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9 11:03:30 449 人看过

一、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首先,行为人存在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其次,其行为具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性威胁;

再次,行为人可能毁损、篡改关键证据,影响证人作证或串通共犯的可能性;

最后,行为人可能对被害者、举报者、控诉者进行打击报复。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公安机关采取扣押措施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采取扣押措施的应当遵守: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二节 查封、扣押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n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2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先采取强制措施再移送管辖
    1、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1)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2)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3)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4)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5)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一、行政处罚法终止调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行政处罚案件终止条件是,对于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或者是违法的行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再者就是违法的嫌疑人已经死亡的等;只要不符合行政处罚的规定就不能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
    2023-03-08
    305人看过
  • 犯罪未遂承认公安机关采取什么措施
    承认犯罪事实的,构成自首,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拘留措施,然后侦查案件搜集证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4-23
    341人看过
  • 盗窃罪被抓,公安机关会采取什么措施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一、羁押多久时间必须判刑羁押9个月内时间必须判刑。侦查阶段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半个月。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二到三个月内进行判决,有特殊情况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羁押九个月之内要判刑。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
    2023-03-25
    191人看过
  • 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程序:1、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了解的案件情况,应当考虑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2、被羁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产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产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3、委托人要求辩护律师为被羁押
    2023-04-03
    22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
    2023-02-28
    29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强制措施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刑事强制措施规定是主要集中在我们国家《刑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七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
    2023-03-29
    305人看过
  •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条件是什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条件是如下的: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
    2023-05-22
    121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内部审批程序:实施前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是两人执法程序: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便于相互监督,降低和防止执法侵权情况,同时防止当事人诬告、陷害、贿赂执法人员;三是表明身份程序: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防止假冒、诈骗,提升行政执法形象;四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五是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应当遵守什么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有些执法人员当场罚款,不向被处罚的当事人出具收据或出具自行印制的收据的做法而作
    2023-07-18
    76人看过
  • 公诉环节需要另行采取强制措施吗
    一、公诉环节需要另行采取强制措施吗公诉环节需要另行采取强制措施。侦查过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就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条〔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可以并用两种强制措施吗对一名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采取两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可以适用这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不可以同时适用二种以上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适用某种强制措施不当的,则可由司法机关进行变更强制措施,如
    2023-12-17
    162人看过
  • 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多久会提请批捕
    一、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多久会提请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2023-04-16
    263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不当强制措施变更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2024-05-11
    6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执行哪些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的五种类型,其中包括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具体如下所述: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2、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
    2023-05-31
    312人看过
  • 未采取强制措施直接抓捕的条件
    对犯罪嫌疑人尚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但其符合逮捕的条件的,公安机关是可以直接提捕的: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较大;且具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现实危险等条件的。为什么未采取强制措施脱逃不构成犯罪1.从犯罪主体来看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属身份犯,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体包括经法院判决后羁押的已决罪犯;还有因犯罪而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措施的未决犯,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至于其他人员,如劳教人员、被行政拘留的人员、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则非本罪的适格主体。即便上述人员有脱逃行为,亦不构成本罪。本案中,被告人在案发后只是被口头传唤至公安派出所接受审查,其脱逃时尚未被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羁押措施,因此其不是脱逃罪的适格主体。2.从犯罪客体来看脱逃罪侵犯的客体是监管机关对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正常监管秩
    2023-08-13
    344人看过
  • 公安机关无权决定采用刑事强制措施的,是指
    公安机关无权决定采用的刑事强制措施是逮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前需要先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批准才能执行。对于决定不批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需要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取保候审会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2023-03-15
    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对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是正确的还是错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不正确。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公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定职权和程序,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或者强制其履行某种义务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包括:(1)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强制治疗、强制约束等。(2)限制财产权利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公安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行政决定时,公安
    • 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拘传、采取哪些强制措施,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
      训诫训诫,是以批评教育的方式指出行为人行为的违法之外,并责令加以改正或不得再犯的措施3。2,以便以此约束行为人并防止妨害行为继续发生的强制措施、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依法强制有关诉讼参加人到庭诉讼的措施、责令退出法庭责令退出法庭,是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由司法警察强制其离开法庭、罚款、拘留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拘传,以防止妨害行为继续进行的措施。4、罚款罚款、拘留拘留,是指依
    • 税收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和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0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两种不同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税收实践中,这两种措施对打击偷税、抗税等行为以及维护《税法》的尊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应区别对待,不能混淆。(一)税收保全措施《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 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进行动态监测,采取什么措施,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会被纳入动态管理,不定期或者定期的抽测。相关法规规定:《戒毒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
    • 天津创高票为什么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4
      天津中企鸿瑞为您解答(天津中企鸿瑞已通过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备案,可以执行高新票):创通票是高新区管委会为鼓励支持和更好的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设计发行的一种针对特定科技服务的定额有价电子编码,通过创通票互联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现创通票的可流转、可兑现。创通票编码与申请企业或个人、服务包(针对某种创新创业行为的专项服务,由政府向能够提供专项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购买,免费提供给创新者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