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建筑分公司有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09:12:43 236 人看过

建筑分公司成立条件: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其他条件。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建筑分公司能投标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一般必须用总公司名义或由总公司授权进行投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无法获得重要的资质,因此,分公司很难获得重要的资质,因此,必须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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