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管辖权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1:42:11 127 人看过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管辖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一、涉外刑事案件的公安管辖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是:涉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走私罪被法院管辖了

对于涉嫌走私犯罪的刑事案件,一般应当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的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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