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21:12:38 84 人看过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职责,如果其拒不履行其职责,不但使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不能进行或难以进行,还会使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和群众对国家机关不信任和不满,损害国家机关的信誉。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但只有那些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虽然本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其如果不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便不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明知是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需要进行解救而不进行解救。对于因不解救而造成严重的后果而言,则可能属于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怕麻烦,有的是怕报复,有的是为了私情等,其动机如何,则不影响本罪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法第416条第2款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范围主管、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工作的便利,而不是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便利阻碍解救工作。所谓解救职责是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从人贩子、收买人或绑架人手中解脱出来、安置或者送返被害人等解救工作的职责。我国目
    2022-12-04
    192人看过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二者都可能同为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然而前罪还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2、客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只能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的解救公务,而本罪阻碍的方法多种多样,但都只能是利用职务阻碍,且被阻碍的解救活动。被妨害的公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的解救公务;而本罪既可以是阻碍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又可以是其他公民的非公务的解救活动。3、主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行为人主观上只须明知阻碍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即可,不须明知何种公务、何类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而本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自己阻碍的是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4、主体的区别。妨害公务罪是一般主体,而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因此通过上述的内容就能清楚的了解到相关处罚是什么,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千万不要去做这种阻碍解救被拐妇女的事情,否则的话造成了后果就需要承担对
    2024-01-09
    412人看过
  • 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转化情况
    另外对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并犯有下列罪行的,一般也依照本法转化犯的规定处罚:(3)明知被拐卖妇女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4)与被收买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奸淫幼女罪(现已并入强奸罪)的。有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的,应当按照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和(或)故意伤害罪和(或)侮辱罪数罪并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即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并没有强迫其与自己共同生活,当被买妇女要返回原居住地时,行为人未强行阻碍。(2)被买妇女与收买人已经成婚,并愿意留在当地与收买人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对收买人应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收买被拐卖的儿
    2023-02-11
    380人看过
  • 涉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否有权委托辩护人
    1、涉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也有权委托辩护人。2、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3、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5、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一、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问讯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所
    2023-03-13
    479人看过
  • 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的处罚规定
    (一)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二)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出卖或者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依照本条第一款
    2023-02-16
    469人看过
  • 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量刑?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2023-06-11
    433人看过
  • 如何判定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罪责?
    行为人实施了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构成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如果造成了严重性后果的,判处拘役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不是不作为,而是利用自身的职务之便实施了阻碍解救之行为,判处二年至七年,情节上较轻的,判处拘役至二年以下。本罪的处罚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负有解救之义务、职责。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一般案件(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着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2、重大案件(1)三次或者对三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2)阻碍解救致人死亡的。3、特大案件(1)五次或者对五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2)阻碍解救致死亡二人以上的。我国《中华
    2023-07-01
    180人看过
  • 探究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异同
    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有:1、犯罪的目的的不同。绑架罪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2、犯罪对象不同。绑架罪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拐卖妇女儿童罪则仅指妇女儿童。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别人的行为。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不同,以至于他们的性质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属于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绑架罪侵犯的主要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是以将要实施的侵害相威胁,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没有实施绑架行为;绑架罪则是通过绑架人质,以交换人质为条件,逼人质亲友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是暴力侵害,亦可以是非暴力侵害,且多是在以后某个时间付诸实施;绑架罪则是以加害、伤害人质相威胁,而
    2023-07-04
    206人看过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刑事责任为: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中国刑法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怎么判?中国刑法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是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二、不救助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儿童的职责,如果其拒不履行其职责,不但使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不能进行或难以进行,还会使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亲属和群众对国家机关不信任和不满,损害国
    2023-03-08
    272人看过
  • 拐卖妇女孩子犯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什么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以出卖为目的,就是说犯罪分子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目的,是为了将妇女儿童当成商品出卖,从中获利。一、人口拐卖多少年判刑具有人口拐卖行为的犯罪分子一般应当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二、贩卖人口罪最新处罚标准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2023-06-29
    263人看过
  • 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分析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明知是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需要进行解救而不进行解救。(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保护妇女、儿童、禁止买卖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怎么构成的?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条件有: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接到被拐卖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妇女不进行解救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
    2023-07-21
    300人看过
  • 防范儿童被拐卖绑架
    时下正值寒假,针对近年来犯罪分子拐卖、绑架儿童的案件时有发生,前日,河北省公安厅提醒各位家长从以下方面加以防范。掌握儿童的动向。父母要掌握好子女白天的行踪,不要随便带孩子到荒凉和偏僻的地方玩耍,以防小孩因回味而擅自前往,造成迷失方向或被拐骗、绑架。要告诉孩子,外出一定要跟家人请假。教点本领。父母应把家庭住址、自己工作单位的全称及电话号码告诉子女,并要求记住。要告诉孩子因迷了路或被拐骗、被绑架,应找警察或拨打110电话,教其学会一些紧急避险的方法。常提醒儿童防备陌生人。父母要告诉孩子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请陌生人带路,不能搭乘陌生人的车,更不能喝陌生人给的饮料,吃陌生人给的糖果和其他小食品。寻根溯源。聘用家庭保姆,一定要弄清其身份,掌握第一手资料,以防引狼入室。约法三章。父母与幼儿园、学校要讲定通常来接孩子回家的人,并一起去跟老师认识,把接送人的电话、手机号码告诉老师;无人接时,就让孩子在
    2023-06-11
    272人看过
  •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构成要件区别
    绑架罪的特征: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
    2023-02-21
    120人看过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以“收买”形式构成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上有着明显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意图与被害人建立婚姻家庭关系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没有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出卖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收买”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后,便将被害妇女、儿童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但是,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种情形:(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
    2023-03-24
    3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绑架儿童罪和解救拐卖妇女多久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9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判罚:行为人构成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被拐卖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被绑架妇女或儿童不解救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7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为解救被拐卖妇女并绑架儿童罪如何量刑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2
      对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或其亲属受重伤、死亡等后果,以及其他犯罪案件。
    • 哪些要素会构成阻碍解救解救被拐卖妇女、绑架儿童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5-18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范围主管、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工作的便利,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这算是协助犯罪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