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项目取消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0:33:06 198 人看过

中标后项目取消的,中标人有权利要求招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首先中标人可与招标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中标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陪标属于违法吗

陪标行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所以即便招标方已经有了意向单位,还要至少邀请三家参与投标,往往为了能够确定无疑的投中标底,这三家都会由中标单位来定,甚至连标书都由他们统一制作,封标时到三家单位盖好章。

二、中标项目可以转包吗

不能。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三、合同中标后几天签合同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间期限为30天。所谓中标,即指投标人被招标人按照法定流程确定为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对象,一般情况下,投标人中标的,应当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中标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低保取消后廉租房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中低保取消后廉租房如何处理取消低保补助后,如果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住房保障部门会要求租住人腾退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
    2023-04-12
    55人看过
  • 中标后项目经理能更换吗
    针对项目中标后项目经理能否更换的问题,在法律实践中是可以的,因为项目经理并不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项目经理所在的公司才是,所以只是更换项目的负责人。若有未尽事宜可以在线咨询一、工程竣工验收时,补充协议能改变吗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1)接受中标通知书。(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4)谈判。(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二、总公司中标给分公司做可以吗总公司可以在中标后,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上述操作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三
    2023-02-13
    349人看过
  • 在项目招标中如何防止串标
    一、引言在项目尤其是政府项目招标过程中较容易挂靠和串标,本文对挂靠和串标的产生,以及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标针对挂靠和串标的采用招标方法进行讨论。二、相关概念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该资质施工企业交纳相应管理费的行为。串标:是指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几家投标单位通过事先商定,联合对招标项目用一致性报价、压价或抬价等手段串通报价,以达到排斥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让他们其中的投标者中标的目的。也叫抬标、围标。项目:需要组织来实施完成的工作。施工项目投资人:指投资施工项目来获取利益的个人或组织。三、原因和对策:1、施工单位挂靠现象的普遍存在产生主要的原因1)内在的原因:施工单位挂靠产生是和建筑业自身的行业特点有密切的关系,建筑业的核心是施工项目,而施工项目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建筑业的特点。施工项目一个显著特点是时限性,施工项目
    2023-06-07
    370人看过
  • 公司项目撤销后人员如何处理
    1、公司项目撤销后,该项目员工怎么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可以进行裁员,也可以保留员工,分配到其他部门。2、如果裁员的,要给予经济补偿。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
    2023-03-16
    234人看过
  • 推进本科项目后如何处理平衡
    1、本科目用于计算本年度发现的重大前期差错更正所涉及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1)企业调整增加上年损益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该科目;调整减少上年损益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2)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所得税”等科目;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则按相反方式入账。(3)上述调整后,本科结余应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是贷方余额,则借记该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是借方余额,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三是推进本科项目后不平衡。会计处理如下:借方:固定资产住房贷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文所称房屋为存货结余的固定资
    2023-05-08
    60人看过
  • 招标项目废标后的处理方法
    本法第三十七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法目的规定招标项目废标后的处理方法。废标是因为招标失败,招标失败表明了采购人没有成功地确定需要的采购对象,预期的招标目标没有实现。那么,采购人在废标后,如何后新确定采购对象,成为本法规定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我国政府采购实践中,曾出现过废标情况,但采购人通常是随意改用其他方式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反映较大。为此,本法专门对此作出了规定。本法规定的含义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终止采购。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废标情形中,涉及采购任务取消的,为采购活动的终结,不得再行开展。2.重新招标。因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其他三种废标情形下废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废标并不意味着招标方式有问
    2023-04-24
    248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不合格项目
    如何处理不合格项目。返修:当工程的某些部位的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时,出现一定的缺陷,但返修后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要求的情况下,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可采用返修方法。加强处理:主要针对危害承载力的质量缺陷进行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返修处理后仍不能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要求,或无法补救时,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复方法处理后,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且不能返工时,可不得已作出结构卸荷或卸荷、限制使用等决定。5。不处理:有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并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和安全影响不大。经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认定和设计单位批准,不能特殊处理。一般情况下,有几种情况不能特别处理:不影响结构安全、不影响生产工艺、不影响使用要求的;可以通过后道工序弥补的;经法定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存在质量缺陷经检验后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
    2023-05-07
    473人看过
  • 18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
    行政许可项目
