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因腰椎间盘突出,到医院接受手术,没想到手术意外变成植物人,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10余万元。日前,这起因医疗纠纷引发的巨额索赔案,在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支付到位。
2006年5月17日,原告叶某因腰部酸胀不适,到汉川城区某医疗机构就诊,经诊断为腰间椎盘突出。医院拟为叶某实施腰椎间盘髓核摘除手术,叶某及其妻均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20日上午手术施行期间,因叶某出现麻醉反应而中止,当日下午叶某因症状加重而被转至武汉协和医院进行抢救,后在协和医院治疗三个月,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至2006年8月4日出院返回被告医院治疗,至今尚未苏醒。
经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鉴定所鉴定,叶某为一级伤残,后期医疗费每天约需250元,并需长期完全护理依赖。经双方申请,今年2月,孝感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叶某家属认为是医院手术过错而造成了原告成为植物人状态,要求医院给予赔偿。因双方对赔偿数额异议较大,多次协商未果,而诉至法院。
经办案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医院除承担患者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35.41万余余元外,还一次性支付给叶某伤残补助金、后期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36.47万元。目前,医院已将赔偿款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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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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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成植物人赔偿标准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9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成为植物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索赔,保障其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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