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是否能仲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7:20:28 345 人看过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仲裁。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一、申请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仲裁的条件:1、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以及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是指仲裁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的什么财产权益。事实是指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的经过;3、当事人请求事项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符合仲裁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仲裁的纠纷应当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交通事故仲裁结果结果是否有法律效应

交通事故涉及财产纠纷部分的仲裁协议有法律效力。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的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三、侵权纠纷仲裁能不能管辖?

仲裁机关能够管辖侵权纠纷,但是要有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之外,其余的财产权益纠纷都可以适用仲裁。因此侵权纠纷可以仲裁,但需要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安置补偿费还是拆迁安置费
    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一、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的区别两者的目的不同。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国家在征用土地进行社会化建设时,被征用的土地的使用者会获得国家的补偿。二、二套房拆了的补偿标准怎么算?一、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
    2023-03-30
    412人看过
  • 怀孕前能否享受拆迁安置补偿
    胎儿一般不能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在外就读户口迁出的学生、外地嫁娶户口迁出的人员、没有户籍的居民、动迁安置协议上不同意签名的人员、空挂户口的人员、无宅基证的村民不能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一、户口迁出怎么办理结婚证?户口迁走了办理结婚证的可以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二、医保卡可以跨省用吗医保卡在外地是无法使用的,但是异地出现急诊等特殊情况,医保卡可以使用。如果参保人长期
    2023-03-27
    420人看过
  • 员工拆迁后是否还能获得安置补偿?
    公司解散员工需要补偿: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公司领导不同意按照法律执行,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提出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拆迁安置补偿款是什么?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2023-07-03
    274人看过
  • 农村拆迁最新补偿标准(关于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在农村征地拆迁中,因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这就导致了农村的拆迁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因此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往往是由各地拆迁部门来设定,增加了许多操作空间,因此如果补偿标准过低,农民也很难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今年,农村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有了一个大变化,在新《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即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
    2023-05-05
    181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关于征用土地的
    征用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有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社保补偿包括以村委会为单位为失地农民投保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拆迁安置补偿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
    2023-07-03
    182人看过
  • 关于本市拆迁房屋补偿安置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现就本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适用问题征收集体土地中,具备下列条件的房屋拆迁项目,补偿安置应当适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一)1992年11月1日前已批准征地;(二)原生产队建制已撤销,原农民已转为城市居民;(三)该范围内原农民居住水平明显低于《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农村建房办法)规定的建房标准。除上款规定以外已批准征地,尚未进行房屋拆迁的项目,以及在国有土地上按照农村建房办法标准批准建造的农民住房,拆迁时应当适用《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3号文),并可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进行面积认定。二、关于适用13号文补偿安置的房屋面积的认定(一)房屋拆迁中补偿安置面积的认定应按照13号文第五条规定执行。(二)征地公告公布时,已取得建房批文新房尚
    2023-07-02
    188人看过
  • [拆迁补偿法规]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现在还是在用2001年拆迁管理条例,新的法规还未颁布。你也可以查查你们当地关于拆迁补偿的法规,但是北京没有以户口为补偿的,都是以房屋面积为补偿的,我想你家只要是280平方的房子有正式的房屋手续,没有违章建筑的话。你要是按
    2023-04-22
    35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还有补偿吗拆迁安置房有补偿吗
    拆迁有安置房的,可能还有补偿金。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自愿解除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2023-07-04
    476人看过
  • 关于拆迁补偿款能否被执行
    房屋拆迁补偿款是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生活必需的,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超出生活必需的,可以执行。一、遇到拆迁补偿家庭分配纠纷怎么处理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2023-02-19
    365人看过
  • 能否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更名为实际安置人?
    不能,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覆行合同。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协议书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为了拆迁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两种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包括装饰装修费用)+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奖励费。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比如你周边商品房市场售价10000元/平,那么你可以以此为参照,对比征收方给的补偿单价是否合理。2.产权置换:即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比如你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300平米,征收方应提供不低于300平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予以置换。安置房更名的情况1、一般来说拆迁安
    2023-07-10
    179人看过
  • 拆迁补偿:拆迁人是否有权利提前获得安置和补偿?
    在司法实践当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要是通过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来进行安置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此类纠纷作出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用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根据这一条解释,如果拆迁人将特定的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那么法院会依法对这一请求予以支持,使被拆迁人依法获得补偿安置房屋;另一种选择是被拆迁人要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要求拆迁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
    2023-07-03
    234人看过
  • 安徽省芜湖市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规定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芜政〔2011〕10号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系统工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与要求(一)严格
    2023-06-15
    409人看过
  • 关于三村拆迁安置补偿的联合申述报告
    尊敬的曲江地区拆迁安置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我们是祖居在此的退休下岗失业职工,是曲江地区各级领导所管辖的公民。曲江的巨变;曲江大发展这一伟大创举;国民震撼;世界惊奇;我们欢欣鼓舞,坚决拥护,大力支持。自从西曲。北池头东曲江池三村相续被拆迁,我们发现《安置方案》中对我们这个群体安置补偿只字未提,我们成了被遗忘的群体,时隔多年,我们还不能得到安置和补偿,因此,向各级领导提出三村联合申述报告,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特申述如下:雁政发[2003]26号第十一条一祖遗户和外来户的安置很明确,特别是祖遗户的安置,他们在外不仅有单位,有工作,有住房,再说它们已完全脱离了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甚至几十年和村里无任何关系了,有的祖遗户在村里连庄基地都没有了,拆迁时,他们回来了,政府还给予了150/平米的房屋补偿及700/每月的生活过渡费安置。我们这些从小土生土长在这里,单身在外职工,老婆和子女,孙子全家都在农村,
    2023-06-08
    305人看过
  • 雄安新区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补偿安置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一、工业性质房子如何补偿征地补偿应当根据征地的性质和年产值来确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以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征地与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冲突和平衡有关,对社会影响深远。我国土地征收程序仍存在许多缺陷,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二、国土部门有权强制征地吗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
    2023-03-07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人口能否获得补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1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般来说房屋的价值补偿是按照房屋的面积计算的,房屋的拆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是按照人头计算的,所以你的母亲属于安置人口可以领取拆迁费和安置费。
    • 拆迁补偿安置面积与户口是否有关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和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拆迁房屋的补偿与户口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条例说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为房屋自身的价值,跟户口也是没有关系的。与户口有关系的
    • 关于非农户口婚迁能否享受拆迁安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0
      非农户口婚迁不能享受拆迁安置。通过结婚迁移户口的,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享受拆迁安置,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享受货币补偿。
    • 有安置补偿不给拆迁能否起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6
      根据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
    • 承租人能否与拆迁安置人谈论拆迁补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8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规定,对拆迁安置问题,拆迁人不仅仅只与产权人商谈,还须与承租人进行商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及第三款“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故:拆迁补偿费在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