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有哪些代持股份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5:33:35 110 人看过

公司法中代持股份的规定有:代持股份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一、公司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否为代理关系

隐名股东,是指实际认缴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际享有出资权益,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公司工商登记档案均未记载其为公司股东,或者记载的持股数额少于其实际持股数额的投资者。

显名股东,是指未实际认缴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实际享有出资权益,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公司工商档案记载其为股东,或者记载的持股数额多于其实际持股数额的投资者。

股权代持,是指显名股东按照约定持有隐名股东投资形成的股权或者股份。

二、实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挂名股东。挂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2、登记方式不同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挂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3、出资形式不同

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挂名股东”。

三、代持股东的退出方式应该是怎样的

代持股东想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3、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2023上市公司持股有哪些规定
    上市公司持股有哪些规定一、大股东增持股份时需要遵守下列规定。1、小于5%:增持达到5%时,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2、5%-20%:增持时要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3、20-30%:增持时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4、30%-50%:可选择12个月内自由增持不超过2%股份,并在首次增持、增持达到1%和增持完成后披露;若增持比例超过2%,应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要约收购比例不低于5%。5、大于50%:可自由进行增持至最低流通比例,每增持达到1%次日披露,达到2%的,披露当天及次日需暂停增持操作。二、大股东减持股份时需要遵守下列规定。1、若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2、公司控股股东
    2023-06-12
    200人看过
  • 公司自持股份代表什么
    法律术语,公司自有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取得的自己发行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持有自己的股份,各国公司立法的规定不尽相同,主要有:(1)有限度地允许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荷兰、丹麦、奥地利、比利时等国家的公司法规定,允许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但又规定了允许的限度或条件。如奥地利规定,公司可以获得自有股份,自有股份的数额不得超过整个股份资本的10%,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司遭受重大损失。(2)原则禁止但例外允许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美国、法国、瑞典、意大利等国家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原则上不得获取自有股份,但同时又规定在例外情况下,公司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如法国规定,原则上公司不得获得自有股份,但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购买自有股份:通过减少资本的方式取消股份;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将股份分配给雇员;已在证券交易所入册的公司,在有关支付价格的某些限制的条件下,可以用自有储备金购买相当于其资本额10%以
    2023-06-17
    320人看过
  • 掌握持有公司股份的方法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2.继受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婚前个人持有公司股份离婚配偶是否可以获得股权收益婚前个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如果离婚时股份所产生的收益是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等非人为操作原因产生的,则该收益配偶不能享有,让属于持有股份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股份产生的收益是由于婚后经营、管理所产生的,则离婚时配偶可以要求分割,因为这部分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
    2023-07-12
    411人看过
  • 他人代持公司股份转让
    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的区别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这种分类有不同理解。有人认为显名代理就是直接代理,隐名代理就是间接代理。这种理解以至于认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存在没有意义。不过我们认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的上位概念是间接代理。即间接代理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即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让相对人知道本人的是显名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
    2023-07-15
    247人看过
  • 公司可以代持个人的股份吗
    公司可以代持个人股份。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有哪些法律风险表现形式:“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法律后果:“显名股东”违背与“隐名股东”的协议擅自转让股权,因公司章程中股东登记的公示作用,仍产生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将遭受损害。防范措施:“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实际为“显名股东”无权处分行为,经“隐名股东”追认即有效,。若“隐名股东”不予追认,但第三人善意取得时(善意的条件:是否第三人不知晓、,是否支付价款,是否有公平合理的价格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则不得对抗,“隐名股东”对股权享有的权利不得对抗该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
    2023-07-27
    191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是否持有股份
    法定代表人是否持有股份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只能为一人,具体人选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有下列八项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23-05-02
    63人看过
  • 公司在各个分公司中持有股份吗?
    总公司在分公司是没有股份的。分公司没有股东,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只有负责人。分公司归属总公司管理,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和分公司发生纠纷能告总公司吗这要依情况而定。依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通常是我们所说的分公司,如银行的分行、支行等即是。分支机构能不能作为诉讼当事人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该分支机构是依法设立的,而且领取了营业执照,那么它可以单独作为当事人,也可以与它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共同作为诉讼当事人;如果该分支机构没有依法设立,或是未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应当以其总公司为诉讼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3-07-18
    456人看过
  • 持股上市公司的规则有哪些
    上市公司持股的法律规定如下:《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公司转让股权多久才到期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后可以转让股份。根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
