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在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告知被害人享有的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内容主要有:1.被害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被害人有权提出控告。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条件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等权利。
一、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刑事诉讼中,回避由谁决定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的决定如下: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2、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3、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二、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三、刑事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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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我国的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而且也适用于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甚至适用于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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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需要向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吗被害人需要承担告知义务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6不需要。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向被害人告知在侦查期间其享有的权利和要承担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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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是什么意思,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2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是填空式法律文书,按照提示填空就可以了。其中应该包括下列内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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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的受害人,能收到检查院的被害人诉讼权利告知书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1公诉机关已经向法院提起公诉,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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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起诉权利义务提示书青海在线咨询 2024-12-24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 若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被害人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并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 若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被害人诉讼权利或进行人身侮辱,被害人有权提出申诉或控告。 3. 若在诉讼中作证,被害人面临人身安全危险,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自己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 若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