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41:58 209 人看过

1、什么是工程造价鉴定?

工程造价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鉴定可以分为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经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委托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及由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工程造价当事人鉴定。工程造价当事人鉴定可再划分为一方当事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当事人鉴定和两方以上当事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当事人鉴定。

2、工程造价鉴定要遵守什么原则?

司法鉴定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

(1)合法、独立公开;

(2)客观、科学、准确;

(3)文明、公正、高效。

3、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提交鉴定材料或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经法院释明不利后果后其仍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4、当事人在诉前共同委托鉴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诉前已经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作出了相应的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一般不予准许,但有证据证明该鉴定结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除外。

5、工程造价鉴定中法院依职权判定的事项包括哪些?

当事人对施工合同效力、结算依据、签证文件的真实性及效力等问题存在争议的,应由法院进行审查并做出认定。法院在委托鉴定时可要求鉴定机构根据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同结算依据分别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对存疑部分的工程量及价款鉴定后单独列项,供审判时审核认定使用,也可就争议问题先做出明确结论后再启动鉴定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造价相关文章
  • 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是一项很烦琐而又必须很细致地去对待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不仅要求编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技术等一系列系统的建筑工程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预算业务素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水平好坏,总是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差错。如定额换算不合理,由于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导致定额缺项或需要补充的项目与内容也不断增多。然而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抉算定额或补充定额含有较多的不合理性;其次高估冒算现象在结算时较普遍,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较多收入,不是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造社会信誉等方面入手,而是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单价、巧立名目等手段人为的提高工程造价。另外由于工程造价构成项目多,且变动频繁,使计算程序复杂,计算基础不一等等均容易造成错误。
    2023-06-10
    366人看过
  • 工伤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应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3)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与雇主的关系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伤害程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2)工伤认定应当注意的事项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协调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工伤鉴定,并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
    2023-05-02
    343人看过
  • 司法鉴定工程造价有哪些情形
    从提起司法鉴定工程造价的主体来看,主要有三种。一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一般而言,工程价款争议主要是平等主体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实体权利义务之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此时,如果当事人不提出鉴定申请,人民法院就应该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二是施工单位申请鉴定。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追索工程欠款,就负有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责任。如果施工单位不申请工程造价鉴定,或者是申请鉴定后拒绝交纳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施工材料,致使人民法院对双方争议的工程价款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对施工单位作出不利判决。三是建设单位申请鉴定。一般而言,工程造价的举证责任在于施工单位,但有些情况下,施工单位未提出鉴定申请,而建设单位出于确定工程价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之目的提出了鉴定申请,这时人民法院
    2023-05-01
    385人看过
  • 工伤鉴定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般我们所说的工伤鉴定一般为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是员工在受伤后,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对员工在治疗后的伤残等级进行的一个鉴定,一般工伤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每个等级的标准有所不同。因此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也应该准确的明白工伤鉴定的程序,才能更好的做好鉴定,拿到相应的赔偿。一、工伤鉴定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1、时效问题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2、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3、复议前置劳动者
    2023-06-10
    485人看过
  • 如何鉴定工程造价
    如何鉴定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保证合同价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专业人士整理了三个工程造价鉴定时候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在本文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如何处理?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提交鉴定材料或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经法院释明不利后果后其仍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二、当事人在诉前共同委托鉴定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诉前已经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作出了相应的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
    2023-06-08
    116人看过
  • 选择工伤伤残鉴定机构应注意哪些问题
    什么1.选择一个合法的工伤鉴定机构这里提到的“合法资格”不仅意味着必须依法设立工伤鉴定机构,还包括评估内容必须在工伤评估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因为作为证据的评估结论必须由具有法律资格的评估机构作出。如果精神病鉴定必须选择具有“法医精神病学”资格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以合法并得到法院认可。如果受伤人员选择的评估机构没有法定资格,即使其结论是正确的,因为它没有法定资格,另一方将要求重新评估,因为评估结论是由没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作出的。但在这个时候,受伤人员很可能会错过最佳的辨认机会,这对受伤人员非常不利。因此,确定一个合法的鉴定机构非常重要2.选择一个声誉卓越、处理公平的工伤鉴定机构品牌效应在任何领域都会发挥独特的作用,在鉴定机构领域也是如此。因此,在选择评估机构时,选择一家信誉良好、公正的工伤评估机构,不仅可以使受伤者得到公正的评估,但是也很容易让人们相信评估结论3.选择一家
    2023-05-07
    461人看过
