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长大忘本八旬养父母诉诸法院解除收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4:22:46 322 人看过

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李松来、高氏与被告李圆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共同生活32年的养父母和养女终因家庭琐事相互不谅解,关系日益恶化而法庭相见。

今年八十三岁高龄的原告李松来、高氏在1978年的冬天夜里在安徽省固镇县城关镇固一路东段路边捡到出生仅几天的女婴,后取名李圆,在1988年10月2日到安徽省固镇县民政局补办收养关系登记手续。老夫妇两人含辛茹苦将被告李圆抚养长大,供其上学。1999年8月李圆毕业于安徽省蚌埠市卫校,并被分配在安徽省固镇县城关镇医院工作。工作后李圆不仅不给父母一分钱而且经常伸手向父母要钱,一旦遭到拒绝,便侮辱、威胁甚至殴打养父母。特别是2009年5月3日,双方因口角加剧,以致发生殴打事件,被告将年迈的养父打成全身多处软骨组织挫伤,住院一个多月。原告老夫妇彻底绝望,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李圆的收养关系,并要求支付生活费。

被告李圆在法庭审理时却诉苦说,从毕业工作到结婚期间,自己所挣的钱都被养父母控制,结婚时起码的仪式都没举行,更没有一件陪嫁物品。平时两位老人生病住院时都予以照顾服侍。因此坚决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老夫妇将被告李圆抚养长大至成家,但从1999年8月被告工作有经济收入后,因双方不能相互理解和观念的差异导致隔阂逐步加深,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由于两位老人当庭明确表示放弃被告李圆支付生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案例】2016年3月11日,被告李某某以向原告转包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坝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由,收取了原告张某170000元的工程保证金,并出具了收条,作为担保人被告王某也在收条上签名。原告张某进场后准备施工,工程分包人伏某以该工程已向他人转包为由予以拒绝,为此,给原告造成了施工前期的设备费和人工费损失67855元。综上事实,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由二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70000元,前期垫资费用67855元,共计237855元;由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51000元。同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判决】被告李某某向原告张某返还保证金及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250000元。案件受理费2816元,原告张某承担497元,被告李某某承担2319元。本案为建设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应适用合同编相关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并承担损失赔偿的弥补性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诚实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李某某不具有工程转包资格,为订立合同,向原告张某提供不真实信息,损害了原告张某在缔约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赔偿原告张某因合同未能成立而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养子起诉外籍养父母通过向法院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近日,缙云法院调解了一起要求解除涉外收养关系案件,这也是丽水首例解除涉外收养关系案件。小杨将养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外籍养父母与他之间的收养关系。李某和杨某多年前已移居国外,并更改了国籍。2010年4月,夫妇二人收养了杨某的侄子小杨。如今,20岁的小杨已经长大成人,平日里李某和杨某常年居住在国外,不能经常陪伴在小杨身边。因此夫妇二人在征得小杨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解除收养关系,让小杨回到生父母身边。2014年7月,三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但让三人意想不到的是,民政部门居然无法出具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三人,由于他们之间的收养属于涉外收养,而我国相关法律对这一情形没有明确规定,浙江省内也没有相关先例。随后,民政部门将此情况逐级上报给省民政部门。8月初,省民政厅给予答复,认为此种情况确属于无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建议他们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除
    2023-06-05
    385人看过
  • 养子女如何解除养父母和养父母的抚养关系?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解除抚养关系的,可以协议解除,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1、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2、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3、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养父找孩子要抚养费是合理的,因为养父和子女已经构成了相关的赡养关系了。如果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就抚养费或者赡养费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起诉的过程中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撑自己的诉讼观点争取胜诉。《中华人民共
