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存在纠纷可否拆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0:44:51 346 人看过

原则上不能,根据相关规定,行政行为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执行。但出现相关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裁定停止执行,如被告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无法弥补损失的,在中止执行中不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人民法院认为,行政行为的实施会对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拆迁。同时,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

拆迁民事纠纷怎么办

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4、诉讼。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农村拆迁纠纷所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说,几年来,全国各地在土地征收、农房拆迁等方面的工作是稳定有序的,特别是北京和上海等城市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安置政策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但在大部分地区,农房拆迁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引发的矛盾持续不断,部分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要认真分析,理性对待1、征地数量增加直接导致拆迁数量上升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出发和基于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考虑,把保护土地及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但近几年来我国耕地锐减,据国土资源部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耕地从2000年的19.24亿亩已减少到2005年的18.31亿亩。这就意味着我国“十五”期间耕地减少了近1亿亩。各类开发区遍地开花,有些市、县和乡镇“一窝蜂”地建开发区及园区。有的地方不论项目有无或多少,先圈地再说;有的地方征地随意性很大,先用后征,边用边征;有的地方招商时在土地上争相压价,恶性竞争,使土地资
    2023-03-01
    241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存在差价?
    如果当事人选择以房换房的,需要补差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不需要补差价。明确按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结算,实质上是结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与调换房屋市场价的差价,多退少补。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房屋产权调换差价计算方式有:1、房屋产权调换首先是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2、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产权调换房屋差价的结算依据是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的差价。3、对于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产权调换的差价等于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减去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4、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
    2024-04-30
    330人看过
  • 拆迁协议在法院可以解决拆迁纠纷吗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符合强拆条件法院可以进行。一、强制拆迁要怎么维权?面对违法强拆时,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对有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现场,或者有公务车辆在现场的取证。对于不能拍照、录像取证的,可以向公安报警,要求公安协助调查取证。如果公安机关对于被拆迁人房屋强拆不作为的,可以依法起诉。(2)及时维权,不能长时期“信访”而耽误了起诉期限。在取得违法强拆的证据之后,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权,切莫因为长期信访、上访活动而耽误起诉期限。针对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及时启动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程序。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
    2023-02-25
    179人看过
  • 拆迁房屋纠纷:拆迁法院是否能够处理?
    拆迁人房屋纠纷在拆迁法院受理。如果公民对征收和征用的决定以及给予其的补偿的决定有异议的或者是认为行政机关不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是违法变更、解除了政府特许的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协议等协议的情形,人民法院会受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之后签名并盖章,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小产权房屋纠纷法院受理吗小产权房屋纠纷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但如果是关于小产权房交易产生纠纷,要求承认购买合同效力的,因为小产权房交易不合法的,不合法的交易法院是不会受理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会按照规定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
    2023-07-01
    107人看过
  • 雄安新区的拆迁是否存在纷争?
    雄安新区拆迁有纠纷。每一个地方都会在拆迁的时候产生纠纷,比如因为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对拆迁的补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产生的纠纷,或者是家庭对于拆迁款的分配问题而产生纠纷。如果是前者,则在被拆迁人对提出的拆迁补偿有异议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判决后仍然有异议,则可以申请复议。雄安新区落户条件有哪些雄安新区落户条件如下:1、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具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落户;2、省内人员在设区城市市区就业、经营、投资并有稳定住所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2)农民工中县(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4)有合法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的;(5)在同一城市连续工作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的。3、高校毕业生入学时未迁户口、毕业后
    2023-07-01
    484人看过
  • 征地拆迁纠纷在起诉期间房子可以强拆吗
    一、征地拆迁纠纷在起诉期间房子可以强拆吗?不可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才能申请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征地拆迁申请强拆需准备哪些材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三、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后举证责任是
    2024-02-11
    350人看过
  • 拆迁怎么解决房产纠纷拆迁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一、房子强拆决定和强拆执行过程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履行搬迁义务,经拆迁人或相关部门催告后仍不履行,则由房屋所在地的县、
    2023-03-30
    209人看过
  •  是否应该拆除拆迁房?
    该段内容讲述了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拆迁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屋的征收范围进行审查,并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并征求意见。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后,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最终作出征收决定,并附带补偿方案实施征收拆迁。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拆迁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首先,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的征收范围进行审查。然后应当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将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在根据公众意见将补偿方案修改之后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果房屋征收涉及的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相关的政府部门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最终作出征收决定,附带补偿方案,依据征收决定实施征收拆迁。 拆 迁 需 要 经 过 哪 些 程 序 ?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
    2023-09-14
    143人看过
  • 拆迁纠纷在诉讼期间拆迁停止吗?
    一、拆迁纠纷在诉讼期间拆迁停止吗?一般情况下,诉讼期间应停止实施拆迁,但是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一方面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则体现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城市的规划建设、城区改造以及拆迁工作本身的顺利进行的立法精神。二、诉讼期间是否可以强制拆除房屋?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在诉讼期间给当事人提供了周转用房,不停止拆迁决定的执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提起行政诉讼时应注意什么?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
    2024-01-19
    440人看过
  • 拆迁纠纷归谁管拆迁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关于拆迁纠纷归谁管拆迁征地拆迁纠纷属于如下部门管理: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二、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
    2024-01-13
    493人看过
  • 家庭纠纷能否在拆迁办解决?
    拆迁办不责任处理家庭纠纷。拆迁办虽然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物,但家庭纠纷毕竟属于内部的纠纷,拆迁办作为一个临时机构,不处理与拆迁问题引发的家庭内部纠纷。家庭内部纠纷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最终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部分人受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选择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发生家庭纠纷起诉费多少钱是固定的吗发生家庭纠纷起诉费是不固定的。家庭纠纷的起诉费,一般来说,如果涉及到财产案件的话,则按照诉讼请求的精力来进行确定,如我是非财产案件的话,一般来说是50元至100元左右。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计价标准来进行确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按照法院的规定来缴纳相应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
    2023-07-01
    353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有纠纷先拆迁吗?
    一、房屋拆迁安置有纠纷先拆迁吗?房屋拆迁安置有纠纷不是先拆迁,拆迁合同纠纷可以解除,符合条件就可以解除合同。流转土地被征用应当是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确定补偿的。土地流转时遇到政府征收拆迁的,如果流转后政府征收的,不影响土地流转效力,承包人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二、土地流转程序是
    2024-01-24
    345人看过
  • 拆迁纠纷能否撤销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纠纷能否撤销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能否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拆除行为。同时,政府实施拆除行为,必须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能否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否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否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2024-02-03
    262人看过
  • 拆迁引发的纠纷可否申诉
    一、拆迁引发的纠纷可否申诉发生拆迁纠纷,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解决,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纠纷行
    2023-07-11
    36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拆迁房存在房产遗产价格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4
      凭借被拆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所有证以及拆迁协议,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者和被拆迁者达成一致意见,需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要说明补偿的方式,补偿的金额,补偿款的支付时间。
    • 房屋拆迁是否存在差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0
      如果当事人选择以房换房的,需要补差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不需要补差价。 明确按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结算,实质上是结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与调换房屋市场价的差价,多退少补。 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 房屋产权调换差价计算方式有: 1、房屋产权调换首先是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
    • 拆迁纠纷拆迁合同存在异议是不是有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6
      只要拆迁合同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发生拆迁纠纷并不影响拆迁合同的法律效力,只要签订拆迁合同的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拆迁合同当中的相关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 拆迁律师能否代理房屋拆迁纠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只要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都可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都可以接受委托代理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律师法》第十三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
    • 拆迁协议存在哪些安置纠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0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审理,未取得争议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