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公证书的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0:43:13 175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安置公证书是没有期限的,但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可以申请撤销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证书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1、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2、公证书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3、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4、根据需要或当事人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6、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应由承办公证处送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我们国家的房屋发生继承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完毕之后会出具法律文书,也就是公证书公证书,如果没有被撤销的话,那么在法律效力这个方面是持续存在的,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并不需要担心学校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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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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