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20:40 326 人看过

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沪爱卫会(2006)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市市容环卫局将以垃圾箱房(桶)的整治为重点,加强居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使本市的居住区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善。现将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目标

(一)活动主题:“人人参与、清洁小区”

(二)活动目标

清洁居住区垃圾箱房(桶),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建立物业、社区单位、居民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环境卫生公众参与机制。

旧式居住区重点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提升居住区综合环境卫生水平。

二、活动范围、时间

范围:城市化居住小区

时间:2006年4月1日——4月30日

三、具体安排

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牵头、推进和检查,发动作业服务公司和专业队伍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房地部门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居住区垃圾箱房等的环境保洁工作。协调绿化部门加强对居住区内绿化的管理与指导。协调爱卫部门组织社区公益保洁服务社等专业队伍参加,动员居民群众、志愿者队伍、辖区单位参与卫生月活动,并对活动加强考核检查。

四、活动内容、标准

(一)活动主要内容

1、清洁垃圾箱桶,进行一次全面的除臭、灭菌、消毒;

2、进行居住区“三乱”的治理;

3、清除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绿化等区域的垃圾;

4、保洁居住区公共设施;

5、开展“人人参与,清洁小区”和“垃圾不落地”的宣传。

(二)治理标准

1、垃圾箱桶治理标准:消除垃圾箱桶保洁盲点,保持垃圾箱桶完好,容器底部内、外壁整洁;有给排水配置的必须做到不少于两天清洗一次,没有给排水配置的必须做到不少于三天清洗一次;进行一次灭菌消毒,对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及时修复或更换。

2、垃圾不落地治理标准:要求小区居民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高空抛物,不乱堆杂物,按规定和要求投放垃圾;要求专业清运和保洁人员,按作业标准操作,做到清运垃圾“三同时一手清”。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广泛发动。(4月1日——4月7日)

在居住区设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增强市民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倡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自觉性,营造人人参与“卫生月”活动的氛围。

(二)织实施,整体推进。(4月8日——4月27日)

1、4月8日至4月17日作为“清洁垃圾桶、消除污染点”

活动周,4月13日作为全市统一活动日。

2、4月18日至4月27日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4月20日、27日作为全市统一活动日。

市局机关将在统一活动日组织百名党员(机关干部)进百个居住区(重点在二级旧里以下居住区域),和区县共同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公益活动。

(三)检查反馈、形成机制(4月28日——4月30日)

组织专业检查队伍对居住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反馈相关单位,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建立垃圾箱房保洁管理制度,街道(镇)管理所制定垃圾箱桶的监管网络,引导市民参与,强化市民监管,形成环境卫生公众参与机制和社区单位、物业和居民环境卫生管理的互动机制。

六、活动要求

(一)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拟订计划、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以求实效。

(二)全市环卫系统干部职工要身体力行,起好表率作用,将“卫生月”活动作为转变机关工作及管理人员作风,提升市容环卫行业形象的突破口。

(三)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于4月7日将卫生月活动计划报送市城市保洁管理处社区科。

