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保密协议有哪些明确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4 05:58:23 239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对保密协议有哪些明确规定

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保密义务、保密内容、保密期限、保密责任等事项,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得包含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也不得将保密事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内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保密内容、保密期限等事项,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

二、违反保密协议怎么办理

签了保密协议违反合同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有:

1.保密合同具有从属性,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是主合同,没有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不可能产生保密义务,当然也就不存在保密合同。保密只是劳动关系的一项内容。

2.保密合同具有独立性,一般来说,从合同的效力是随着主合同效力的变化而变化的,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当然无效,主合同变更,从合同亦应做相应变更。但是保密合同却不同。劳动合同的无效和变更,并不影响保密合同的效力。这一点对于保密条款也同样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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