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法律范围内认可电子邮件证据
电子邮件要作为证据使用,可以在诉讼之前,请公证机关做出公证文书,在诉讼中,可以将电子邮件提交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怎样判断电子证据的可靠性
1.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包括形成时间、地点、制作过程等。
2.审查电子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
3.审查电子证据与事实的联系。只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或逻辑上是相关的事实才能被认为是证据。
4.审查电子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伪造、篡改等。
5.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如与其他证据相一致,共同指向同一事实,就可认定其效力,作为定案根据,反之则不能。
三、可供判断电子邮件真伪的因素有哪些
尽管电子邮件以电子信息形式传播和收发,不如传统书证保真程度高,被篡改后不易识别,但电子邮件也有其自身优势,即其发件人和收件人为唯一,每个电子邮箱对应唯一的用户,其互联网的帐号、密码、用户名在相对时间内也是唯一的。
可供判断邮件真伪的因素有:
1.将电子邮件与其他证据进行比对,必要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对质;
2.审查邮箱的取得方式,系从网络服务商处购买的,还是免费注册的。一般而言,前者更加可靠;
3.审查邮件发、收时间。邮件如经国外的网络服务商发送或经国际邮件转发器递送,必须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否则不符合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
怎么在法庭上出示电子邮件证据
171人看过
-
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
485人看过
-
在法律范围内如何确认合同的效力
497人看过
-
电子邮件证据如何确定其有效性
362人看过
-
如何在法律范围内认定疲劳驾驶行为
109人看过
-
用电子邮件写的借条被法律认可吗?
373人看过
-
电子邮件能作为证据吗,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有何依据?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一.电子邮件能作为证据吗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来源于《合同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但首次被人民法院采用是上海法院一起案例。2002年上海一中院审理一起8848网上买卖案中,在国内第一次将经过公证取得的电子邮件作为定案依据。由于电子邮件的用户名、账户名、密码均是唯一的,任何人只要掌握了某一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就可在任何地方,使用任意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在该用户名所对应的电子信箱上收发、删除电子邮件,因
-
如何利用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呢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3电子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邮件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时应注意保存与举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 首先,当事人在日常商务活动中应当对电子邮件及相关设备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 其次,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作出公证文书,也可以采取律师见证、外交机构认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以及利用先进的电子设备制成视听资料等方式保存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证据保全。 最后,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将导出的邮件放
-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法定证据吗?电子邮件取证时能否具有证据的合法性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4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电子邮件如果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证据的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属于法定证据种类;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3、证据的来源合法,包括出具证据的主体是否适格,取证程序是否合法等。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包括形式上的真实
-
-
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解析:举证一方应提供邮件的来源,包括发件人、收件人及邮件提供人,上述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邮件的生成、接收时间及邮件内容。庭审出示证据时,若双方均无异议,可直接出示邮件纸质件;否则,应在计算机上当庭演示,并下载打印成纸质件。 若对电子邮件已作公证的,可不当庭演示邮件,而直接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 提示:建议对邮件作庭审前进行证据保全,省却庭中邮件的演示环节、方便法院参阅公证书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