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失职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8:42:58 286 人看过

一、失职罪的定义

失职罪不是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列在分则第九章,共有33个罪名第九章中有7个罪名用到“失职”二字例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规定了八种应予立案的情形。今天发布的“两高”《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2条对环境监管失职罪“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八种情形应当认定为“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定罪处罚。

这八种情形分别为: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这八种情形符合环境污染犯罪的自身特点,有利于实践中加大对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实践中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13年“两高”《渎职犯罪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虽然不符合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定,但是符合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规定的,可以按照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防止放纵一些领导干部的渎职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依法惩治环境监管渎职犯罪。一是今天发布的“两高”《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就进一步严密了法网,加大了对环境监管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最高检察院开展了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将环境监管渎职犯罪作为专项工作八个重点查办领域之一,严肃查处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环境监管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发布指导性案例,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办案的指导。2012年11月,最高检察院发布的第二批指导性案例中就有崔建国环境监管失职案(检例第4号),该案例强调一些实际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权的国有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拥有一定管理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职权,与具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样,符合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要求,实施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一般环境监管失职行为是行为人具有环境监管失职行为,但并没有造成公私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失但并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重大损失的程度。2、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主体只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虽不是国家机关人员,但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只能发生在国家机关的环境监管活动过程中。4、环境监管失职罪往往表现为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不正确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环境监管职责。5、环境监管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一、失职罪的具体数额标准失职罪的量刑标准: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
    2023-04-02
    280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一、环境污染罪一般判多久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
    2023-02-17
    178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量刑方法
    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怎么处罚?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中国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023-03-28
    274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环境保护监督者不负责任,以至于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明知道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人身财产安全等事故,采取放任的态度,但不进行任何补救措施给于制止,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罪名是环境监管失职罪。《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十七)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一、重大污染环境罪的构成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
    2023-03-15
    420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刑法第408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2.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6.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3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其
    2023-03-24
    387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司法认定1、环境监管失职罪与工作失误的区别工作失误是行为人由于做出错误决策,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行为人一般缺乏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2、环境监管失职罪与一般环境监管失职行为的区别一般环境监管失职行为是行为人具有环境监管失职行为,但并没有造成公私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失但并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重大损失的程度。3、环境监管失职罪与重大责任事
    2023-02-19
    411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环境监管失职罪司法解释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0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渎职犯罪案件(十七) 环境监管失职案(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2、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轻伤10人以上;3、严重危害一定地区居民
    • 环境监管失职罪司法解释是如何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人员死亡工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4.其他致使公私财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2
      [刑法条文] 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十七)环境监管失职案(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 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环境监管失职罪犯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9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2、造成3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
    • 什么是环境监管失职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1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这里以上包括本数。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