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居住权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3 15:39:27 293 人看过

一、安置房的居住权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居住权人享有依照合约所赋予的权利,有权对他人所有的住宅进行占有和使用,这种权益被称作用益物权,主要目的是为满足日常生活中的住宿需求。在居住权的设定上,原则上是无偿的,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可以另行处理。当居住权设立之时,必须向相关的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进行居住权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后,居住权才会正式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是不能够进行转让或继承的。

此外,设立了居住权的住宅也不允许进行租赁,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当居住权的期限到期或者居住权人去世之后,该项居住权将会自动消失。在居住权消失之后,必须要及时地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有什么法律上的区别

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

被拆迁人是房屋和附属物的所有人,被安置人也可能是承租使用人也可能是所有人。

二、安置房的土地所有权归谁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房主身份并非直接决定所有者归属的唯一因素。对于农村地区的住宅,凡在土地审批表格中予以记录的家庭关联成员通常会共享宅基地使用权,在一般情况下,他们还会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与之相比,城市住宅的产权权益则主要依靠房地产证加以确认,而非户口簿。

具体来说,当某一住宅面临拆迁时,首先针对的是该处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相应数额的赔偿,这便涉及到通过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精确评估后得出的价值判定。

最后再将所得结果乘以上述房屋面积,获得总的赔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居住权人依法享有对特定住宅的占有权以及使用权,其主要目的在于满足基本的生活居住需要。在法律原则上,居住权通常是无偿的,但当事人双方亦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有偿的协议。此外,居住权的设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居住权也不能够被转让或者继承,而对于住宅本身而言,除非事先已经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也是禁止出租的。当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权利人去世之后,该项权利即告终止,此时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杭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才能转让
    首先,杭州安置房能否只有居住权才能过户?1。从法律上讲,它不能交易,但人们也在交易,做合同公证!当然,风险要大于商品房。安置房交易存在多个风险: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购房人支付了房价却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购房人权益处于不确定状态。由于没有房产证,买受人无法确认出卖人是否为待售房屋的产权人。卖方提交的安置补偿协议与房屋之间很难建立联系。将房屋出售给一个买受人后,出卖人可以将房屋出售给另一人,因此买受人将无故变成与第三人的诉讼。如果房屋升值幅度较大,出卖人可能回溯,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宣告无效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并非没有受到保护。二是杭州安置房居住权过户需要哪些材料?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导致购房人支付了房价,却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购房人的权益处于不确定状态。2。如果合格,所需证件:安置房转让申请材料:房产证原件以开发商名义出具。开发商的授权书。拆迁前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
    2023-05-31
    144人看过
  • 拆迁公房能否安置取决于居住权?
    看情况。由于长期实行住房实物分配制度,许多房屋虽然不符合房屋租赁要件,但已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对于这些事实租赁,在拆迁时也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安置或者补偿。曾经有被拆迁公房的承租人和同住人因为这样的纠纷诉讼到法院,原告要求将全部两套调配房屋视为全体被安置人共同共有,按份分割析产;被告认为安置时房屋调配单已经起到区分产权的作用,拆迁单位已经根据被安置人的意见分别调配房屋进行安置,各被安置人只能对自己受配的房屋享有权利,无权要求分割其他被安置人的房屋。子女是否享有父母宅基地居住权民法典规定,抚养未成年或者不具有独立生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所以需要被抚养的子女,对父母房屋享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
    2023-07-18
    299人看过
  •  拥有居住权房屋的处置权吗?
    居住权所对应的房屋并不代表其所有权,因此持有居住权并不意味着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例如,某老年人享有其孙子的房屋居住权,但并不代表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他们。因此,拥有居住权并不等同于可以合法地出售该房屋。然而,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那么他或她是可以合法地出售该房屋的。居住权所对应的房屋并不代表其所有权,因此持有居住权并不意味着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例如,某老年人享有其孙子的房屋居住权,但并不代表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他们。因此,拥有居住权并不等同于可以合法地出售该房屋。但是如果有房屋的居住权的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卖房子的。 居住权房屋是否可以自由出售居住权房屋是指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经依法登记取得居住权,并依据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但不得处分或者转让其居住权的房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68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或者遗嘱租赁或者占有他人所有的房屋
    2023-08-31
    52人看过
  • 安置房居住多久可以购买
    安置房居住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购买。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可进行合法销售;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签署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购买安置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购买安置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明安置房的性质,拆迁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搬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屋的产权虽然属于人,但在取得房屋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对于尚未居住五年的政策性安置房,不允许以市场价格出售或只能由特定人群购买和回购。即使满五年,也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将安置房转为商品房,然后才能合法出售,购房者需要查明是否有购房资格,另一种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开发商应当在五证齐全的情况下出售商品房,购房者应查明开发商是否有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产权信息,注意办理公证手续;3、买卖合同应明确约
    2023-03-23
    387人看过
  • 如何安置老年人无房居住
    一、如何安置老年人无房居住安置老年人无房居住是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如果没有赡养人的,政府在安排保障性房屋时,首选优先照顾无住房的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二、被赡养人需要达到几岁以上被赡养人需要达到60周岁,成年子女才对其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具体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美德,其中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任意放弃,它不以子女是否与父母订立某种协议为前提,子女也不