联系人:陈洁杨亚男

联系电话:63255038-4507、4508分机

市市容环卫局

二○○六年四月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郊区村容整治达标验收办法》的通知
    有关区(县)市容环卫部门: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指导意见(2006—2008年)》,有效推进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活动,现将《上海市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二○○六年六月一日上海市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验收办法根据《上海市郊区整洁村标准(试行)》,为有效推进本市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活动,特制定村容整洁达标验收办法。一、验收程序与方法1.验收程序。经建制村自愿申报,镇乡(街道、园区)组织推荐,区、县组织初验收;初验收通过后报市市容环卫局,由市市容环卫局有关部门组织对建制村完成村容整洁达标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2.验收方法。验收分为区级验收和市级验收,区级验收为普遍验收,市级验收为抽样验收。市、区验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社会、专业人员和非验收区的人员须占一半以上。验收分为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现场检查项目的数量可以采取随机的抽
    2023-04-22
    283人看过
  •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做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招聘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为更好地营造整洁的农村市容环境,落实《关于本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试行意见》和《关于组织实施郊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将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队伍管理纳入本行业规范管理范畴,加快建设为服务规范、作风文明的队伍。现就做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招聘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对做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招聘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做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招聘和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建设和营造农村整洁的环境,是适应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家战略和实现"两个率先"的需要。在历届市、区(县)、镇(乡)三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在建设和维护农村良好环境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作用,对于农村整洁的环境保持良好长态,使农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及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
    2023-04-22
    496人看过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渣土管理有关行政事权下放的通告
    根据沪容环发[2004]271号文"关于下发《市、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事权下放意见》"精神,自2005年1月4日起,由原上海市渣土管理处第三管理所受理的"审核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及市重大工程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申报、回填登记、渣土(泥浆)水运中转等行政事项",现下放到各所在辖区内的渣土管理部门接受办理。特此通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二00五年一月四日
    2023-06-10
    295人看过
  •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爱卫会:为了净化美化环境,灭除病媒生物,预防疾病,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定于4月份开展第十八次爱国卫生月活动。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重点抓城区“五小”和除四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县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应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城区“五小”(即小街小巷、小农贸市场、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和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通过有针对性的治理,彻底消除长期存在的、群众反映较多的不卫生问题,改善卫生面貌,创造出良好的、舒适的人居环境。二、目前,正值四害活动高峰期,也是四害繁殖高峰前期,是除四害的最佳时机,各市县要以琼爱卫(2006)5号文为指导,采取综合措施,积极组织开展灭除四害及大力治理环境卫生,消除其孳生场所的规模性、群众性活动,有效地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三、各
    2023-04-22
    56人看过
  •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转发市人大法工委对《市容环卫条例》适用范围解释意见复函的通知
    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局直属管理部门: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现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关于《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范围解释意见的复函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附件:1、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的复函2、关于询问本市一般镇城镇地区可否视为城市化地区适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函市市容环卫局二00四年八月二十日附件1: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的复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你局《关于询问本市一般镇城镇地区可否视为城市化地区适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函》(沪容环发[2004]165号)收悉。现对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由于城市化地区和农村地区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
    2023-06-10
    322人看过
  •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试行稿)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国家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监委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行政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决定在全局范围推行效能监察工作,具体意见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的意义。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行政监察工作为全局中心工作服务的主要形式。开展效能监察必须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坚持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查堵漏洞与健全制度相结合、效能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结合的原则。效能监察的主要目的是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从而促使监察对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帮助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使行政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突出重点、找准问题,搞好选题立项。(一)监察内容效能监察是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和其他管理
    2023-04-22
    422人看过
  •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本市船舶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市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相关水域作业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的《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2004]32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04]48号)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本市船舶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水域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主体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事业性市容环境卫生机构负责征收"。为此,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指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以下简称水管处)负责本市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工作,水管处下设船舶生活垃圾收费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的征收工作。二、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和标准船
    2023-04-22
    303人看过
  •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两节”前集中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肃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酒各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整治酒泉城区环境卫生的通告》精神,改善城区市容市貌,美化城区环境,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经市政府研究,从现在开始到明年春节前,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一次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由肃州区政府负责加大力度整治城区环境卫生,狠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城区环境卫生有一个明显的改观。特别是城区主要街道“脏、乱、差”的问题,要强化责任,及时清扫保洁。对存在的垃圾遍地、污水横流、随处便溺、臭气熏天、乱倒废气等突出问题,要彻底整治,消除死角、消除盲点,改变个别地方环境卫生无人问津、无人管理的状况。要加强城区入口处的卫生治理,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2、清理整治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和脏乱广告。由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负责,
    2023-06-10
