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到期所有权转移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4:53:57 322 人看过

质押到期后,所有权也是不转移的。

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

在债权发生前或者发生过程中,债权人应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要求债务人提供债权实现担保,不仅仅可以是质押,房产等不动产抵押亦可。另,办理质押以动产交付为生效要件,办理不动产抵押,需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一、质押是什么

(一)质押的概念

质押是设定质权的行为,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质权,是指债权人因担保其债权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其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价值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其债权的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于质权担保的财产为质权标的,称为质物;占有质权标的的债权人为质权人;提供财产设定质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又称为质押人。

(二)质押的特征

质押行为的特征是通过质权表现出来的,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也就当然具有担保物权的一般特性。质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质权具有从属性

质权是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权利,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质权为从权利,质权具有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又被称为附属性和伴随性,质权以主债权的有效存在为存在前提,在主债权无效或因其他原因不存在时,质权也就不能存在。主债权转让时,质权也应随之而转移,质权不能脱离债权而单独让与。主债权消灭,质权也当然随之消灭。

2、质权具有不可分性

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地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清偿也不受影响。

3、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或者在其价值形态发生改变时,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代位物上。我国民法典规定,“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4、质权具有优先受偿性

质权虽由质权人占有质物,于债务履行前有留置的效力。但质权的根本效力不在于留置,而在于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二、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权利性质上的不同

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而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

(二)抵押与质押的标的物不同

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抵押权、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