    2023-04-06
    95人看过
  • 帮朋友代持公司股份有法律风险吗
    1、代持股协议可能无效的风险;2、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的风险;3、未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不能变更为显名股东的风险。一、公司代持股份受法律保护吗?私下代持股份受法律保护。两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代持股协议来证明。隐名股东的权益有投资权益的归属。当因为分红问题与名义股东发生分歧时,法院会支持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想显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二、隐名股东具有法律地位么有的。隐名股东即投资人以他人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或认缴出资义务,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具体条款调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予以认可的,但是前提条件,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所签订的隐名投资协议或者类似协议不得
    2023-06-26
    352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解码:股权代持的定义及规定
    股权代持是一种规避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股权处置方式,旨在实现股权或股份的处置,同时避免股权激励、资产隔离、关联交易和竞业限制等限制。通过代持方与被代持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实现股权的转移。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这种方式旨在规避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避股权激励、资产隔离、关联交易和竞业限制等限制。股权代持概念及实例股权代持是指一个公司或个人持有另一个公司或个人的股权,但不直接参与管理和运营。这种行为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但在其他地方则受到限制。下面是一些股权代持的概念和实例。股权代持在美国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在收购和兼并活动中。在一些州,股权代持是合法的,而在其他州,则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才能进行。例如,在美
    2023-11-16
    261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代持股操作中的分险
    公司法在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公司利益方面,作用巨大,在整个国民经济生活中也涉及面极广。司法解释对于如何理解和操作法律是更有力的法律工具和条文。公司法司法解释代持股的规定,虽然为企业法人建设多做了一条路,但是风险依然重重。因此,在代持股协议中,这几点是必不可少的内容:1、隐名股东已经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对于隐名股东履行实际出资义务的情况予以说明,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时间、持股比例等情形,并且保存隐名股东向显名股东转款的凭证、收据、显名股东按照隐民股东的要求向公司出资的凭证。2、明确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权益,显名股东对于其代持部分股权无权进行处分。该条款包含隐名股东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思表示,其次,明确隐名股东所具有的权益,限制显名股东的权限,从而达到规制的目的。3、经隐名股东要求,显名股东应当无偿将股权转让至隐名股东。该义务设置后,无需显名股东同意,其均有配合隐名股东办理股
    2023-04-13
    187人看过
  • 公司章程里注明代持股份合法吗
    一、公司章程里注明代持股份合法吗股份代持是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股权代持的风险有哪些?1、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比如:代持股权的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比例的稀释,则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2023-03-05
    234人看过
  • 上市公司代持股份协议的撰写
    中国身份证号码,股权协议所有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鉴于:(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和维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元。现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资金,乙方拟以XXX的名义对目标公司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元,甲方缴纳的出资额相当于目标公司股份的出资额,占公司总股本的XXX%根据上述条款,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表甲方持有上述标的公司我们就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持有标的公司XXX股,占公司总股本XXX%的股份,就发行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代表乙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代表甲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授权乙方指定乙方在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2.甲方授权乙方委托乙方参与目标
    2023-05-07
    398人看过
  • 持有公司股份的重要性
    股权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者,享有的综合性权利。即股东通过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股东,具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也可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如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有权查阅会计表册、请求召开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侦查权、可以获得股息红利。个人持有公司股份有没有风险有风险。主要要看你们公司的性质,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将来公司无法履行债务的话,你将在10%的债务内承担责任,若是无限责任公司的话,则将来你会因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赔偿后你可以向其他股东要求其赔付90%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023-06-30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股份代持的种类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8
      产生代持股份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比如有的真实出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够开展公司经营。所以,找别人代持股份。二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份。三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找别人代持股份。四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人也想成为股东,就私下出资请别人代持股份。
    • 有限公司持股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持股有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7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
    • 公司法律对股权代持的做了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
    • 公司法全文中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股份转让的规定股份转让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公司法全文中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股份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
    • 法律规定公司代持个人股份好不好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18
      公司可以代持个人的股份,隐名股东应当按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将股权的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