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9:01:13 254 人看过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一、委托合同和委托代理有什么区别?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区别主要包括: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行为。委托合同则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适用范围不尽相同。

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而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

3.法律关系的成立与否需要有关当事人的承诺不同。

代理授权关系的成立,不必代理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而委托合同则为诺成性合同,受托人必须作出承诺才可。

4.效力范围不同。

代理关系是存在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其法律效力及于这三方当事人。委托合同则与代理关系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与第三人则毫无关系。

二、债权能不能转让给多个人

债权可以转让给多方当事人。

债权转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

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三、无效担保情形认定的条件

无效担保是指担保合同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的规定,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担保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从合同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无效担保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担保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会给社会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有必要消除因无效担保合同的订立或履行而造成的不利影响,使之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担保合同从合同还是主合同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与主合同是什么关系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
    2023-08-14
    157人看过
  • 申请保全如何反担保以及反担保的从属性体现
    一、申请保全如何反担保申请保全要反担保的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二、反担保的从属性体现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本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当然无效。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反担保合同中约定,反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2.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进而使反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当担保合同的效力因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独立于主合同时,或担保合同中约定有见索即付或者见单即付条款时,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3.因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时,反担保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根据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和过错对因无
    2023-06-28
    381人看过
  •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吗,担保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吗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二、担保合同内容有哪些1、债权担保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2、保证合同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2023-06-21
    145人看过
  • 票据保证的从属性与独立性
    票据保证的从属性与独立性如何规定的(一)票据保证的从属性票据保证的从属性表现为,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从属于或重决定于被保证人的资任。保证人的责任与被保证人的责任在种类、数量、质上完全相同。就种类而言,如果为承兑人保证,保证人也成为主债务人,负最后付款责任。如果为出票人或者背书人保证,保证人就应负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就数量而言,被保证人的债务是多少,保证人也得负担多少。就性质而言,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当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时,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二)票据保证的独立性当被保证人的债务在实质上无效的情况下,保证人仍得负保证之责。这是票据行为独立性的典型表,民法上的保证债务以主债务在实质上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主债务无效时,保证人即可免除责任。但票据保证则不然,即使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无行为能力,受欺诈或被伪造等而无效,保证人的资任仍然有
    2023-06-14
    156人看过
  •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什么是担保?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贷款担保的方式:贷款担保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贷款担保的审查:贷款行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借贷担保公司区别银行贷款门槛高、额度紧、审核手续复杂催生了大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存在,担保公司的手续方便、门槛低、额度高使得银行与民间借贷市场共同繁荣。他们的存在解决了大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同为担保公司,其实其中还有很多的不同点。融资性担保业务和拆借业务不仅在借款时间长短,风险低高、收益高低、法律允许范畴有显著区别外,还可以从一下方面比较:第一,业务范围不同。前者是为企业向
    2023-02-24
    367人看过
  • 什么是从属关系?从属关系合法吗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允许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其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自己名称的企业为关联企业(关联方),使用关联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应企业或自然人为关联方(关联方)。隶属关系是指隶属关系人依附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接业务,关联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服务,关联方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的一种隶属行为。关联经营的本质是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关联方以关联方名义经营的,关联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关联方的经营收支计入关联方财务会计核算;关联方和关联方的利润分配以关联方为基础关联方与关联方之间的结算属于内部承包经营。这种行为容易造成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大,损失严重。如果发生纠纷,关联企业将成为被告,关联企业将不受惩罚。所以在建筑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部分法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禁止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
    2023-05-07
    83人看过
  • 担保函是否属于担保合同,担保的法律责任
    一、担保函是否属于担保合同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二、担保的法律责任(1)保证人的责任。在一般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代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2)抵押人的责任。在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3)出质人的责任。在
    2023-04-19
    491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从属性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为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人格从属性是指如果不遵守一定的规则或限制性要求,将会使其遭受不利益。经济从属性是指劳动者不依靠用人单位,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或者经济来源不能满足的生活所需。《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023-04-14
    330人看过
  • 探讨担保合同补充性的体现方面是什么?
    体现在下列方面:1.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2.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担保合同的独立性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担保合同从其
    2023-07-06
    422人看过
  • 担保性条款和担保合同的审查
    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种担保的有效设定均有详细的、明确的规定,在诸多涉及担保是否有效的条件中,常常因为当事人在设立担保时没有认真考虑担保单位的资质能力,担保条款的设定不规范、不明确,担保设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要求等造成担保无效或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对此,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国《民法典》对五种担保方式的生效条件有着不同的规定,以抵押为例,《民法典》规定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它某些动产为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一、担保物权什么时候生效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依据不同性质
    2023-06-29
    269人看过
  • 留置权的从属性,留置权属于什么权
    一、留置权的从属性留置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1.留置权的成立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这是留置权在成立上的属性。留置权是债权人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其债权的担保。2.留置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这是留置枚在消灭上的从属性。当留置债所担保的主债权消灭时,留置权也随之消灭。3.留置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决定于债权的范围。这是留置权在优先受偿上的从属性。就是说,留置权人只有在主债权的范围内才享有优先受偿权。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二、留置权属于什么权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
    2023-05-03
    415人看过
  •  论担保合同的无效性
    甲与乙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甲与乙同居两年后,甲不付钱给乙。乙起诉甲违约,甲以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来抗辩。关于甲的抗辩,根据合同无效的定义,甲的抗辩成立,因为该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同时,该合同的效力是确定的,因为甲与乙同居两年后,甲不付钱给乙,这是一个明显的无效状态。此外,无效合同的效力是永久的,不能因为时间的经过而使无效合同转为有效。有一个例子,描述了一个已婚男子甲与一个未婚女子乙签订的合同,只要乙愿意与甲同居两年,甲将支付乙20万元人民币。乙与甲同居两年后,甲不付钱给乙,乙起诉甲违约,甲以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来抗辩。问题:甲的抗辩是恶意抗辩吗?甲的抗辩成立吗?该合同是无效合同吗?合同无效就是指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对于无效合同我们可以用“自始、当然、确定、永久”这八个字来概括:首先,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所谓自始无效就是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时候
    2023-11-04
    153人看过
  • 哪些担保合同属于可撤销的担保合同?
    所谓可撤销的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担保合同。可撤销的担保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担保合同,之所以说“相对”,是因为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担保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而在该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关同意撤销该合同后,该合同无效,且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可撤销的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以下几项:(1)欺诈;(2)胁迫;(3)乘人之危;(4)存在重大误解;(5)订立合同显失公平。一、什么是撤销权和形成权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二、民法典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
    2023-06-21
    446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什么是担保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保证合同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抵押合同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
    2023-06-24
    8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担保债权凭证的特征是什么,担保的从属性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担保债权凭证的特征是什么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二.担保的从属性问题担保债权(物权)属于从
    •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主要有什么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担保合同履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俗称保人:被担保履行合同的义务人为被保证人。保证合同一般由保证人与被担保的合同的权利人订立,保证人是保证合同的义务人,主合同的权利人也是保证合同的权利人。
    • 抵押担保属什么性质的担保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抵押担保是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
    • 债权担保的从属性表现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5
      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
    • 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哪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8
      (一)本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当然无效。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反担保合同中约定,反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二)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进而使反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当担保合同的效力因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独立于主合同时,或担保合同中约定有见索即付或者见单即付条款时,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 (三)因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时,反担保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