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批捕人大代表法院不是非法拘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43:34 153 人看过

乐山市中院一审宣判被告双流县法院原院长郭某德无罪

据《成都商报》报道,记者近日获悉,全国关注的成都双流县法院原院长郭某德涉嫌非法拘禁人大代表案日前审结,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郭某德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案情回放:未经人大批准法院批捕人大代表

1996年8月,成都恩某集团公司总裁薛某新向双流县公安局控告,北京恩某妇女儿童保健联合公司总经理、内江市人大代表荣某明对其进行公某诽谤,要求追究荣刑事责任。该局认为荣已构成诽谤罪,决定对荣拘传,并派员到内江市人大送达《关于提请对荣某明刑事拘传的报告》。内江市人大研究后决定不批准该拘传请示。同年12月,双流县公安局、法院有关人员召某会议,决定撤销对荣的诽谤立案。

1997年1月2日,薛某新又向双流县法院递交自诉状。法院受理并经原院长郭某德同意后交刑庭办理。同月16日,郭某德主持召某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诽谤罪逮捕荣某明。17日上午,双流县公安局对荣某明执行逮捕。18日,内江市人大认为未经常委会批准抓人是错误的,须立即放人。21日上午,双流县人大、公检法等机关有关人员前往四川省人大汇报,省人大表示要立即放人。当日下午,双流县法院、公安局有关人员赶往重庆向荣口头宣布释放。控方以此认为,郭某德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遂提起公诉。

■审理结果:《代表法》无明文规定院长不构成犯罪

乐山中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郭某德主持审委会讨论决定逮捕荣某明并签发逮捕决定书,导致荣被限制人身自由约72小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郭某德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其理由为:诽谤罪属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双流县法院对该案的立案以及对荣某明作出逮捕决定等办案过程符合法律程序;《刑法》没有规定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可以由单位构成,郭某德主持召某审委会和签发逮捕决定书,是根据审委会作出的集体决定,不具备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构成条件;郭某德主持召某审委会决定逮捕荣某明并签发逮捕决定书的行为虽违反了《代表法》的规定,但《代表法》并未规定违反该法如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郭某德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据此,乐山中院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非法拘禁检察院达不到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非法拘禁不予批捕条件有: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非法拘禁不予批捕条件有: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一、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2023-02-18
    244人看过
  • 对于非法拘禁不批捕吗
    应当批捕,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
    2023-04-07
    312人看过
  • 非法拘禁法院会代请律师吗
    一、起诉非法拘禁罪没有委托律师,法院会代请律师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所以,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律师,法院是不会代请律师的,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代请律师。二、代请律师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
    2023-04-15
    70人看过
  • 非法拘禁法院会代请律师吗
    一、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律师,法院是不会代请律师的,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代请律师。二、代请律师的范围根据: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
    2023-03-02
    322人看过
  • 非法拘禁检察院达不到批捕条件是怎么回事
    对于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人,检察院达不到批捕条件是:1、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2、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等。一、偷税漏税罪可以取保候审吗?涉嫌逃税罪,若符合以下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二、取保候
    2023-03-02
    180人看过
  • 非法拘禁批捕后流程
    非法拘禁批捕后流程:1、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2、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一、批准逮捕后多久开庭批捕后一般是5个月左右会开庭审理。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两次,每次不超过1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综上一般是五个月之内。二、审理完诈骗罪逮捕后多久才能判刑诈骗犯罪批准逮捕后在半年左右判刑。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
    2023-03-25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涉嫌非法拘禁检察院不批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逮捕是强制措施之一,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跟最终是否有罪、是否判处刑罚无关。另外,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需要检察院批准。
    • 非法拘禁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概念?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27
      非法拘禁检查院批捕的概念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 非法拘禁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4
      对于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人,检察院达不到批捕条件是: 1、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2、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等。
    • 非法拘禁检察院达不到批捕条件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9
      非法拘禁检察院达不到批捕条件是: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 非法拘禁是不是可以不批捕?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06
      应当批捕,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