人民法院
    • 协助执行义务人的法律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9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
    • 妨害公务罪撤案可以不执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6
      妨碍公务罪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谅解书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常有利的情节,如果在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撤案的。
    • 不协助法院执行的,法院可以对不协助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罚款、拘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8
      不协助法院执行的,法院可以对不协助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
    • 协助执行异议期间可以强制执行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关于协助执行期间能否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第十六条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案外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解除对异议标的的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