    2023-10-15
    190人看过
  • 住安置房有什么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
    2023-05-31
    250人看过
  •  房主是否有权自主设置居住权?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遗嘱或其他方式将其房屋作为居住权赠与给他人,并且赠与的居住权人有权在房屋所有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所有人可以将其房屋提供给他人作为居住场所,房屋所有人也可以通过遗嘱或其他方式将其房屋作为居住权赠与给他人。赠与的居住权人有权在房屋所有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 住 权 能 否 由 房 主 设 置 ?居住权是指房主对其房屋享有的一项权利,包括居住、使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应当由房主书面同意,并且不得转让、继承。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房主可以设置居住权。例如,当房主身患重病或者无法自理时,可以书面请求为其设置居住权,以便得到他人的照顾和关爱。
    2023-09-03
    287人看过
  • 郑州租住的安置房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一、安置房怎么办理居住证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二、郑州居住证要多长时间可以办出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办理条件(一)在郑州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二)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办理材料(一)居住在就业单位内部宿舍的流动人口:须持有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和就业单位提供的居住证明进行申请办理。(二)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1、租住房屋符合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须持有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房管
    2023-03-06
    391人看过
  • 农村住房拆迁安置小区产权是什么性质的?
    一、农村住房拆迁安置小区产权是什么性质的?政策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且用于安置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为经适房产权。但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经适房交易限制。普通经适房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的按“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政策补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补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价差的70%。新东城、新西城的安置房的交易时间则不限,只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可。二、安置房所有权的划分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
    2023-06-02
    183人看过
  • 什么样的房子是小产权安置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安置房如何过户?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房产证,所以购买了这类房屋不能备案,所以不能登记、也不能过户;小产权房只能向集体内成员进行转让出售,而不能向其他人进行销售的;因为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意为购买人不是合法产权人,在今后的冲突中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7-21
    132人看过
  • 有居住权拆迁时就能安置吗
    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居住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居住权规定于《民法典》的第366条至第371条,属于用益物权分编,与大家所熟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并列。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言之,居住权的主要权能就是一点,即在别人的房子里长期稳定的居住生活。其区别于所有权人的最大特点是其不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区别于普通承租人的最大特点在于其需要通过依法登记设立,居住权人享有的是用益物权而非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那么,居住权人能否获得征收补偿呢?《民法典》并没有在牵涉征收的条款中直接规定。不过我们可以参考第327条的内容: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据此,有律师认为,居住权既然是法定的用益物权之一,
    2023-03-31
    434人看过
  • 原动迁安置人员有居住权吗
    一、原动迁安置人员有居住权吗原动迁安置人员是否享有居住权,需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原动迁安置人员因为拆迁政策的规定,有权居住该房屋,并形成了稳定的共同居住事实,那么他们的居住权在一定条件下会得到保护。然而,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人役权形式,它不能转让和继承,且只能作为居住的用途。同时,居住权是无偿的。因此,如果原动迁安置人员是通过购买、租赁或其他有偿方式获得房屋的,他们可能不享有居住权。总的来说,原动迁安置人员是否享有居住权取决于他们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他们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具体来说,居住权是指特定的自然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
    2024-03-02
    278人看过
  • 中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
    (一)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二)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2023-04-02
    301人看过
  • 上海安置房如何办理居住证
    一、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二、上海安置房如何办理居住证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上述2、3、4项只需
    2023-05-09
    1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居住的是安置房,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0
      1.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在这里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安置房,进而明确房产证的具体。 2.安置房房产证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3.房产证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
    • 安置房有多少年居住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1、安置房居住权的时间要看当事人约定或居住权人的死亡时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
    • 被安置人口对居住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离婚时女方分得房产认为无法再与公婆同住欲让婆家人搬走———A(女)与B结婚后,与公婆和小姑子住在一起。拆迁时,一家5口分得了一套三居室的回迁房,该房为金、李夫妻二人出资购买。此后,A的婚姻亮起了红灯。在与B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三居室归A所有。离婚后,A认为无法再与前夫一家人住在一起,便以产权人的身份要求他们腾房。但前夫一家人却认为,根据相关的拆迁政策,他们作为被安置人,对回迁房屋应享有合法的居住权
    • 拆迁安置协议中的居住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9
      一、拆迁安置协议中你和母亲作为安置人,如果有你们的安置平米数,对于你们的安置平米数,你们有居住权。可以起诉确认你们的居住权。 二、姥姥姥爷去世后,房子为姥姥及姥爷的遗产,如果姥姥与姥爷没有遗嘱,他们的遗产,依法在你母亲及其他其他舅舅姨依法继承。 你三舅不让你们居住,不合理也不合法,你母亲可以先起诉居住权,确认继承权之后,在起诉继承遗产。
    • 秦皇岛安置房的居住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3
      关于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