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概念和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7:24:33 373 人看过

一、滥用职权罪是什么

(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滥用职权罪特征及认定

1、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即认定为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而不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2、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3、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从本质上讲亦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如果因其贪污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滥用职权罪与贪污罪,属想象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罚。

4、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律师职业道德指从事社会主义法律工作的人民律师在从事律师业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律师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追究职业责任的重要依据。律师职业道德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律师职业道德的主体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其中律师不仅是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而且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任职的公职律师,此外还包括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等。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对律师进行监督和管理,而且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因此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也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以约束其职业行为。第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对象主要是律师的执业行为。律师的根本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律师职业道德约束的范围主要是律师的执业行为。同时,由于律师的一些非执业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律师的职业形象
    2023-04-24
    249人看过
  •  滥用管理公司罪:证券职权罪和职权行为特征
    出现工商管理部门或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或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金融秩序的情况时,应予立案。以下情况之一出现时,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违法许可、注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或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公司金融监管与公司设立金融监管与公司设立是两个重要的议题,涉及到公司法和金融法的相关规定。在金融监管方面,公司设立需要满足监管要求,如注册成立公司、制定公司章程、招募股东等。同时,公司也需要遵守金
    2023-12-28
    62人看过
  • 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般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相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主体普遍性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所有主体一律享有,且公民和公民之间、法人和法人之间一律平等。2、权利客体具有高度概括性一般人格权的客体是一般人格利益,这种一般人格利益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从具体内容上分,一般人格利益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但这些人格利益不是具体的人格利益,而是高度概括的人格利益。这种概括性,包括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一般人格利益本身的概括性,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都不能化成具体的人格利益,也不能成为具体人格权的客体。二是一般人格利益是对所有一般人格权客体的概括,任何一种具体人格权的客体,都可以概括在一般人格利益之中。因此,一般人格权才成为具
    2023-06-08
    402人看过
  • 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第三人有以下特征:(一)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第三人是相对于原、被告而言,他是加入到别人的诉讼中的人。第三人的加入,还以原、被告的诉讼已经开始且尚未终结为条件。(二)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第三人既不同于共同诉讼人,又不同于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而属于广义当事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诉讼中,他或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进行诉讼;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三)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这种利害关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使该第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二是法院对本诉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对第三人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这是第三人与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根
    2023-08-17
    281人看过
  • 物权的概念、特征和法律效力
    (一)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二)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这项权利也是物权的基本内容。2、物权是以直接就物享受利益为内容的权利。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三)物权的法律效力1、物权的优先效力(1)概念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实现。(2)物权的优先效力具体可以表现为:①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它是以物权成立的时间的先后确定物权效力的差异。②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3)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不论辗转入何人之手,物权人都有权追及至物之所在而主张权利,这被称为物权的追及效力。2、物上请求权物权的权利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物权人有权对于造成妨害其权利事由发生的人请求排除妨害的权利。
    2023-06-08
    123人看过
  • 详解隐私权概念、特征和内容
    一、隐私权的概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它包括如下几层含义:第一,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是基于自然人的精神活动而产生,法人作为组织体并没有精神活动,故无隐私可言。法人对其经营活动的信息享有的权利可依商业秘密不受侵犯而得到保护。第二,隐私的内容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生活信息。只要未经公开,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披露的信息都构成隐私的内容,自然人就此享有隐私权。因此,隐私在外延上涵盖了阴私,后者仅指与男女两性关系有关的生活秘密。第三,侵害隐私权的方式通常包括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探听自然人的私生活秘密,或在知悉他人隐私后,向他人披露、公开,或者未经许可进行使用。我国现行有关立法对隐私权的独立地位未予确认,实践中通常将侵害隐私的行为作为侵害名誉权处理,实为权宜之计,但不能因此否定隐私权独立于名誉权等其他具体
    2023-06-07
    85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是什么?有哪些情形?
    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犯罪主体: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四)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服刑人员携带现金进监狱可否构成犯罪?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狱警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便利,违法为服刑犯人携带现金进入监狱,因而构成滥用职权罪。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主观方面是有犯罪的故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3、客观方面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4、犯罪客体侵犯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失职造成珍贵
