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农户开垦的土地是否登记为家庭承包地?
农户在“四荒地”上开垦的耕地,有依法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其他方式承包”登记。如果未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则不予登记,由村民会议决定是否收回发包,或暂时维持现状,仍由开荒户耕种。
2、农户侵占田间路、沟渠等公共用地能否登记?
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四至进行登记。农户侵占田间路、沟渠等土地,不是依法所得,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土地面积;对这部分土地,由村民会议决定是否收回发包,或暂时维持现状。
3、农户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收的,如何登记?
已办理征地手续,且对农户承包地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对所涉及被征收的承包地块不予登记;在登记簿中“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一栏填写核减后的土地面积,在“承包地实测面积”一栏填写实测面积。因征收土地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应依法收回或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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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如何登记台湾在线咨询 2021-05-30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