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伪造了无婚姻证明而借债,此时如果借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认为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或者一方能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则不用一起偿还。
伪造无婚姻证明借款债务属共同债务
30岁的陈芳(化名)于2005年12月与王伟(化名)结婚,于2012年4月离婚。2011年12月,为了筹集药品销售所需的流动资金,陈芳的前夫王伟曾以个人名义向某信用社借了一笔总计30万元的循环贷款。第一次贷款期限至2012年12月9日,同时双方还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由王伟提供自己的一套市价约60万元的房产作为担保,并办理了他项权利登记。
按照信用社的说法,合同到期后,王伟只付了部分利息,未按约归还本金及大部分利息。更令他们感到意外的是,王伟在贷款前提供的一份无婚姻证明是伪造的。多次协调未果,信用社将王伟和陈芳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王伟以个人名义向信用社借款的时间,系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名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并未有特别约定,且陈芳不能证明信用社与前夫明确约定该笔借款为其个人债务,故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法院判定陈芳与其前夫一起承担归还欠款本息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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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无婚姻证明借款离婚的时候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7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伪造了无婚姻证明而借债的话,此时如果借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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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无婚证明借款离婚的时是否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7如果借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也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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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伪造的婚姻证明算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4如果借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也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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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借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借条上没有另外一方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