    2023-07-30
    277人看过
  • 离婚回国,养女诉请与父母解除收养关系
    远嫁德国的养女离婚回国后,不仅将养父母逐出居所,还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收养关系。虽然双方从未办理过收养登记手续,但上海一中院法官根据现有证据,认定双方为事实收养关系。鉴于双方在三十多年的相处中建立了深厚感情,虽近来争吵,但仍有和睦相处的可能,法院判决驳回养女的诉请。养女长成初嫁了时光回到35年前。1976年,刘泉和王兰夫妇结婚好几年没能生育子女,看着别人家儿女绕膝,两口子眼馋得很。当年3月,他们经同事介绍,到浙江诸暨收养了当地一户陆姓人家年仅5个月大的女儿,带回上海共同生活。他们给女孩取名小静,并在诸暨办理了收养证明,随后又给小静报了上海户口。夫妻俩对小静百般疼爱,将她抚养成人。1994年初,19岁的小静与一名德国男子恋爱,之后随该男子去德国生活,并于当年底在德国结婚,刘泉夫妇还专程到德国参加了女儿的婚礼。婚后小静不仅多次邀请老两口出国旅游,还经常寄钱回家,两位老人非常感动。2001年,小静在
    2023-06-08
    129人看过
  • 养父告养女解除收养获支持
    年逾八旬的刘大爷将自己的养女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刘某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某补偿其在收养期间花费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共计二十余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受理了此案。刘大爷称,其与爱人于1969年在北京一家医院收养了刘某,当时刘某出生仅仅7天,夫妇二人将刘某养大成人。刘大爷的爱人于2009年因病去世,而在2010年年初,刘某不顾刘大爷尚处于失去老伴的悲痛之中,起诉要求继承遗产份额。其后,刘大爷想把自己的财产捐给红十字会,双方发生争执。刘大爷年迈体弱,做过三次心脏搭桥手术,但刘某竟然对其进行殴打。刘大爷认为刘某无视养育之恩,双方之间的养父女关系已荡然无存,故而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刘某则表示,其从未殴打过刘大爷,反而是为了照顾刘大爷,其从美国搬回到北京居住。双方之间的矛盾主要在于刘大爷不当交友,而且为了交友轻易许人钱财。刘大爷现在已经年老体衰,需要有人照顾,因此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经一审
    2023-06-08
    337人看过
  • 八旬老父告子女上法庭要求赡养
    老人无奈上诉9个子女!俗话说,养小防老、多子多福,可事与愿违,年近八旬朱老汉生育了九个子女,却为自己的生计及医疗费烦恼,不得不把九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赡养,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老汉的现有和今后的医疗费、每月的托老费860元,由九个子女平均分担。去年11月,朱老汉因脑血管病住院,耗费的医疗费除去已报销部分外,尚有1.4万余元需自负。出院后,朱老汉入住了南汇区一家敬老院,预交了两个月托养费及押金共计3220元;另为治病还耗去交通费、必要的生活用品费等1000元,朱老汉的大多数子女已承担了大部分费用。而朱老汉因各子女承担赡养费不均,且个别子女尚未承担,再加之今后自己住敬老院之费用还未落实,故于今年2月诉至法院要求九个子依法承担自己的赡养费。在法庭上,九个子女中,有的辩解自己已负担了,有的辩解自己是女儿应少负担,也有的辩解暂未承担,愿意依法承担。法院认为,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丧失劳动能
    2023-04-25
    437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
    收养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6、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一、单身能收养孩子么可以的。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如果是收养异性孩子的,年龄需要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二、孤儿院收养小孩要钱吗孤儿院领养小孩不要钱,但在孤儿院领养小孩首先要符合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
    2023-06-20
    290人看过
  •  父母拒不支付抚养费,诉诸法院能解决问题吗?
    拒不支付抚养费虽然不构成犯罪,但若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申请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向法院起诉拒不支付抚养费是有意义的。拒不支付抚养费并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导致坐牢。但是,如果经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在掌握其有财产的证据后,申请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抚 养 费 纠 纷 诉 诸 法 院 有 道 理抚养费纠纷诉诸法院有道理,因为法律对抚养费的支付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抚养费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 协商解决。父母和子女可以坦诚地协商,就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协议。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种纠纷就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果,父母和子女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家庭暴力机构、社区调解中心等。调解可以促进双方的
    2023-09-02
    51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能否结婚?
