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的抵押和登记的质押哪个优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5:33:11 257 人看过

一、登记的抵押和登记的质押哪个优先

登记的抵押和登记的质押,应当以登记的时间确定哪一个优先。法律明确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因此,必须根据登记的时间确定抵押和质押哪一个优先,抵押先登记的,抵押应当优先,质押先登记的,质押应当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存单质押的登记机构:

(一)银行:一般指的的是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我们可以看出银行的业务,一方面,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小额货币节余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的形式借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去使用;在这里,银行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

另一方面,银行为商品生产者和商人办理货币的收付、结算等业务,它又充当支付中介。总之,银行起信用中介作用。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它的存在方便了社会资金的筹措与融通,它是金融机构里面非常重要的一员。

(二)储蓄所:是银行的一个业务部门,存钱,取钱,代收费,个人外汇买卖,个人基金和国债买卖,网银签约,汇款、挂失,反正就是个人的业务,很烦琐的,比较机械,而且风险比较大。

(三)信用社:信用社在各种业务上与商业银行大致相同,只不过信用社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农村信用社的宗旨是服务三农领域(农业、农村、农户)城市信用社主要服务对象为城镇自然人。

三、客运汽车线路营运权能否质押,如能质押,则质押的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如没有质押登记的部门诉讼时法律认可吗?

用公司股权设质分为两种情况:其一,质权人为公司的其它股东,此时以公司的股份设质无须经过他人同意;其二,当以公司股份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质的,则应当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因为如果届期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质权人就可能行使质权,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鉴于有限责任公司一定的人合性,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公司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就意味着实际上公司股份的设质是不与公司的人合性冲突。

因此,只要股权未被查封冻结且股权无转让限制情形的,即可用于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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