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减刑的标准详列如下,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幅度的相关规定如下: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
(1)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
(2)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
(1)减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4)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6)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以上二十四年以下有期徒刑;
(4)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刑表现具体释义为:
1、确有悔改表现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2、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
(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监狱减刑的程序是什么
(一)对受刑的人考察
对受刑人的考察是适用减刑的基础工作,是减刑的第一道程序。受刑人只有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才能予以减刑,而要认定受刑人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就必须对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加以认真考察,从而为减刑创造条件。
(二)提出减刑建议书
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如果认为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三)依法裁量减刑
依法裁量减刑,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和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罪或者立功表现,对一定之罪犯适用减刑。由于减刑是审判权之行使,应当将其与对一个人的判决的重要性相提并论。因此,在减刑裁量中,应当严格掌握减刑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关于减刑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关于减刑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是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以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来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 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科学、文明、有效的教育管理,矫正罪犯行为恶习,引导罪犯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基本职业技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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