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6:51:46 280 人看过

农村土地的承包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农村土地承包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益保护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在承包过程中,既要防止全体村民的利益被出卖,也要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承包必须体现全体村民意志。在承包程序启动之时,首先要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不能由村乡(镇)负责人或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指定或者自行任命,必须通过选举产生。至于具体的选举方式,可以由全体村民参加选举,也可以由部分村民提名,村民大会审议通过。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可以作为承包工作小组的候选人,但他们并不是当然的候选人,不具有必然参加承包工作小组的资格。

2、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以后,要针对特定土地的承包拟定承包方案,并予以公布。承包方案的拟定必须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律规定增加内容,不能依据各种“土政策”拟定承包方案,更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排斥部分村民参与承包的权利,谋少数人之私利。

3、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方案。经过公布的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应当在适当时间召集村民会议,听取村民对承包方案的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通过投票表决,如经过2/3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则承包方案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没有法律拘束力,不能进入实施。

4、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通过以后,便受到法律保护,产生法律效力。承包工作小组应当按照方案组织具体落实。属于家庭承包的,应当在全体村民范围内按照承包方案所确立的承包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户。如属于不宜由家庭承包的四荒地和数量较少的果园、茶园以及养殖水面等,按照《土地承包法》第3条的规定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协商的方式确定承包人,但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关于“四荒”地的规范有两个,包括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都强调指出,“四荒”资源承包、租赁、拍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这是承包“四荒”地的政策上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

5、签订承包合同。确定了具体的承包人以后,承包工作小组应当督促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必须明确,发包方并不是承包工作小组,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工作小组只承担有关承包的具体工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发包方应当在合同上签章,同时也须有发包方代表和承包人签字。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承包人和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各执一份。

一、承包荒山的流程

(一)集体荒山

集体的荒山属于集体资产,想要承包该类荒山,首先与村组洽谈相关事宜,明确承包意愿;然后村组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荒山承包底价,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流转意向和方案;其次村组向上一级组织申请集体资产流转申请,并报荒山流转方案,村组会议记录和会议通过情况,获得批准后准备相关流转事宜;最后经过村集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通过集体组织群众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的承包协议才有效,私下签订的承包合同不受法律支持。

(二)个人转包的荒山

对于个人转包的荒山,其承包方式就相对简单许多,因为此类荒山已经承包到户,荒山的四荒地承包面积、承包年限等相对明确,只需要跟承包户将荒山的四荒地承包面积、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承包年限、以及承包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协商清楚,然后签订承包合同即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签订合同;特别注意不要签订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成立时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民事合同之一种,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主体具有特定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2、客体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使用
    2023-06-20
    2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如何获得补贴?
    本文介绍了粮食补贴的四大类及花生补贴、特殊补贴等细节。大米补贴已升至每亩250元,小麦补贴标准需征求当地政府意见,大豆补贴以320元/亩为基础呈上升趋势,玉米补贴标准为25元/亩。此外,农民也有补贴如购买化肥、农机等,农机补贴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网站查找。国家也改进了种子补贴政策,水稻每亩补贴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土地流转补贴发给承包商,补贴标准必须超过100亩。粮食补贴主要分为大米补贴、小麦补贴、玉米补贴、大豆补贴四大类,部分地区还可能包括花生补贴和特殊补贴。大部分地区的大米补贴已升至每亩250元;小麦补贴需要征求当地政府的意见,因为并非每个地区都有小麦补贴。如黑龙江省大豆补贴以320元/亩为基础,大豆补贴呈上升趋势。玉米补贴以黑龙江省补贴为基础,补贴标准为25元/亩,具体补贴标准区域不同。2.农业补贴其中,农民也有补贴,如购买化肥、农机等补贴,其中农机补贴不必多说,各省都出台
    2023-09-04
    44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的签订如何生效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你的处境应该是集体土地。如果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前提下签署的协议有效。没有永久租约。租赁合同必须有租赁期限,否则无效合同如果您是村民小组以外的人,并且您是经2/3村民或2/3村民小组代表同意租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主体是承包人。承包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转让、如何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因此,如果土地属于村民小组,你应该与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如果土地不属于村民小组,村委会将与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2023-05-07
    2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土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
    2023-06-28
    297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承包人死后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所享有的权益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受。如果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对于通过招标,拍卖等程序取得的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续承包。一、农村土地承包之前没有规定的在承包法出台后有效吗土地承包法制定之前的土地承包在法律规定出台之后同样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3年3月1日施行,不过该法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
    2023-04-12
    29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底应该由谁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发包方一般为所在地的村委会。如果是从其他村民处租地流转来的土地,那么应与原土地承包权人签订合同,而且签完后其获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一、我承包的土地发包方违约怎么办发包方违约的责任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
    2023-03-08
    343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流程
    a、“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b、“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c、“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d、“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e、“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f、“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g、“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h、“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要注意的内容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要注意下列内容: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程序要合法。二、注意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的确定。三、土地承包的种类。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四、承包方的义务。承
    2023-07-04
    19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这些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另外,这几种情况也会导致合同无效:1.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
    2023-06-27
    407人看过
  • 一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要签几年
    土地承包合同最多签约期限,要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看。如果承包的是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如果承包的是草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如果承包的是林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但上述期限届满后,可依法申请延期。一、集体土地的出租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集体土地有没有使用年限集体土地有使用年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三、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何划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
    2023-03-01
    432人看过
  • 承包土地需要签订合同吗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律师补充:1、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3、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
    2023-05-06
    42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如何由村里调解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首先应该由村里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农村往往地处偏远,司法诉讼来解决纠纷一则费用较高,二则费时费力,同时调解员也更了解本地情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如下: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第七条: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
    2023-06-15
    459人看过
  • 农村没有签订承包合同怎么办
    一、农村没有签订承包合同怎么办1、农村没有签订承包合同可以与对方补签合同。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土地承包合同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承包合同的签订时注意事项有哪些承包协议
    2023-06-14
    33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盖章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盖章么是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盖章,但并不是只需要盖章,它若要符合生效需要经集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且需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定义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
    2023-06-04
    5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出租未签订合同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土地租赁合同才会有效。若要是没有签订土地出租合同那就得到不法律的认可和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可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于土地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但是如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该块地为农业建设用地,土地租赁合同无效。一、不定期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
    2023-03-10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民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以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第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
    • 农村土地承包是否应签订书面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4
      一般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都需要签合同。就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而言,它作为一种物权凭证,它的发放表明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在确立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关系之后,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合同的这个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用益物权凭证。《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4
      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
    •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
    • 签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何确定继承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4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协议如约定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时,依据协议内容处理。符合我国民事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其次,如合同对于能否继承未作任何约定,发包方与个人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协议的,严格意义上来讲,承包权是不能继承的。因为作为承包合同主体的被继承人死亡,主体资格丧失,承包合同终止。但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即使发包人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允许被继承人的亲属继续承包,也是对于农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