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不得以购房限制落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20:02:41 470 人看过

城区人口不满300万不得采取积分落户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前,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任务单。

具体为,“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

为此,《通知》要求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至于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则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但是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通知》还提出,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

城镇建设用地增量与“农转非”落户数挂钩

《通知》提出,要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按照以人定地、人地和谐的原则,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完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同时,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通知》要求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焦点

1特大城市分区制定落户政策

《通知》还提出,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特大城市还有核心区、环境发展区对于人口的吸纳程度不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宏斌分析,目前来看,特大城市因建设的不合理分布,导致人口主要集中在城中心,所以需要在疏散人口同时,进行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的结构性改变。

“比如在北京,低端产业、能源环境消耗比较大的产业就要向外转移”,他说,这必然带来城区人口的变化,所以中心区、外围区等对于人口的数字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于不同劳动力结构需求也不同。

与此同时,还要满足人民群众到城市生活的需要,“不能一刀切”,所以只能根据各个城市发展需求的不同和准备进入城市的素质、技术能力的不同,进行区别性的对待。

例如,城中心需要高素质人才,低端人才的需求可能降低;外围地区对低端和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比例也不一样,但是城市发展需要新鲜血液和劳动力,所以大城市不可能完全拒绝外来人口迁入,而是可能根据城市发展区域性需求,进行结构性调整。

2除超大城市外放宽落户条件

针对《通知》中,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的要求,刘宏斌表示,通过户籍制度改变户籍身份,将有助于农业发展和城市人口结构的调整。

“目前我国人口的城市化比例偏低,与发达国家的60%有一定距离”,刘宏斌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目前城市人口不足50%,“这些还不是户籍人口,里面有2亿多流动人口,实际上户籍不在城市中”。

如果不能通过户籍制度成为“本地人”,则可能导致人口的随意流动,而目前逐步推行的居住证制度也只是暂时性政策,不能保证流动人口真正享有常住人口的权益。

再加上虽然目前有不少省会以下城市放开了落户条件,但是目前看效果并不理想,“涉及房屋、社保等多个条件”,刘宏斌说,流动人口进城落户仍存门槛。

但是进城后的非户籍人口,很难再适应过去的生活,所以需要政策让他们拥有一个“本地人”的身份标签,能够享受城市配套的子女教育、养老、失业、低保等各项福利政策。

怎样全面放宽落户条件?刘宏斌说,需要各地制定细则,比如租房也可以落户,打零工或者长期就业情况,以及年工资收入等进行评判,“只要能够适应城市生活就可以”。

3“农转非”不得要求放弃宅地

《通知》要求,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刘宏斌介绍,此前“农转非”过程中,部分地区发生过为了人口城镇化率,或是土地财政驱动下的急功近利做法,用强制流转土地的方式转变农民身份。

“这实际上很人性化地把自主权放在农民手中”,他说,土地等是农民生存的基础和根本,这一规定实际上表明了不能强制农民离开土地的态度,让农民能够自由处置拥有独立使用权的事物,在进城过程中,权利不会受到侵害和侵蚀。

也就是说,农民实现“农转非”后,可能依然保留着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对于愿意放弃的,也可以通过转包等方式处置,国家需要出台详细后续配套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购房落户成都的条件限制是什么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一、是成都户口能在成都买房吗?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比如:1、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2、除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延续去年政策外,其余市区近郊范围符合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条件均可交叉购买。具体而言:(1)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2)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3)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
    2023-03-20
    358人看过
  • 户籍可以改吗
    可以的。一个人的籍贯,一般是指父母上辈的出生地,或长久居住地,与本人的出生地户籍所在地没有关系,是不影响自己日常工作或生活的,没必要改。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一、户口本上的籍贯可以改吗户口本上的籍贯不可以改。籍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从父、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现在的地域划分填写。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二、户口本能改名字吗按照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可由户主或
    2023-03-21
    352人看过
  • 集体户口可以购房落户么
    可以。一、什么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指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暂时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集体户口分类挂靠高校的集体户口(毕业回原籍);托管人才挂靠的集体户口(一般可以挂靠两年);挂靠单位的集体户口。二、集体户口买房能落户吗?1、集体户口买房其实跟户口没太大关系,只有拥有正规大产权的房子都可以,而跟政策相关的其实是集体户口落户,集体户口买房落户则需要根据当地的购房政策予以办理。2、集体户口是没有户口薄的,因为要办理落户手续,你可以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你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个人的户籍卡原件还给公司就行了。3、还有一种方式是,你到你现在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也能用于办理落户手续,其它要提交的证件与资料就与其它常住户口的人办理手续没有任何区别了。三、集体户口买房落户方法有什么?需要哪些证件?(一)集体
    2023-03-31
    175人看过
  • 成都户籍落户政策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一、跨省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有: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原件和复印件,到想转去户口的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2、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户口迁移证,转移户籍关系;3、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当地派出所一般会出具户口变更联系单。一、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条件有: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包括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等。2、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当地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
    2023-04-02
    164人看过
  • 买房后户主不落户配偶可以落户吗
    不可以,户口投靠的前提条件是户主在当地有户口。户主办理落户的,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买房落户需准备哪些材料?1、户口薄或或户籍证明。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二、户口迁移的流程有哪些?1、领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
    2023-02-22
    428人看过
  • 购房合同可以落户吗
    拿着购房合同不能落户。一般情况下,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落户的,通常必须通过房产证才可以迁入户口,购房合同无法办理入户的。当事人需要购买商品房并交付费用,公安机关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则可以办理户籍登记搬迁。如果不能落户,一般是购房合同没有送到房管局,购房合同还没有备案所致。1、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2、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一、落户的流程如下:1、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2、到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
    2023-03-10
    303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户口户籍制度改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户口户籍制度的改革因为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要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的区分,统一为居民户口。而家庭户表示户口本以是家庭为单位,是为了和集体户口相区别。《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
    • 上海户籍制度改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上海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转户籍。这个是有一定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共提出了五项申办条件,《实施细则》对其中三项作了进一步细化。《试行办法》规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实施细则》明确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对于《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
    • 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1
      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
    • 海南省公安厅户口怎么落户?海南户籍有什么改革制度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近年来落户于海南的人越来越多了,海南省公安厅户口也进行了适当的改革。 落户的条件要求: 办理条件夫妻互相投靠落户: 夫妻互相投靠居住生活满一年的,可在夫妻一方居住地落户,被申请人属于农业户口人员,可办理“农转非”手续;如夫妻一方为非农业户口,已在农村随夫妻另一方一起务农满一年的,经农业户口夫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居(村)民小组(经济社)、居(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政府同意,可办理“非转农”户口手续
    •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1)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7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是自愿有偿。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依法办理,有偿退地,完善社会保障,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六、建立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1.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鼓励转户居民退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