    405人看过
  •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区(县)市容环卫市场化改革“事转企”后固定资产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方案》(沪府〔2004〕28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市容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并考虑到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和公共固定资产的特殊性,现对区(县)市容环卫市场化改革中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各区(县)现有公共厕所、道班房、垃圾箱房、废物箱、小压站、码头和中转设施等兼具公共服务和公共使用特性的固定资产,应由区(县)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或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可采取契约方式,租赁给企业使用。租赁费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费应列入企业成本,计入政府采购价格。相关设备设施的新建和更新,所需经费仍按原渠道解决。二、为扶持和鼓励市容环卫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有利于企业逐步走向市场,现有固定资产中直接用于生产经营、作业服务的设备及企业生产生活用房等,如垃圾清运车、粪便清运车、扫路车、冲洗车,企业内部的生活、生产用房等,原则
    2023-06-10
    431人看过
  • 汕头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城管局、城建局、公用事业局、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明确单位和个人履行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和义务,建立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长效机制。根据《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订了《汕头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作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汕头市城市管理局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汕头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明确单位和个人履行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和义务,建立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长效机制,创建优美、整洁、和谐的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的《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责任区制度。一、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法规规章所规定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确定的由单位或个人
    2023-04-22
    65人看过
  • 嘉兴市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第三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要求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秀城区、秀洲区各街道以及嘉兴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和管理。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责任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秀城区、秀洲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嘉兴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实
    2023-06-10
    102人看过
  •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户外非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近期,许多单位纷纷提出在建筑物顶部设置招牌设施的申请,一些区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具体受理时,对《店招店牌设置与管理》中部分条款的掌握和理解不太统一,容易给延安高架、南北高架、内环高架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和非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带来新的矛盾,为此,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环卫局等三部门开展人民广场周边地区、延安路高架两侧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2]7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市规划局关于继续开展对户外商业广告(非广告)设施设置整治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51号)有关意见,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延安高架两侧、南北高架和内环高架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不得新设置户外非广告设施。特此通知。市市容环卫局2005年8月2日
    2023-04-22
    483人看过
  • 关于整治铁路沿线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的通告
    为加强本市市区铁路沿线两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争创全国卫生城市,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整治我市市区铁路沿线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范围:本市荔湾区、越秀区、东山区、天河区、黄埔区、芳村区、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京广线、广三线、广深线、广州西站至广州南站线以及各条铁路专用线两侧的规划控制范围。二、整治工作内容:(一)清查各类建筑,清理违法占地。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景观,且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构)筑物,包括搭建的各类房屋、窝棚、户外广告、招牌、围墙以及不规范设置的防盗网等;(二)清运处理垃圾、废弃物,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三)按照整治规划,开展绿化建设、市政道路改造以及建筑物立面整饰工作。三、整治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的使用单位和
    2023-06-10
    498人看过
  •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统一本市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的通知
    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配置,方便市民和游客寻找公共厕所,体现上海国际大都市形象,现对统一本市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本市公厕标志提出如下要求:一、新建、改建的公共厕所,按照《上海市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配置导则》(附件一)的要求,配置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暂未纳入改建计划的,应在2009年12月31日前更换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二、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配置,应纳入公共厕所建设计划,同步组织实施。三、地铁、高速道路服务区、绿地、公园、公共广场、居住区等公共厕所,依照《上海市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配置导则》,由相关单位配置。四、商场、游乐场等经营性场所内部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厕所,其标志及导向标志可参照执行。五、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涉及路段和区域(见附件二)的公共厕所,应于2006年6月10日前,按照《上海市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配置导则
    2023-04-22
    2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要求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责任区域、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二)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环境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无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摆乱卖、乱涂乱画等行为,无擅自占用、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无散放宠物和家禽、家畜,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杂物;(三)责任区内栽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的管理符合规定;(四)责任区内的车辆停放有序。
    • 市容环境卫生属于哪个部门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监察机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其他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有碍市容市貌的行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划、建设、环保、公安、工商、文化、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举报市容环境卫生怎么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30
      市和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市容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人发现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在十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举报人。
    • 我国《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规定了什么市容容貌和环境卫生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5
      城市、乡镇的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实行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建(构)筑物的规划红线范围或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管理范围,划定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范围和义务。责任范围跨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按照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履行市
    • 市容环境卫生受到哪些举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市和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市容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人发现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在十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