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前调解现和谐赣县创新劳动仲裁机制成效显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21:49 484 人看过

裁前调解现和谐

——赣县创新劳动仲裁机制成效显著

在企业,劳资双方矛盾难以回避,劳资纠纷也常有。关键是如何应对和解决矛盾和争议,让产生矛盾后的双方依然和谐友善。

近年来,赣县根据该县企业多、职工多,劳动争议案件发生概率大的特点,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协调机制,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格局。10月30日,记者在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访时,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对记者说,三位一体的协调机制好,实现了干部工作重心下移,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障了员工的利益,为企业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劳动氛围,保障了当地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赣县市民钟某2012年8月进入赣州某化妆品公司担任品管一职,后被派往厦门总部工作,2013年1月调回赣州公司。回到赣州的钟某认为,在厦门工作期间,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且他未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加班费不符合劳动法规定,造成自己利益受损。钟某就此向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诉:请求公司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双倍薪资、同工同酬差额、加班费,同时请求公司依法补缴社会保险12个月。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后,立即与该化妆品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同意与钟某就该问题进行调解。后经数次沟通,双方调解不成。之后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协同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解委员会,派出仲裁和调解员到该公司调查岗位薪资、加班情况、相关证人证言,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中,钟某承认,在厦门工作是被赣州公司派往总部跟班学习,有多名同事有相同情况,并非同岗不同酬,而且双方在2013年签订了劳动合同。随后,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赣州工作期间的加班问题上。钟某称,公司给他发放的加班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予以补差。因此,双方根据每月发放的工资计算出钟某加班时间,最终达成补偿加班费2000元的调解协议。钟某对此结果很满意,并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

据了解,作为省级工业园的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内企业共有198家,职工6万余名,劳动争议案件发生概率大、数量多,涉及员工人数也较多。劳动争议的焦点问题多数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方面。赣县人社局局长汤荣福说:这种三位一体解决矛盾的方式简捷、成本低、效率高,有利于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如何从源头上缓解社会矛盾?如何帮助和引导劳动争议双方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赣县首先建立了标准化、实体化劳动争议仲裁院,还在产业园区管委会内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部分企业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李永梅是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一名调解员,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她对劳动争议调解并没有太多的专业知识。有时面对劳资双方,不知道怎么来劝解。自己就下决心参加培训班,努力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李永梅对记者说。在赣州某针织制衣公司上班的罗某对调解中心的工作很满意:我有一次发生交通事故受了伤,调解中心积极帮助我协调公司对我的补偿。据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解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工业园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1件,调解中心调解处理案件120件。

今年以来,赣县通过建立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两类基层调解组织和强化仲裁院调解职能,双管齐下,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重心主动下移,构建起了县、乡镇、企业三位一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形成了有基层平台调解、仲裁院调解两道防线把关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真正实现了劳动争议社会化大调解格局。截至10月底,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处理争议案件229起,案外调解142起;立案处理争议案件87起,其中开庭裁决28起,案内调解59起。案件裁决数同比下降26%,案件调解数同比上升20.4%。一升一降的数据说明了裁前调解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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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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