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的警察有权依法没收违法犯罪人员的东西,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或者收缴的财物,应该上缴国库。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除依法应当销毁的物品外,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或者收缴、追缴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者上缴国库。
罚款、没收或者收缴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款项和没收的保证金,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二百三十五条作出取缔决定的,可以采取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责令被取缔者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追缴。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没收或者收缴其专门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其营业执照。
没收财产方式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
(1)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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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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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可以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没收东西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8城管,法律没有授权他们没收的权力,他们只能暂扣。没收,必须有法律依据,且应依法做出没收决定书,然后送达当事人,签字按印后,没收决定书才能生效。对于城管暂扣的物品,城管有保管好暂扣物品的义务,如果发生丢失、损坏应折价赔偿。违法行为处理后,城管应返还被扣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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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是有权利把东西没收的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30没有,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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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没有权力拿偷偷没收东西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没有,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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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的有权利没收我们东西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根据工商局行政执法权行政强制条款的规定:行政强制(共7类35项)1、查封、扣押(留)财物(共17项)2、查封场所(共8项)3、扣留营业执照(共2项)4、责令说明情况、暂停经营活动、暂停财物处置(共4项)5、申请冻结违法资金6、对被查封、扣押的易腐烂、变质物品的先行处理(共2项)7、对无人认领的查封、扣押物品的处理所以,工商局有权在其行政执法范围内没收你们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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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权利直接没收东西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2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