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行政复议期间再次提出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9 07:00:06 340 人看过

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特定情形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15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一旦您提出了行政诉讼,就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辟谣】行政复议期间不得停止执行?真相:不是分析: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提醒】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1、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15天。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行 政 复 议 后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的 期 限 是 多 久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后,在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期间内没有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在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间内,都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若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是终局裁决,则当事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一旦您提出了行政诉讼,就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若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是终局裁决,则当事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期间作出的行政诉讼会在多久内失效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失败后,在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中止行政复议可以起诉吗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行政复议结果未作出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存在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复议不成功后会怎样?行政复议失败后可以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
    2023-06-28
    45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多少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多长时间会出结果?
    一、行政复议多少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在收到行政复议书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复议多长时间会出结果?行政复议一般应当在三十日内出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三、行政复议应遵守的原则是什么行政复议应遵守的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都必须遵守的
    2022-07-03
    450人看过
  • 在民事上撤回行政复议可否提起行政诉讼
    撤回行政复议若是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
    2023-07-31
    190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在行政诉讼期间的执行问题
    行政诉讼期间,复议决定是应当继续执行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裁定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若存在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时限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
    2023-08-11
    146人看过
  • 对方在交通事故后提出复议,我能再次提出异议吗?
    可以的,到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不服的,你可以采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不服行政复议可以再申请复议吗1、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复议不服,除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复议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2023-07-17
    327人看过
  • 行政行为能否在诉讼期间执行
    一般情况下行政行为在诉讼中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况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复议,不停止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复议机关应当对是否停止执行作出决定。(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
    2023-07-06
    417人看过
  • 能否跳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跳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
    2023-06-13
    128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能否提起诉讼?
    一、案情简述常女士家住吉林市某市某镇,因某县政府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常女士向吉林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吉林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原行政机关某县政府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的15日内向常女士公开相应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期间,某县政府通过电话联系到常女士,要求常女士到县政府复印材料,并试图要求常女士在领取材料后签字。但是,某县政府向常女士公开的材料并非常女士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经过几次沟通未果,常女士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某县政府履行吉林市行政复议决定。二、争议焦点笔者与多位拥有丰富行政诉讼实务经验的律师讨论,但对于该案,律师们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议焦点集中在该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
    2023-08-17
    459人看过
  • 撤诉行政诉讼可以再行政复议吗
    一、撤诉行政诉讼可以再行政复议吗法律撤回行政诉讼后,能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没有作出规定,没有作出规定的。没有禁止的,只要在复议期限内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诉讼中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和上诉人(二审)或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一审中,原告申请撤诉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变化,原告申请撤诉;另一种情形是被告在一审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
    2023-06-17
    460人看过
  • 能否在行政诉讼中提出多个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请求一案可以提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是在一个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一般仅指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同一个行政行为。尽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可以提出多项具有内在逻辑牵连的诉讼请求,但作为诉讼请求基础的被诉行政行为却须只有一个。此即通常所谓的“一行为一诉”的行政诉讼立案受理原则。行政诉讼变更诉讼请求可否增加可以增加。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原告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都有权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如果原告起诉之初,仅提出了要求法院解决行政争议,可否在法庭辨论终结前,一并要求解决与之相关的民事争议、增加诉讼请求呢?现在从《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最高人民法院行
    2023-07-13
    233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行政诉讼中提出再审请求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检察院也有权向法院提出抗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抗诉。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检察院也有权向法院提出抗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抗诉。 申 请 再 审 的 条 件 与 限 制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当事人必须是本案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有独立
    2023-09-21
    402人看过
  •  能否再次进行诉讼?
    成功撤诉后,当事人仍然有权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撤诉并不意味着与案件断绝联系,相反,当事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上诉,旨在保护权益。法院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原告撤诉,但如果撤诉可能导致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需要依法处理,法院将不允许撤诉。在成功撤诉后,您仍然有权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撤诉意味着您放弃了原先的诉讼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您与案件彻底断绝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上诉,旨在保护您的权益。对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请求,法院认为符合条件的,允许撤诉;法院发现撤诉会导致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者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需要依法处理的,将作出裁定,不允许原告撤诉。 能否再次起诉?在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放弃起诉,或者在起诉后撤诉。
    2023-08-27
    270人看过
  • 执行异议复议驳回后能否提出再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异议后,对法院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执行异议之诉,而不是申请再审。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
    2023-04-01
    387人看过
  • 法院已判决能否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不可以。法院作出的判决就是最终的结果,就不能够再申请行政复议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本条规定,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复议前置的情况下,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行自由选择主义。所谓自由选择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自由选择并不意味着可以同时选择复议和诉讼,因为复议和诉讼这两种救济机制不能同时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
    2023-06-29
    10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提起民事争议能否再次起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6
      行政诉讼提起民事争议不能再次起诉。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 当事双方签字后能否再次提出行政复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9
      签字表示对事故内容认可。对结果不服。可在15天内提出复议。对复议结果还不认可,可在15天提交法院申请复议
    • 工地工伤行政复议成功, 能否再提起行政诉讼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5
      1、如果行政复议结果最终认定本案为工伤,本案必须经过劳动仲裁。能否在仲裁中列某建筑公司或袁某为共同被申诉人(或第三人),如果不能,在劳动仲裁结束后能否另外提起对建筑公司或袁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答:我认为某建筑公司或袁某不能列为共同被申诉人(或第三人)参加仲裁,因为汪某不是他们的职工而是黎某的职工,只能汪某和黎某参加仲裁。2、如果本案最终被认定为不是工伤,则只有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提出诉讼。本案
    • 行政复议期间多久行政复议期间多久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6
      行政复议后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房地产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后再提出诉讼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不能,行政复议是指与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活动和制度。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