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0:36:59 178 人看过

一、鸡西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在哪办理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鸡西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3号

二、鸡西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为企业参保职工办理在职欠费补费

三、鸡西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二十六条: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缴清欠费。

四、鸡西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鸡西门诊费用报销在哪办理
    一、鸡西门诊费用报销在哪办理鸡西市人社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二、鸡西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材料1.诊断证明(急诊提供)2.病历复印件3.门急诊费用清单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5.银行卡号6.医疗收费票据三、鸡西门诊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3-05-19
    450人看过
  • 怎样申办补缴社会保险费
    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申办1、申报流程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2、相关的原始资料(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4)如果要求补缴1998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2023-05-09
    386人看过
  • 宝鸡市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在哪办理
    一、宝鸡市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在哪办理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7楼二、宝鸡市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款内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三、宝鸡市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
    2023-05-18
    275人看过
  • 保山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什么时间办
    一、保山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冬季)—17:30;14:30(夏季)—17:30二、保山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的办理流程1.参保对象提交材料;2.前台受理申报材料;3.办结。三、保山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
    2023-05-24
    467人看过
  • 宝鸡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有哪些手续
    一、宝鸡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有哪些手续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2.审核,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3.办结,根据审查结果给出相应办理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宝鸡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办理条件企业却是由于经济原因需要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宝鸡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办理材料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企业延缴申请四、宝鸡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办理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
    2023-05-18
    131人看过
  • 定西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要办多久
    一、定西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要办多久1工作日二、定西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办理条件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定西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办理材料1.参保人员工资花名册2.劳动合同书3.身份证、户口簿4.社会保险增减变化调整表四、定西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办理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
    2023-05-18
    112人看过
  • 烟台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收费吗
    一、烟台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收费吗不收费。二、烟台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
    2023-05-18
    472人看过
  • 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要办多久
    一、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二、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三、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七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
    2023-05-18
    41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审查表中申报缴费基数怎么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果是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那么按工资养老保险单位1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加3元。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如果是个人缴纳可以按社保局划定的上下限之内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分0·5%——2%。生育保险单位1%。还有公积金单位12%个人12%
    • 社保办理缴费申报怎么办理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4
      关于社保怎么办理缴费申报这问题,网上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形式办理社保费申报手续。缴费单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社保费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 社会医疗保险欠费费用要补缴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一、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二、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三、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
    • 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如何进行办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缴费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 对于不依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7
      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