  • 审计评价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审计评价应当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内容的特定性,要求其紧紧围绕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其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内容应当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有所区别,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不作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2)审计评价应当在审计事项范围内进行,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行为和事项很多,审计机关不必将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审计结果都纳入审计评价的范围,而只需要在已确定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范围内进行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宜过宽,更不能超出审计的职权范围作出审计评价。(3)审计评价要依据审计报告所列的事实进行,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首先,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2023-06-12
    90人看过
  • 公章司法鉴定需要多少天?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公章司法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1、应向公安、工商部门调查对方印章材料。有些企业在平时使用合法有效的印章,但在被提起诉讼时,为逃避责任,另刻了一枚印章,称是其合法有效的印章,并申请法院对两枚印章进行同一性鉴定,显然司法鉴定结论是有利被告的。这时,原告应对被告提交的比对印章提出质疑,因为被告诉讼中提交的印章不是其之前真实使用的印章。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向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调取被告的印章材料。经比对,若发现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或工商档案中的印章与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的印章一致,可证明该印章系被告真实印章。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或工商档案材料中的印章是被告使用的印章,以该印章作为比对样本印章,是正确的。比对样本印章没找对,当然,司法鉴定结论无法与事实相符。2、应搜集对方在同一时期使用过的其他印章材料。很多情况下,企业为经营方便,多枚印章会同时对外使用。这时,原告可尝试搜集被告经营过程中认可的有印章的其
    2023-04-17
    399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能力鉴定应注意的问题: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
    2023-07-27
    54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的后续流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工伤认定下来后,就需要做申请伤残鉴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单位一方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内做。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诊断证明,实践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要求必须提交证人证言。2、申请工伤认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可以不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3、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
    2023-07-04
    357人看过
  •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
    (一)委托主体、委托方式及内容委托主体各级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目前,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为委托主体的比较普遍。委托方式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委托内容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对送鉴材料的要求(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6)视工程情况所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应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认可,复印件由委托人注明与原件核实无异。其它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委托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送鉴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或与鉴定要求不符合,或者委托鉴定的内容属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可以不予受理。(二)受理主体、受理方式受理主体法律法规明
    2023-08-17
    428人看过
  • 工程造价鉴定怎么做
    1、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有结算,对单价有争议的按总造价的7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2、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无结算,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3、工程量有争议、无竣工图、双方无结算,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4、工程未竣工,变更签证不全,工程量有争议,需进行现场形象进度描述,现场工程量签认,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5%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工程造价鉴定委托合同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三)委托鉴定的要求;(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
    2023-08-04
    333人看过
  • 申报工伤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1、申请工伤时还应注意提交下面的一些相关材料,具体如下:(1)受到暴力伤害的证明材料。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2)因公外出的证明材料。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3)事故责任认定材料。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4)因为公众利益受伤的证明材料。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2、工伤认定时限。(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
    2023-06-14
    147人看过
  • 确定职工社保基数要注意哪些问题?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社保结算日都不一样,在规定的社保结算日内是没有办法交纳社会保险的,若用人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就会产生滞纳金。不管在苏州还是其他地方,社保费用统一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一、纳税注意事项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
    2023-06-22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工程造价
    相关咨询
    •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鉴定资料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4
      工程造价鉴定需要的材料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的申请书、被申请人的答辩状; 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书; 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4、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 5、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 6、当事人共同
    • 工伤鉴定的时候哪些问题要重点注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7
      1、时效问题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2、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 鉴定工程造价要带哪些资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6
      工程造价鉴定需要的材料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的申请书、被申请人的答辩状; 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书; 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4、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 5、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 6、当事人共同
    •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鉴定时要注意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1、医疗事故鉴定。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2、鉴定材料包括哪些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
    • 道路工程施工流程顺序是哪些,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
      简单的大概就是清表--换填--雨污水--路基整理--结构层-其他附属工程。当然这个不严格,看现场施工了,线路太长最好分段施工,这样比较好合理安排施工。具体你可以到百度文库找,很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