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担保:实现风险分担与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4 01:20:34 461 人看过

行使担保既有人保又有质押担保如下:

1、被担保债权既有物担保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行提供物品担保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实现物品担保的债权;

3、第三人提供物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物品担保的债权,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存单质押担保的具体范围

1、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2、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3、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5、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动物作为动产出质时,对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饲料费等。

6、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担保人风险有多大
    一、担保人风险有多大担保人风险有如下:1.债务人无法承担或没有依约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则需要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2.连带责任担保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出现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二、担保人如何撤销担保担保人撤销担保的方式:1.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担保人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债权担保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
    2023-04-14
    444人看过
  • 担保与抵押权实现期限
    抵押权的法定期限原则上优先与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一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抵押权人要在法定的期间内实现抵押权。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三种:折价、拍卖、变卖。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1、
    2023-04-02
    352人看过
  • 替人担保的风险分析
    替他人担保债务有以下风险:一、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二、保证分为两种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保证债权人应当先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当债务人确定无法偿还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问题,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债务担保有哪些类型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
    2023-07-05
    219人看过
  • 保证担保贷款的风险与防范
    1、常见风险(1)担保资格。保证人的资格问题是最常见的贷款保证风险因素。(2)代偿能力。代偿能力是另一个重要的贷款保证风险因素。(3)强制担保。在现实中,许多保证人迫于行政干预和政府压力,被迫提供担保。但是,当贷款无法偿还时,它们又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从而给商业银行行使诉权带来诸多不便。(4)相互担保。贷款联保也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因素,比如借款人之间可能由于联系不太紧密而出现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实质性缺位,或者由于其中一家借款人出现问题被其他银行起诉而使得另一方出现保证担保责任,这些都是联保贷款可能的风险因素。(5)担保手续。在保证担保贷款中,需要保证人向银行出具保证函,并与银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由于贷款保证中涉及的法律手续种类繁多、细节复杂,很容易出现法定代表人签字、借款人公章、委托授权书等的缺失或者造假等风险,也可能出现保证担保合同条款不明确、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
    2023-02-04
    85人看过
  • 与人担保会有什么风险
    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2、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一、保证的方式有哪些?《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
    2023-03-14
    209人看过
  • 担保贷款的担保风险问题
    担保贷款的担保人有风险。借款人不履行还款的,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可以选择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担保,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剩余贷款全部抵销后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未约定担保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担保贷款风险是什么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案例中相遇,抵押优先权就相对不优先了,从而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债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丧失担保物权的保障,即贷款债权被悬空。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有对抵押物的权属、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
    2023-07-04
    11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担保担保人有风险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担保人是有风险的。风险是,如果贷款人到期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即负有代替贷款人偿还的法定义务。所以,建议在提供担保前要考虑清楚,详细调查贷款人的贷款用途及偿还贷款的能力,不要轻易为他人提供担保。
    • 担保公司担保他人担保的风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担保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法律并未对主债权债务关系作出过多限制,而主要是对担保公司的资格作出限制,即必须有足够的或者法律认可的财产,方可用于担保,如果担保公司无资质或者无财产用于担保,则可能导致担保无效。操作上主要应当审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以及是否守信经营,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资产作为反担保,以避免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难以实现。
    • 担保实现与反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4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的追偿权。 (2)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
    • 担保的担保人有风险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0
      担保贷款的担保人是有风险的。根据规定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
    • 担保人承担的风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0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那可是大案子。)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