    解除收养关系后,继父母和继子女在法律上已不是父母子女的关系,没有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约束,但考虑伦理一般也不宜结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能否结婚,但从立法本意看是禁止已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结婚的,其目的是防止有人利用法律漏洞解除收养关系达到结婚的目的。虽然结婚登记所需要的证件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如果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的父母子女,其户籍不在一处的也能够登记成功,但婚姻本身因违反法律强制性的立法本意而成为无效婚姻。一、收养关系什么情形下会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2、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两者方式:一是协议解除
    2023-03-10
    235人看过
  • 八旬老太为何愤然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出生还不到30天的女婴除了爱心也希望老有所依,谁知成年养女竟与老人水火不容。万般无奈,年过八旬的石老太愤然来到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养女立即搬离自己的房屋。经过法援律师对双方的耐心劝导,老人终于愿意与养女冰释前嫌,主动放弃解除收养关系的请求。石老太夫妇系高级知识分子,上世纪50年代因当时的知识分子政策被分配到东北一国营单位工作。1961年4月的一天,当地一农民蔡某夫妇找到石老太,他们已经生了四个子女,家境贫寒,实在无法抚养,不忍心看到子女活活饿死,希望石老太能收养一个,以便给孩子留个生机。尽管当时生活并不宽裕,生活、工作处境也不好,石老太夫妇还是答应收养了蔡某夫妇出生还不到一个月的第四个女婴,并将孩子取名为石蓝。石老太夫妇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石蓝,将所有的爱都倾注到了养女石蓝身上,百般呵护。1978年石老太夫妇回到老家苏州一科研所工作。在石老太夫妇的精心呵护
    2023-04-25
    202人看过
  • 7个子女不养八旬娘
    肇州县永胜乡模范村85岁老人刘某某的丈夫已经去世,自己单独生活,身体多病,没有生活来源,可7个子女如今都不养娘。永胜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将7个子女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刘某某的大儿子说,他每年只能给付老娘500元赡养费,其他6个子女都表示听老大的。调解现场,刘某某情绪激动,斥责子女不孝,子女们相继离开,调解失败。随后,永胜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宋某某为她代理诉讼。他在法庭上提出,赡养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且是法定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2014年人均收入9800元的标准,刘某某要求儿女每人每年支付2000元,应该得到支持。最终,法庭判令刘某某的7个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1500元,于每年的12月30日给付。接到法院判决,刘某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市法律援助中心聂律师:农村老人赡养问题比较突出,而且有时会有这样的情况,子女越多,赡养问题越难解决,因为子女
    2023-04-23
    323人看过
  •  诉诸法院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若有一方希望调整抚养权,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若出现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情形或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另一方可申请变更抚养权归属。双方可先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将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和孩子的状况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离婚后,若有一方希望调整抚养权,则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离婚后对于直接抚养的一方,如果出现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情形的,或者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归属。双方可以先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孩子的状况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 重 新 申 请 抚 养 权 怎 么 办 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若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负担能力且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有利于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抚养条件,则该方
    2023-09-02
    159人看过
  • 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可因养父母的离婚而解除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我该怎么办协议离婚如果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有哪些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男方有婚外情;2、男方有赌博、酗酒、殴打等不良嗜好;3、男方有恶性的传染疾病又或者是有其他重大疾病,不适宜抚养孩子,会影响孩子成长;4、男方长期在外工
    2023-03-10
    221人看过
  • 生养6女无人赡养八旬夫妇哭诉公堂
    年过八旬,本应是子孙满堂、安享晚年,然而,一对80岁老夫妇来到麻栗坡县法院称几个女儿不尽赡养义务,两老生活无依无靠,靠领取最低生活补助费生活。张某夫妇共生育了6个女儿和1个儿子。儿子小小年纪夭折,夫妻含辛茹苦把6个女儿抚养成人,并为她们一一张罗婚事,其中2个女儿远嫁外省,4个嫁在村里。如今,5个女儿(大女儿已经死亡)相互推脱,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法院传票通知几个女儿到庭。法官调解过程中走访了张家亲友和乡邻,多次对几个女儿动之以情耐心劝解。女儿们经过深刻反省,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3个女儿主动答应每年支付父母赡养费共计4000元,2个女儿因身患疾病暂不承担赡养费,多年没有团聚的一家人重归于好。
    2023-04-23
    253人看过
  • 八旬母起诉不孝女法院强制执行拿到3个月赡养费
    自己年老多病,且没有收入来源,女儿张某不按时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渭南市澄城县八旬老人崔某将女儿告到法院。该县人民法院判决后,张某拒不执行,3月16日,在法院强制执行判决时,张某才同意支付其母600元赡养费。今年82岁的崔某平时一个人在老家生活,唯一的女儿张某因常年在外打工,每月只给其一点生活费。但从去年开始,张某不愿意再给母亲赡养费,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2014年12月20日,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每月支付其母亲崔某200元的生活费。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能履行,法院工作人员曾多次联系张某,希望她能自觉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但张某拒不执行。今年3月15日,法院执行人员在县城的一家商场找到张某,确认身份后,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局。在法院执行局,张某以自己生活状况不好等为借口,拒不支付赡养费。执行人员见张某态度坚决,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在执法人员准备将张某押送上警车时
    2023-04-23
    462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如何解除, 成年子女能否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3
      依据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
    • 解除后养父母养子女能否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8
      解除收养关系后,继父母和继子女在法律上已不是父母子女的关系,没有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约束,但考虑伦理一般也不宜结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能否结婚,但从立法本意看是禁止已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结婚的,其目的是防止有人利用法律漏洞解除收养关系达到结婚的目的。虽然结婚登记所需要的证件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如果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的父母子女,其户籍
    • 解除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的方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20
      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依据当事人的协议进行解除,二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进行解除。当事人在办理收养关系解除登记时,应当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并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民法典规定,就予以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并收回收养登记证,同时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 亲生父母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协议怎么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1、养父母跟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并且到了无法共同生活地步;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等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以上那个是亲生父母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协议的要求。
    • 怎么才能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的收养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4
      根据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如果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