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法律后果不同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11:08:08 366 人看过

一、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法律后果不同有哪些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二、姓名权指的是什么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n  (一)停止侵害;\n  (二)排除妨碍;\n  (三)消除危险;\n  (四)返还财产;\n(五)恢复原状;\n(六)修理、重作、更换;\n(七)继续履行;\n(八)赔偿损失;\n  (九)支付违约金;\n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n(十一)赔礼道歉。\n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n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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