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行使股份转让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的程序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09:32:52 302 人看过

由于《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份,仅原则规定,要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对股东转让股份采取什么形式告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方式行使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行使权利的期限、条件及未及时行使权利的后果等均未作出详细规定,导致股权转让由此引起的纠纷不断增多。建议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完善的股权转让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稿”第四部分关于股权转让已规定得比较完善。特别是第24条、第25条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请求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答复期限不少于30日,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请求答复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异议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指定购买30日内,异议股东应与拟转让股权股东签订协议,价格不能协商的,以评估方式确定。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请求答复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未指定受让股权。或指定购买30日内,异议股东不与拟转让股权股东签订协议的,拟转让股权股东可向非股东转让股权。这两条款对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拟转让股东对其他股东和公司应尽的义务,其他股东行使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方式、条件、逾期不行使的后果均作出了比较明确规定,律师完全同意。但应补充完善以下几点:

1、对股东未通知其他股东和公司而与非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经过过半数股东追认同意的,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2、拟转让股份股东虽未采取书面形式征求其他股东同意,但有充分证据证明采取其他形式征求过半数股东同意,或者过半数股东明知未提异议或其行为表明认可股权转让合同的,应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3、规定股东行使同意权原则上采取召开股东会形式,对召开董事会或其他会议等形式讨论股权转让的,只要全体股东到会或知晓,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即认可过半数股东表决同意的效力。之所以需要作此规定,是因为在律师承办的一个股权连环转让案例中,一股东向非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虽未按公司法规定采取召开股东会决议出资转让问题,但采取了开董事会,全体股东派代表到场,经过了过半数股东同意追认,因公司法并未规定过半数股东同意非得采取股东会形式表决,本案依法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4、要规定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非股东成为股东后,由公司将新吸收的股东的姓名、名称、住所、出资金额等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要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并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才算从法律手续上完成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怎么样才能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下列情况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2.夫妻财产分割。3.法院强制执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1、有限责任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一般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
    2023-07-20
    455人看过
  • 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经优先购买权后能否不同意转让
    一、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经优先购买权后能否不同意转让1、不能不同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又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赔偿其损失合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十条二、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三)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2023-06-17
    386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份时如何行使权利
    随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的日益频繁,由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行为准则,更有效、更细致地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在股权转让中如何行使权利本文选取了新《公司法》实施后涉及股权转让的几个案例,通过对股权转让律师的评价和分析,提醒股东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为更好地维护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无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协议仍然有效。2004年,因公司经营不善、业绩不佳,同为公司股东的陆先生与张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以2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40%股权转让给张某,协议生效后张某支付了转让款,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股东因遗失公司公章。2006年,公司经营状况有所好转。鉴于公司利润可观,鲁政委根据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法律要求,而是对抗性
    2023-05-07
    452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在执行程序中有何规定
    1、1998年7月1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扣押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股),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转让,直接拍卖、变卖,或者将被执行人的债务直接冲抵债权人。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人企业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投资权益或股权被冻结的,应当告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让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利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转让。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可以拍卖、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权或股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拟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允许和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
    2023-05-07
    166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该条款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的既得利益免受因陌生人的加入而带来的不便或不利,强化有限公司的人和性特征。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通报其转让出资的意向,并要求公司股东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此时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股东大会表决后,未确认其效力的,该合同属未生效的合同。如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该转让合同有效;如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愿意出资购买转让股东的出资,转让合同无效;如全体
    2023-06-14
    417人看过
  • 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探讨
    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属于民事优先购买权的一种。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这是现行法对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一.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关于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或其法律特征,理论界有多种界定。由于民事权利类型划分标准的多元,同一民事权利在不同的划分标准下,可能被归属为不同的权利类别,同时被厘定了不同的性质或法律特征。1.法定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一项民事权利,而不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不因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
    2023-06-23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时 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公司实践中,有的股东出于控股或者无力购买全部转让股权等方面的原因,仅主张行使部分的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而转让方和受让方则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要求优先购买权人要么放弃部分 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 公司实践中,有的股东出于控股或者无力购买全部转让股权等方面的原因,仅主张行使部分的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
    • 股权转让有哪些优先购买权和股东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
    •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后多久支付股权转让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合理期限,可以考虑一个月左右。
    • 股权转让如何规定优先购买权的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4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
    • 如何对待股权转让时第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
      合同是有效的,该合同的存在与效力如何,并不影响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特征的重要体现。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人转让股权时,并没有将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