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
案例回放
姜某2008年11月开始到某化工公司上班。2009年3月底,他与同事吵架后威胁、殴打了同事,公司便以他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关系。姜某于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他补交社会保险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加班工资等共计7000余元。最后,仲裁部门仅支持公司方支付姜某505元的带薪年休假加班工资。
公司方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不付这笔加班工资。姜某在庭上说,带薪休假制度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他2008年都没有休假过,所以公司应该向他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法院审理后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姜某在2008年可以享受5天的年休假,但他2008年11月才进入某化工公司工作,按照相关休假办法进行折算,他在该单位应该享受的休假天数不足一天,因此他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某化工公司无需向他支付年休假加班工资。
法官释法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姜某从2005年开始参加工作,至2009年3月26日与某化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累计工作已满3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的规定,姜某可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当年度休假天数按照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不享受年休假。2008年度,姜某前10个月在别的单位工作,后两个月才到某化工公司,因此他当年的休假天数应折算为:60天÷365天×5天=0.82天,因折算后不足1天,所以姜某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某化工公司也无需向他支付加班工资。
年休假相关法律规定:
年休假加班费的三倍支付以日平均工资为准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参见《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
加班费能否取代休息权?
166人看过
-
加班不给加班费给调休违法吗,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56人看过
-
确定为当班不能领取加班费
466人看过
-
休年假是否要计算加班费
357人看过
-
在职员工领取加班费是否有时限
156人看过
-
加班没有加班费的投诉方法有哪些
99人看过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
领取年薪能否领取加班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和相关法律知识
-
加班费未领取,如何办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5《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克扣职工工资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因此如果存在不能够依法从单位获得加班费的情况,可以到工会进行相应的说明并要求其协助解决。
-
领取加班费怎么计算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8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
有关加班不给加班费调休的法律法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6如果公司是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后调休的,不给加班费合法,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调休不给加班费则不合法。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
没有加班加班费不给补休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5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补休,其他时间需要支付加班费 首先,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其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