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荒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荒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因荒地承包问题向法院起诉后,一方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经申请人申请就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承包荒地后还能再流转吗
在取得“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人可以凭“四荒地”承包合同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承包人可以对“四荒地”进行各种形式的流转。根据《土地承包法》第49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根据该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四荒地”的转让不需要发包方的同意。而一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需要发包方的同意,对此,《土地承包法》第41条明确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另外,《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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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是否能权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61、不可以。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案外人不能以其对该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停止执行,而只能在执行程序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优先受偿的主张。 2、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本质是以建设工程的交换价值担保工程款债权的实现,也就是说,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只是一种顺位权,不能达到阻却执行的效果。 风险提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注意几个问题: 1、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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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能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看看这个根据你的情况想想: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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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是否必须实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5-28任何一种制度的设定都有着深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需要。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发展、变革的过程中,国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冲击、家庭承包经营制的成熟、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小城镇的建设,孕育了农户对经营权处分的必要;这种必要反映到国家制度构造上,就必然地产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具体的讲,创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1、社会学意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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