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的使用条件和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4:00:25 246 人看过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标的物提存的条件: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提存是在什么情况下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的制度。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适用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存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三、提存的条件及效力是什么

提存的条件为: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零售,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没有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等。提存的效力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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