    2023-06-20
    214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权限定的行为,易言之,就是对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行使职权的外观,实施实质的、具体的违法、不当的行为。笔者认为,刑法上的“滥用职权”不同于行政法上的“滥用职权”。行政法上的“滥用职权”是指在职权范围内不当行使权力,从而对国家、社会或个人的合法权利造成侵犯。它是与“行政不作为”、“超越职权”相并列的概念,其范围明显小于刑法上的“滥用职权”,后者应当解释为一个属概念,包括超越职权,不履行职责和以违法手段行使职权。所以,刑法上的“滥用职权”应当包括“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和“违法行使职权”三种行为。综上,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应当概括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
    2023-06-03
    370人看过
  • 徇私舞弊罪和滥用职权罪的概述
    徇私舞弊罪是特殊的职权类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此罪与滥用职权罪存在相似的地方。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区别在哪1、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刑法第九章中渎职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均属于渎职罪,当然其同类客体也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但渎职罪中的各种具体犯罪,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必须研究各种罪的直接客体,这样才能准确地掌握该罪的本质属性,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任何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当在职务活动中正确地履行职责,依法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一切胡作非为的滥用职权活动,都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正当性原则的侵犯,从而
    2023-07-01
    271人看过
  • 产权式酒店的概念、特征和起源
    产权式酒店,即业主通过购买酒店的全部产权后通过委托经营公司租赁获取一定回报的置业模式。投资产权式酒店具有以下众多的优势,与传统的住酒店以及传统的房地产投资有着本质的区别:1.拥有50年产权,可自由买卖;2.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统一经营,可自由长期在酒店居住或安排其客人使用;3.&yml;年税后4.5%5.5%的投资回报,属于较高回报率的投资类型;4.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协议以固定值给予回报,保持了业主收入的稳定性;5.享受免费入住权、酒店消费卡等五星级酒店拥有的全部服务。产权式酒店是我国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比较先进的酒店经营模式,最早出现在欧美旅游发达地区。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的国民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主流。在旅游创新过程中,为满足这个阶层对旅游产品的需要,法国阿尔卑斯山脉地区出现了第一批产权式酒店,随后迅速向欧美、加勒比海地区以及太平洋地区发展。目前,产权式酒店这种新颖的酒店
    2023-04-22
    146人看过
  •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特征
    什么是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理秩序,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损害部队声誉的行为。那么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危害国防利益罪侵害的同类客体,是国防利益。所谓国防利益,是指国家为提高国防物质基础建设水平,加强国防管理,防备和抵御侵略与颠覆,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维护部队声誉,而享有的进行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建设和斗争等活动的排他性的权利。具体包括作战利益与军事行动利益,国防自身安全,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物质基础,军事斗争,国防管理秩序等等。任何人(主要指非军人)实施的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行为,冲击军事禁区行为,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都会危及国防利益。为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对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上述行为均作为犯罪,予以刑事处罚。2、危害国防利益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
    2023-04-25
    426人看过
  • 票据权利概念及特征
    1.票据权利的概念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权利是我国法律保护的一种民事权利。2.票据权利的特征票据权利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1)票据权利是金钱债权,债务人履行义务时,不能以货物、劳务或其他无形财产权利来代替支付金钱的义务。(2)票据权利的行使范围限定在票据的当事人中,当事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付款人,这些人在票据中的地位均处在持票人之前,即持票人有权向这些人中的付款人或任何一个人请求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不受被请求人所处票据活动中的阶段的限制,但是,持票人不得向处在自己后面的当事人追索。(3)票据权利的确定性,出票人签发票据时须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将确定的金额、收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本人的签章和无条件承诺的事项填写在票据上,之后该票据无论流通到何人手中,无论持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着何种关系,该票据上所确定的票据种类、金
    2023-05-31
    480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概念特征
    刑事责任年龄
    (一)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二)非法经营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是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本罪。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营利的目的。一、非法经营罪可以选择取保候审吗
    2023-03-19
    175人看过
  • 放纵走私罪-概念特征
    (一)概念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二)特征(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海关工作人员,而非海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行为人并不知道是走私物品或行为,本应在工作中作出正确判断,但由于其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草率、马虎,致使走私人的走私行为得逞,则其行为为过失,过失则不构成本罪;(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海关正常的管理秩序。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管理机关,是国家为了维护主权和利益,对海关进出口人员和物品实行监督、管理的部门。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严重破坏了国家对进出境人员与物品的正常监管活动,侵犯了国家海关的正常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徇私舞弊,是指海关工作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或者为徇其他私情私利,利用海关监管、查处走私的职权,采取欺骗、隐瞒的方法进行违法活
    2023-06-07
    2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权的特征和概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
      1、侵权行为概念: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2、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要造成损害。仅有行为而无损害,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既有金钱等物质上的损害,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还有精神上的损害。只有存在损害才能体现出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他人。
    •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7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 呼和浩特职务侵占罪概念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4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什么是滥用职权罪(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滥用职权罪特征是什么滥用职权罪的行为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滥用职权罪的法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以行为人具有一定的职权为前提,如果行为人不具有某种职权,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