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不能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21:40:34 321 人看过

1、合同撤销的抗辩权不能行使。因为合同撤销权和抗辩权不是同一种权利。合同撤销权是指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合同订立显失公平等情形下,另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而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请求权行使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一、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也就是行为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3、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比如,某乙一直想购买某甲的一张邮票,但某甲并不想出卖,一日,某甲之子不幸落入一水库中,当时在场之人只有某乙会游泳,某甲重金要求围观之人救助其子,于是某乙提出不要重金只要该邮票作为报酬,某甲救子心切,不得不同意该要求,事后某甲之子得救,但因此成诉,此案即属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多因自己的过错,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5、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这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这一基本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的一种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能否行使合同中的“不可撤销”权利?
    合同不可撤销可以解除,解除合同应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法定解除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撤销的反担保函是如何的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或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公司(担保申请人名称)于年月日提出的开立保函的申请,贵行同意为担保申请人就项目(合同号:)开立以
    2023-07-16
    255人看过
  • 行使不安抗辩权能单方面行使吗
    行使不安抗辩权不算违约。但是错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有哪些限制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是:当事人必须完成举证责任和通知义务。举证责任是指举证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通知义务是指在行使中止履行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使对方获得设法恢复履
    2023-07-24
    407人看过
  • 能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有哪些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024-04-29
    377人看过
  • 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2.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内;3.当事人属于撤销权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三、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消灭
    2023-06-23
    132人看过
  • 抗辩权的使用:如何行使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以法定理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如何行使票据抗辩权有一种观点认为,票据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相分离,二者属不同的法律关系,票据关系由票据法律规范予以调整。因此票据义务人不能以基础关系为由对抗票据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之间,票据义务人可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其前提条件是持票人“不履行约定义务”,这是票据法明确规定的对票据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的限制,在合同义务人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分别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里票据法使用的是不履行义务,当然仅指完全不履行,而不应包括不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
    2023-08-18
    437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抗辩权是否相同?
    一、撤销权与抗辩权是否相同1、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2、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因此撤销权与抗辩权不想同,并且撤销权不属于抗辩权。二、撤销权消灭后有什么后果?撤销权一经行使,即产生两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民事行为溯及既往自始无效。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二是撤销权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行为因意思表示被撤销后,使法律行为溯及地自始没有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可能已经发生交易行为,因而瑕疵的意思表示被撤销后,在当事人间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一种形成权如总不行使,势必使民事法律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024-01-21
    218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有哪些不能行使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一、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什么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
    2023-02-28
    56人看过
  •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一、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合同条款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双方只要就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就可以成立。因此,订立合同时可以同意不行使撤销权。但是民法典也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事由包括显失公平,如果订立合同时合同中写明不行使撤销权有可能会构成显失公平,导致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二、撤销权的概念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也就是说,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撤销权又被称为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3、撤销权与代位权都是法定的
    2023-06-17
    183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抗辩权有效吗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不能行使。因为合同撤销权和抗辩权不是同一种权利。合同撤销权是指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合同订立显失公平等情形下,另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而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请求权行使的权利。合同抗辩权的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一方存在先为给付的义务,在其未为履行义务前,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对其请求享有拒绝的权利。如果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则后履行
    2023-07-28
    421人看过
  • 撤销权是不是抗辩权
    一、撤销权是不是抗辩权撤销权不属于抗辩权。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二、不安抗辩权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为实
    2023-05-03
    387人看过
  • 如何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抗辩权的行使限制
    一、如何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抗辩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抗辩权,例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
    2024-01-29
    180人看过
  • 对方行使不全能用履行抗辩权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案情】2008年8月,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签订了一份《杉木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向王某购买12万元的杉木。合同签订后,原告张某分二次向王某交付了价值7万元的杉木,还有5万元的杉木一直未交付。王某接受了张某交付的7万元杉木后,也一直未付杉木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于是原告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支付7万元的杉木款。被告王某则认为,双方没有变更合同内容,合同约定张某应当交付的是12万元的杉木,而不是只交付7万元的杉木,而且合同对双方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也没有约定,所以,被告王某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张某交付余款5万元前,被告有权拒绝支付杉木款。【分歧】对是否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
    2023-12-23
    46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能否在借款合同中使用?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当事人依据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是?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对此,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中的内容是相对应的借贷关系行使的。不过我们在行使该项权利的时候,要严格依照法律进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造成,自身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侵害对方权利的结果。不过在日常的借贷关系中,我们要事先规范好双方之间的权
    2023-07-03
    360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当事人依照上一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2023-03-07
    7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撤销合同行使抗辩权效力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1
      不能行使。合同撤销权与抗辩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且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包括合同撤销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如,甲与乙约定甲交货时乙就交钱,但是假如乙不交钱要甲先交货那甲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了。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的权利。
    •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能怎样行使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01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合同效力的表现。它们的行使,只是在一定期限内中止履行债务,并不消灭债的履行效力。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仍应履行其债务。所以,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为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对于抗辩
    • 订立合同时能同意不行使撤销权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8
      1、合同条款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双方只要就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就可以成立。 2、因此,订立合同时可以同意不行使撤销权。但是合同法也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事由包括显失公平,如果订立合同时合同中写明不行使撤销权有可能会构成显失公平,导致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
    • 能不能履行抗辩权是指的什么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7
      双务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履行给付具有牵连性,为了体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及保护交易安全,《民法典》为双务合同的债务人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履行抗辩权,使得债务人可以在法定情况下对抗相对人的请求权,使保留给付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
    • 不安抗辩权何时能成立,哪些情形下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0
      一、不安抗辩权何时能成立 1、须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先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产生基础乃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义务具有牵连性,在单务合同中不可能存在不安抗辩权。虽是双务合同,但双方义务应当同时履行,则仅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可能,而不可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2、须先履行一方尚未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制度目的在于对抗后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免除先履行一方可能的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的正确行使发生违约责任的阻却),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