    ●长沙再次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食品摊贩和集贸市场食品经营者卫生许可等项目●下一步将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时间清理保留2000年12月第一轮1433项867项2002年第二轮500多项296项2003年底起第三轮363项2010年第四轮363项168项本报讯(记者李广军实习生肖韫陈睿)针对行政审批项目过多、审批环节复杂等问题,长沙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许可项目18项,其中包括食品摊贩和集贸市场食品经营者卫生许可、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加工贸易业务许可等。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本市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情况做了介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沙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介绍。据了解,长沙于2000年12月启动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共清理各类审批事项1433项,最后保留867项,减幅为40%;随后经过第二轮和第三轮的
    2023-04-24
    457人看过
  • 如何对中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跟踪管理?
    很多业主反映,通过招标,选择了优秀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但工程干起来,人却变了。王宁指出,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招标投标结束后,如何做好后续工作,让中标单位和项目经理真正履行合约,有些地方已经实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需要加以总结、采取措施,对中标后施工企业的行为进行跟踪管理。一、没有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那么合同还有效吗没有备案的施工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建筑施工合同未备案不一定就不生效。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合同依法成立时即生效,另外一种是合同成立后还应当办理各种手续后才生效。2、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但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2023-06-24
    445人看过
  •  项目他项权到期时如何处理?
    无论其他权利证明文件注册的时间是否已过期,债权人无需担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在主债权到期之日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延长他项权利证明文件的期限,并相应地行使抵押权。在诉讼期间,优先受偿权和他项权都受到法律保护。无论其他权利证明文件注册的时间是否已过期,都无需担心。因此,债权人必须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为了防止抵押权过期,债权人可以在主债权到期之日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延长他项权利证明文件的期限,并相应地行使抵押权。在诉讼期间,优先受偿权和他项权都受到法律保护。 他 项 权 到 期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他项权是指在他人的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当他的项权到期时,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民法典第455条规定,他项权到期时,出让人和受让人可以办理权利转移手续。受让人可以取得他项权,成为他项权人。出让人则应终止他项权,并办理注销登记。另外,民法典第4
    2023-09-10
    181人看过
  • 如何处理船舶取消
    1、如何办理船舶注销船舶因所有权转让需要注销登记的,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船舶所有权转让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原船舶所有人凭《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到登记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注销船舶在船舶登记簿上的所有权登记和有关登记,收回相关注册证书,并向船东签发相应的船舶注销注册证书。对于在国外出售的船舶,船舶登记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重新登记后立即签发国籍注销证书或国籍注销证书。第四十条船舶灭失(包括拆船、沉船)和船舶失踪的,船舶所有人应当自船舶灭失(包括拆船沉船)或者船舶失踪之日起3个月内,持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船舶国籍证以及与船舶灭失(包括拆船沉船)或者船舶失踪有关的证明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023-05-03
    184人看过
  • 项目经理同时挂靠两个项目如何处罚
    一,项目经理同时挂靠两个项目如何处罚需要根据具体事件情况来看,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会面临吊销证书或者有期徒刑及相关罚款。《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
    2023-06-15
    174人看过
  • 知道如何处理房地产项目结算后取得的发票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上述企业来说,尽管2014年取得发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归属于2013年度的成本费用,但因2013年未取得发票,但在2014年汇算清缴期前取得的发票,允许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那么,上述企业2014年取得发票后,可以调整201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3-04-21
    250人看过
  • 所得税扣除项目如何处理
    一、所得税扣除项目处理要细之又细年底结账,所得税扣除项目的处理一向都是十分花精力的工作,需要注意的方面也比较多。税务罚款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预提、待摊会计处理。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的。对于待摊费用直接按规定摊销入成本费用,所得税中可以扣除。但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可以扣除的。对待摊费用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他应
    2023-05-04
    102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标
    词条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中标
    相关咨询
    • 招标人是中标后取消项目的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建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中标后项目取消怎么处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7
      中标后项目取消的,中标人有权向招标方主张相应的赔偿。首先中标人可与招标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中标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如何取消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04
      建设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者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工程项目中如何处理项目合同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4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 中标后业主取消项目怎么解决,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04
      中标后业主取消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中标人还会被处一定的罚款。其实在中标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就相当于签订了一份中标合同,如果在中标之后该中标人取消项目的,就相当于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