(三)抵押权和质押权优先受偿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然而按照物权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和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和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和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例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抵押物抵押期间转移的所有权是怎样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和抵押都不能约定担保期间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但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抵押和质押都设立了流质条款,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约定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标的物归抵押权人或者质押权人所有。但实现抵押权或者质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
    2024-05-14
    200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还存在吗
    一、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还存在吗抵押权成立后抵押标的所有权转移的并不影响抵押效力,也就是说抵押权还在。债务人将其向第三人购买的房产,为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了抵押担保。第三人亦作为借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方为上述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抵押担保合法有效。因债务人并未按期归还欠款,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经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法院对上述房产开始执行。虽在法院审理期间,债务人的部分房产所有权归第三人所有,但该行为并不会对法院执行上述抵押全部财产产生影响,该行为仅在第三人与债务人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二、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023-04-12
    68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转移所有权吗
    一、民法典抵押权转移所有权吗抵押权不转移所有权,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抵押人,抵押权只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能作为抵押物吗土地所有权不可以作为抵押物,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不会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享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对于土地使用权也是不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
    2024-01-24
    405人看过
  • 抵押期间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流程和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和抵押都不能约定担保期间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但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抵押和质押都设立了流质条款,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约定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标的物归抵押权人或者质押权人所有。但实现抵押权或者质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抵押物抵押期间的孳息归谁所有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孳息的,债务人违约或者不履行债务时,孳息是归抵押权人所有的,而质押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规定的除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
    2023-07-04
    79人看过
  • 质押债权可约定所有权转让吗
    一、质押债权可约定所有权转让吗可以转让的,但是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所有权与产权的区别是什么(一)反映财产属性不同。产权指的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所有权是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确定的是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二)外延不同。产权表现为财产归属关系,也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广泛的外延;所有权表明的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对财产归属做出的权力规定,集中体现在财产的归属权上。(三)内涵不同。产权的内含各项权利的设置,除了必须考虑财产关系外,还
    2023-05-03
    243人看过
  • 抵押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步骤
    抵押房屋想要过户,需要先注销抵押登记。房屋抵押给个人的,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的房屋,抵押所得价款清偿债务后,注销抵押登记的,就可以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房子剩下的银行贷款不是很多,卖家有足够的金额,可先到银行还清贷款,然后到房管局注销抵押登记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抵押房子贷款利率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并以按揭形式还款的贷款品种。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向其所借资金支付的代价,也是放款人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房产抵押贷款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目前,我们主要可以通过银行、信托、典当、五色土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房子抵押或者车子抵押贷款非常的普遍。抵押房子贷款贷出的钱数和我们的房子大小等多方面因素息息相关的。抵押房子贷款利率不同银行也是有所区别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有
    2023-07-02
    50人看过
  • 一手质押到期债权转让车有啥风险
    所谓债权转让车,其实就是民间所说的抵押车,就是指不能过户的车辆,这种车因为价格特别便宜,所以诱惑力相当大,同时又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1.正规的抵押车的意思是说借款人在银行或者民间借贷机构借贷抵押到银行和借贷机构的质押物,手续是全的,包括签订了各位公证的委托和协议。2.这些抵押物是可以完整过户的,除非你的这个抵押物的借款人没有违约,不能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购买,随时都可能追究回来。3.其实很多抵押车都是不具有很大的使用价值的,购买者需要对抵押车进行仔细的观察。其中包括行驶公里数、车龄以及车况等等,尤其是对于出现过大修情况的抵押车。一、车怎么抵押给银行简单来说,抵押车就是贷款车,指车主贷款时抵押给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的汽车。那么,抵押车与二手车有和区别呢?其实,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抵押车不能过户,但抵押车与二手车比起来,车况更好,车更新,价格也更低廉。抵押车不能过户,是因为车子已经办理了抵押,物权暂
    2023-03-07
    333人看过
  • 民法典质押与抵押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质押与抵押的所有权是否转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和抵押都不能约定担保期间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但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
    2023-04-19
    434人看过
  • 动产质押转移占有吗
    一、动产质押转移占有吗质押不转移所有权,不但需要转移占有。所以质权人有责任保证你出质物在质押期限内的完好。当然因为是质押,所以相对的部分使用权被冻结。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最简单的例子:作为出质物,如果届时依照合同无法偿还借款,质权人不得直接拿质押物抵债,也不得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只能通过法定的拍卖,或者另行的债务清偿约定来操作。二、什么是占有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知自己属于无权占有的,为恶意占有。三、占有的分类按不同标准对占有作了不同的分类,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完全占有和不完全占有。一般认为所有人的占有是完全占有,他可以对占有物拥有完全的物权。非所有人的占有则是不完全
    2023-05-06
    343人看过
  • 汽车质押到期债权转让合法吗
    汽车质押到期债权不转让合法。《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一、质权未登记质押合同是否有效质权并不一定要登记才设立,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交付动产时生效。但如果质押需要登记的财产,质权自登记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
    2023-03-24
    350人看过
  • 抵押物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一、抵押物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抵押不转移抵押物占有。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二、抵押需要什么手续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即抵押合同的生效。实质登记则是在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抵押物所有权证书(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其他必要材料等。
    2023-05-06
    382人看过
  • 司法拍卖股权质押转移吗
    一、司法拍卖股权质押转移吗不转移。法院对已经被质押的股权进行拍卖的,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质押权人的债务,然后再偿还申请人的债务。二、股权质押后法院能否强制拍卖股权质押后,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所以股权质押后债务人不还款,法院可以强制拍卖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三、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1、限制质物转让股权一旦被出质,则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该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由于质押事项已经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公示,第三人也不得以不知情而辩称自己为善意第三人,进而主张股权转让有效和办理转让
    2023-05-06
    329人看过
  • 抵押房产能否进行所有权转移?
    是可以的。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抵押人和业主协商,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待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以及同意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没房产证可以过户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2023-07-05
    298人看过
  • 车辆质押期间,质权人能否转让质押权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汽车质押、抵押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我国法律规定,质权人经与出质人协商后可以转让质押权,未协商的,所产生的责任由质权人承担。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押权的概念及特征(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
    2023-03-28
    29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质押转移和质押所有权怎么转移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5
      质押不转让所有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或者将权利凭证依法交付给债权人,动产的所有权或者权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质押人。
    • 股权质押必须转移所有权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7
      没有。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相关延伸】 问:哪些权利能质押?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
    • 转让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权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 【相关延伸】 问:动产可以质押吗? 答:可以质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
    • 所有权转移时,股权质押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股权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质押实际上是一种担保形式。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向质押人主张质押物的权利。如果不能就如何清偿债务达成共识,质押权一般通过诉讼实现。【相关延伸】问:动产可以质押吗?答:可以质押。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质押,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
    • 转让质押对于所有权转移的股权有什么影响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2
      股权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