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如何合法承包土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1:25:34 163 人看过

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调整承包土地

承包土地的调整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在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不得调整的,那么就不能够调整,如果约定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在重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时候,不能借机调整土地。

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事业单位承包给个人合法吗
    事业单位是不能外包的,然而卫生业务外包是可以的。一、承揽合同属于劳务外包吗承揽合同与劳务外包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承揽合同不属于劳务外包。《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劳务合同包含印花税吗这个是不属于印花税的合同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三、劳务外包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务外包要签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般不少于二年,按月支付劳动报酬;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
    2023-02-18
    359人看过
  • 事业单位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内容如下:(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一、农村承包地权属怎样确定土地权属的确认就是确认某土地的产权归属和产权性质。农村土地权属的确认主要通过查看土地承包合同、查看相关土地证件或土地权属登记簿、查看土地流转合同等来确定。(一)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认权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发包方、承包方名称,发包方责任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二)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权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
    2023-03-15
    99人看过
  • 事业单位人员如何适用本法
    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应当纳入本法进行调整,是立法中争论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反对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不应当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趋势看,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变成行政机关,从事经营的事业单位要回归企业,从事公共服务的如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等事业单位,还要保留公共服务的职能,按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事业单位有编制、有财政拨款,内部管理机制与企业也不一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限、试用期、加班费、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都与企业不同,它与国家机关比较近似。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只是要比公务员要有一点灵活性,但不是完全推向市场。聘用制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不一样,调整的手段也不一样。如果将事业单位也纳入劳动合同法管理,将比较难以处理好本法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之间的衔接,并可能产生其他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会引起事业单位管理的
    2023-03-02
    360人看过
  • 事业单位人员未经许可承包工程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私自承包工程属于营利行为,因此是违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予开除处分: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收受礼品的,公务活动或工作中的各种证券、支付凭证;(四)利用已知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五)携带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处记过以上处分。事业单位职工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可分为三种情况。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聘用工作人员,本法不适用。2实行企业化管理
    2023-05-07
    390人看过
  • 事业单位工程承包合同如何处理?
    工程承包合同的处理:1、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2、仲裁;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3、诉讼;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买卖合同纠纷能直接告第三方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时,因商务合同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合同纠纷怎样解决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凋解是
    2023-06-28
    257人看过
  • 事业单位人员未经许可承包工程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私自承包工程属于营利行为,因此是违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予开除处分: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收受礼品的,公务活动或工作中的各种证券、支付凭证;(四)利用已知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五)携带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处记过以上处分。事业单位职工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可分为三种情况。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聘用工作人员,本法不适用。2实行企业化管理
    2023-05-02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事业单位土地承包税是多少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1
      1、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
    • 事业单位的土地承包费上什么税?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5
      1、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2、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的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
    • 事业单位的土地承包费要交什么税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9
      1、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
    • 现在允许事业人员承包土地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般要是参照公务员的话,是不允许的,不能经营
    • 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单位该如何确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