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办理是什么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16:33:06 65 人看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到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及现场查看,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件《建设工地围挡、墙及临时搭建审批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4个工作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及现场查看,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件《建设工地围挡、墙及临时搭建审批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肇庆市鼎湖区封闭公路半幅以上路面施工审批办理时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全文全文《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2014年)第十五条公路养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持公路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养护应当积极推向市场,实行管理和养护相分离。公路路面养护及有关交通设施维修时,需要封闭半幅路面的,公路养护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车辆疏导工作;需要全封闭路面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发布通告后实施。《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2014年)第二十一条利用、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的下列行为,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一)公路接线设置道口;(二)拆除分隔带;(三)埋设管线、设置电杆、变压器和类似设施;(四)修建跨(穿)越公路的各种桥梁、牌楼、涵洞、渡槽
    2023-05-11
    358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县管权限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2.技术条件:1)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2)不妨碍防洪抢险;3)对省管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安全影响较小,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3.其他条件:已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涉及河道的并附:(1)项目河道位置图;(2)近期实测地形图(具有相应测绘资料单位提供的地形图),比例为1:10000、1:2000(或1:1000,1:500):要求能反映申请用地的位置:用地四周边缘用全国坐标系标注坐标;并能反应建设项目用地所在位置上下游的河势(河势图,河床断面图);(3)项目建筑物总体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平面图、立面图、桩基础平面图;(4)项目主要建筑
    2023-12-17
    314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办理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1)土地来源合法;2)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要求;3)土地界线、权属清楚无争议。二、办理机构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三、办理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四、办理费用全文?第一条为加强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肇庆市市辖区(包括端州区、鼎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申请、审批及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
    2023-05-11
    171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办理要求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除满足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以外的所有新建、扩建和加固改造民用建筑项目,该民用建筑项目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肇庆市鼎湖区人防业务办理申请表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签名,所有内容统一手写或打印20纸质/电子化申请人2区发改局立项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02纸质/电子化行政机关(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3项目基底红线图经规划局审核通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申请人。02纸质/电子化申请人4总体规划平面图经规划局审核通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申请人。02纸质/电子化申请人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审核通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申请人。02纸质/电子化行政机关6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图经规划局审核通过,复印件加盖公章。02纸质/电子化申请人7应建
    2023-05-11
    205人看过
  • 天津蓟州建筑工程(永久性建筑物,含部位、临时建筑、维修建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本事项无需受理条件。二、办理材料暂无三、办理流程暂无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区审批局24号窗口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区审批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暂无法定依据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zqzwfw.tj.gov.cn/)
    2023-11-27
    183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渔业航标的设置审批办理是什么条件
    一、办理条件专业单位设置的航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即予审批二、办理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办理材料交验原件。真实、完整、有效真实、完整、有效真实、完整、有效交验原件。真实、完整、有效真实、完整、有效真实、完整、有效四、办理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鼎湖大队
    2023-12-04
    392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水产苗种出口的审批办理步骤是什么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受理;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决定与领取结果。全部审查环节通过,单位签注审核意见;不予通过的,出
    2023-05-28
    287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办理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核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
    2023-05-28
    472人看过
  • 临时建筑报批报建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临时建筑的报批报建流程是: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递交申请书、规划审查意见书、用地合同、设计施工图纸等,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同意报批临时建筑许可证,根据土地权属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建筑报批报建流程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
    2022-07-20
    479人看过
  •  建筑物是否违规搭建?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这些建筑通常包括未经批准搭建的棚屋、摊位、临时建筑等。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未经批准属于违建违章建筑的构筑物,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包括未经批准搭建的棚屋、摊位、临时建筑等。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未经批准搭建的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批准搭建的建筑物属于违法行为。该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对于未经批准搭建的建筑物,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等措施,并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未经批准属于违建违章建筑的构筑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20
    78人看过
  •  89年公房上搭建建筑物需不需要审批?
    1989年,公房上的建筑物搭建需要经过土地管理所的审批。土地管理所负责多项工作,包括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休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开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1989年,公房上的建筑物搭建需要经过土地管理所的审批。公房是国家投资用于销售的房产类型,所以在没有出售之前所有的产权都归国家单位所的。土地管理所的职责如下:1、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休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2、开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划区定界;3、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
    2023-09-30
    172人看过
  • 评估附属物、在建工程、临时建筑
    1、附着物评估:按照省、市级政府发布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2、在建工程评估:一般应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建工程评估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参数或规划设计方案等为依据,工程建设进度以政府管理部门通知停工时的状态为准。3、临时建筑评估: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评估其建筑物残值。应进行必要的协助评估凡房屋拆迁评估中涉及原始成本、机电设备、工程造价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估价机构可委托有资格从事该类业务的机构协助评估。在建工程抵押价值评估的评估范围有哪些?1、土地权属在建工程的土地权属有两种性质,四种情况,即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制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权属性质和情况,其抵押评估价值内涵和被评估在建工程即将发生的经济行为是不完全相同的。2、项目权属对在建房地产项目的抵押贷款评估,要查明委估房地产项目是否属
    2023-07-03
    50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市政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办理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许可核发《市政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含附图)》;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
    2023-05-28
    465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临时建筑临时占用道路、空地审批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保持市容整洁、交通顺畅,根据《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大连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城区内的临时占用道路、空地的审批和管理。第三条道路红线内的临时建筑及临时占用道路的审批,由市城建局管理,并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审查同意,经市建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市城建局办理收费和有关手续;道路红线外的临时建筑(不含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及临时占用空地的审批,经市规划土地局受理审查同意(涉及在原有建筑物平台、顶层等连体搭建的,须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市建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市规划土地局办理收费和有关审批手续。第四条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由区城建局受理审查,同意后报市城建局审定并办理收费和有关手续,同时抄报市建委备案。第五条工程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区城建局负责。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
    2023-06-10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筑材料堆放堵塞道路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3
      将建筑材料堆放在交通道路上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现公路上有堆放物妨碍交通的,可以跟当地有关的公路养护部门联系,让有关部门依据当地相关的法规对堆放物的所有者进行处罚并责令其移除堆放物。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 建筑工程内建筑物需要办理建筑施工许可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7
      构筑物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都应当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如果构筑物的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仍需留意省级人民政府
    • 临时占用公路施工堆放物品该如何处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2
      1、在未利用土地上临时堆放材料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临时建筑报批报建流程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7
      临时建筑报批报建流程如下: 一、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递交以下材料申请批准: (一)申请书(说明报建地点、栋数、层数、建筑面积及采用主要材料等); (二)规划审查意见书; (三)用地合同,国土批文及对应的红线图或临时用地合同; (四)消防、环保审查意见书; (五)设计施工图纸。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汇总各科室意见,报局务会议讨论、审批。 三、局委会审批同意后,如设计,需补充、修改的,发
    • 建筑物和市政建筑物的占地比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指标为:(一)新开发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二)学校、医院、机关团体、体育场馆、公共文化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三)交通枢纽、商业中心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四)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不低于五十米宽的防护林带;(五)道路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