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分配的优先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55:49 471 人看过

公司解散时财产分配顺序为: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员工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金;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4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5普通债权,若剩余财产不足以偿还,按照所欠款比例分配。

公司解散时,财产分配顺序如下: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公司欠的员工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除前面的几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4、普通债权。如果剩下财产不足以偿还其中某一顺序中的所有欠款的,应当按照所欠款的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企业财产分配顺序的若干法律问题

在对破产企业的清算过程中,由始至终离不开破产财产,它既是破产财产的原则节省清算费用的支出,同时要认真编制破产费用支付计划、范围并列出明细表及需从抵押财产中变现的原因、幅度一并上报法院。为此建议破产立法中应明确规定破产费用不足时可以从抵押财产中变现同时应制定可变现的条件、范围、及幅度。以保证清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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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9日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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