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发放有短信通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14:33:59 214 人看过

失业保险金发放会有短信通知。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缴费年限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两个确保”的精神,切实保障全市失业保险金的正常发放,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现将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调整如下:

一、2003年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计划管理,差额自补”的办法。“市级统筹,分级负责”,即统筹政策不变,市里负责市属、省属企业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区县属以下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由区县负责征缴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计划管理,差额自补”,即每年下达各区县及市级的征缴计划,完成计划任务的实行统筹支出,完不成计划任务的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自筹解决。社会化管理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放到区县。

二、自2003年1月1日始,对破产、关闭企业清算终结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推向社会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2002年12月31日前整建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破产、关闭企业执行政策为:企业重组或者分流后重新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已上岗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进一步加强市及区县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征缴力度。各参保单位应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的单位,按《中共淄博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决定》(淄发〔2002〕3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确有困难的单位要督促制定分期分批缴纳计划。市及区县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预算内拨付的失业保险费要直接划入本级失业保险金收入帐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周末失业保险金会发放吗?
    失业保险金如果遇到周末等节假日不会发放,会顺延日期发放。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离职的工资什么时候会到账?离职工资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
    2023-07-22
    199人看过
  •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津劳局〔2005〕233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为了提高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从2005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金按以下标准调整。全市执行统一标准,不再有地区差别。领取期限处于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302元调整为333元,宁河县、蓟县、静海县由292元调整为333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272元调整为300元,宁河县、蓟县、静海县由262元调整为300元。二、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以下标准调整。8月1日以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81.2元调整为200元,宁河县、蓟县、静海县由175.2元调整为200元;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生育
    2023-06-09
    437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2.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2023-05-10
    426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发放规定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金发放规定如下:第十四条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
    2023-05-01
    201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如何发放?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工作相衔接的重要方式。按月发放,可以保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失业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及时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从以往情况看,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人员发放现金的方式。在一些地区,也采用了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按照《条例》规定,应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凭证,失业人员到指定银行兑现。这样做,可以减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现金使用量,提高资金的安全性,是发展方向。目前一些还不具备银行代为发放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银行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
    2023-06-09
    432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几号发放
    失业金一般几号发放,各地有所不同,以当地社保规定的时间为准。一、西安灵活就业人员买社保是走省社保还是直接缴社保1、居民社保缴纳如果想要缴纳居民社保,那个人需要是当地户籍,带上身份证件前往社保局或当地街道办理居民社保缴费就可以,居民社保是按年缴费的,居民社保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各险种有不同缴费档次,最低的有几百块/年,最高的有几千块/年,按需缴纳就可以了。2、职工社保缴纳如果需要缴纳职工社保,同样也是带上身份证等相关文件去社保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社保只需按月缴费,也是只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其他城市有其他险种需要缴纳就要看各地的政策要求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比例也有所不同,而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2021年1月-12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如下:分60%、70%、80%、90%、100%,一般分为五档,缴费档次按照本人意愿选择(注:具体的缴费档次
    2023-04-01
    20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金发放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5
      失业保险费支付标准:1、失业者失业前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不足5年的,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支付时间每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18个月的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者失业前所属公司和本人累计支付不足1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满足10年以上的,按
    •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5
      失业保险金按最低工资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或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确定。三、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 怎样发放失业保险金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7
      发放标准为本市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金一律按最
    • 如何发放失业保险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8
      发放标准为本市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金一律按最
    • 失业保险金发放方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3
      发放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