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时间限制性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13:52 399 人看过

(一)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三)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四)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怎么操作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被拆迁户最关心的问题。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怎么操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哪些手续和流程?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章
  • 时间限制下的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按照1:1的产权置换(如被拆迁人的房屋100平方米,征收房屋人(征收单位)应赔偿100平方米房屋。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可
    2023-07-07
    173人看过
  • 拆迁房屋5年未安置怎么办,拆迁补偿安置的时间节点
    一、拆迁房屋5年未安置怎么办房屋征收部门应该按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安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拆迁补偿安置的时间节点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拆迁补偿。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
    2024-01-27
    464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怎么办,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一、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怎么办?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但是具体到标准等方面,主要有以下细节要注意:1、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4、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5、拆
    2023-06-08
    370人看过
  • 农村动迁房屋怎样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一般包括:(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居住或自找临时居住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每月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的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山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1、每从农村农民住房中腾出1亩地,补贴20万元。2、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招商、拍租,以获取收益。3、农民被集中规划到大型社区后,可以将农民承包的耕地因地制宜地集约经营,即将土地转包给种田大户,规模化经营,失地农民可以到土地承包大户当农业工人。《土地管理法
    2023-08-09
    466人看过
  • 农村拆迁后的房屋安置措施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安置,这在各地的标准有差异,以北京市为例,需要注意遵循以下安置标准: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
    2023-07-03
    118人看过
  • 安庆农村拆迁补偿怎样安置
    一、安庆农村拆迁补偿怎样安置拆迁住宅房屋,在确认的补偿建筑面积内,按照被拆迁户应当安置人口计算,按下列方式和标准给予补偿安置:(一)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含40平方米)的部分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被拆迁户按每平方米400元购置补足。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确认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二)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三)被拆迁户可在不扩大应安置面积(即按上述政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的情况下,选择安置户型。以高层房屋(房屋总层数超过7层)安置7层以下(含7层)被征收房屋的,无偿增加12%比例的安置面积。(四)因自然套户型或提供的安置房屋超过应安置面积的,对每户超出的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可按被拆迁地段对应的人均40平方米以内的货币补偿标准购置。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购置。
    2024-01-25
    351人看过
  • 农村双女户拆迁的安置补偿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政策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23-04-03
    379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几点思考和建议
    [提要]本文介绍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几点思考和建议,统筹负责全市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应当从法治和服务的角度出发,建立科学统一的拆迁安置工作体制,明确政府和各部门的相关职责。3.1加强组织管理,成立领导机构,统筹负责全市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应当从法治和服务的角度出发,建立科学统一的拆迁安置工作体制,明确政府和各部门的相关职责,协调政府和各部门的配合机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拆迁行为,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根据地块用途的不同,明确拆迁工作的主体。对于重点交通、水利工程等用地的拆迁安置,政府应当承担拆迁工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经营性用地等其他用地的拆迁安置,应逐步采用市场化运作,实行政企分开,维护被拆迁农户的合法权益。3.2统一各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完善拆迁安置配套政策。目前,各镇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一,奖励名目设置不规范,因此,应当统一制定农村各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范各类奖励费用。参照城
    2023-06-08
    12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与户口有关系吗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仅是房屋的价值。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最低按照面积“拆一还一”。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地价和房屋重置成本价。一般来讲补偿是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只是与补偿安置的面积有联系。但是在农村因人口较多,所以很多地方针对农村拆迁时,制定的补偿方案会与户口挂钩,满足对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所以,针对农村拆迁补偿没有绝对的限定,还要看当地的具体补偿方案。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
    2023-02-11
    199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要求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拆迁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签订拆迁协议。当事人认为赔偿不合理的,不能签订赔偿协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数额和期限支付方式、产权交换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和过渡期,应当就方式和过渡期签订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2023-05-31
    405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涉及到的部门负责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1、发布征地公告:县级国土资源局前期还有一个预公告,需要获得拆迁农民的签字确认,之后会根据拆迁项目的性质提交给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这里所说的发布的征地公告是获得批复之后的正式公告。2.发布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县级人民政府、村委会通常是县级国土资源部们将公告下发到各个需要拆迁的村委会,由村委会组织公告公示。这期间,如果拆迁农民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政府举行听证会,异议较大的可以酌情修改补偿方案。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民的法律知识薄弱,并不了解这一程序,很多地方为了尽快把拆迁的事情解决,也没有告知农民可以这样做,因此大家自己还是要上点心。3.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县级人民政府(村委会没这个权利)4.发放征地拆迁款:县级人民政府中的土管部门、村委会通常我国实行得是“先征后拆”的拆迁政策,在拆迁款下来之后,由县级人民政府中土管部门核对然后下发到拆迁地的村委会,村委会再根据各个拆迁户签订的
    2023-04-16
    146人看过
  • 农村拆迁补偿与安置措施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
    2023-07-05
    55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房屋估价的重要性
    不管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都要对所拆迁和所调换的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未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人承担。产权调换如双方就价格协商一致,也可以不进行评估。大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操作暂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以下简称拆迁补偿估价),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拆迁补偿估价,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设结构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公开市场价格进行评定估算。估价结果专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提
    2023-07-07
    349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是谁?
    (一)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二)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三)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四)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五)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六)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七)原有常住
    2023-08-05
    29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房屋拆迁补偿
    相关咨询
    • 农村拆迁安置房屋怎么补偿农村拆迁补偿房屋的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5
      农村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
    • 房屋拆迁可要求补偿临时安置费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4
      房屋拆迁可要求补偿临时安置费。根据法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怎样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
    • 农村房屋拆迁,拆迁安置补偿应当如何做到?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3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设、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保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所有
    • 拆迁安置房中有强制性安置要多长时间?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5
      拆迁安置搬迁到选房要多久 房屋拆迁从安置搬迁到选房要多长时间,要依据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而定,拆迁部门要按补偿协议约定时间给予安置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