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六个月和一年有何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4:10:41 387 人看过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而行政处罚时效6个月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两者有什么区别

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类型,主要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除了公安机关外还有税务等行政主体。

2.适用依据。治安处罚只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适用所有行政法。

3.罚则。治安只有警告、罚款、拘留和吊销;而行政处罚还有责令停产停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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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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